光源支承装置、照明装置及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7716阅读: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光源支承装置、照明装置及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支承光源的装置,例如是使用于作为液晶显示装置的背照灯装置所使用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对于液晶显示装置也开发了非常大型的装置。在这样大型的液晶显示装置中,使用与液晶面板并行配置荧光管的背照灯。
为了形成大型的液晶显示装置,必然要将用于背照灯的荧光管的长度加长,由于即使是大型也要求较薄,故将剖面积小的小直径的荧光管作为光源来使用。因此,在仅用两端对并行配置的荧光管进行支承的情况下,产生因荧光管的支承强度不够而发生变形及损坏的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荧光管的支承强度,需要对荧光管的中间部进行支承的光源支承装置。作为该光源支承装置的例子可举出日本专利特开2001-210126号公报中所记载的例子。对在该公报中所记载的技术用

图12进行说明。
图12是在上述公报中所记载的光源支承装置50的安装图。在图12中,光源支承装置50,具有在保持光源51的圆形剖面的周围用的一部分有开口的切圆状握持形状的支承部52;通过在反射板54上所设置的贯通孔55而将光源支承装置50支承在反射板54上的卡止部53。
又,光源支承装置50由有可挠性的透明材料形成,并通过使用该装置将荧光管的中间部进行支承,从而能防止荧光管的变形或损坏,并能防止液晶显示装置的显示亮度降低或发生亮度不匀。
但是,上述以往技术中记载的光源支承装置50,虽然有防止荧光管的变形或损坏、和防止液晶显示装置的显示亮度降低或产生亮斑的效果,但由于由透明材料形成并贯通反射板54地设置着,故存在从光源照射的光穿过光源支承装置的材料内或设置在反射板上的贯通孔、而透过反射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的问题。

发明内容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是有支承光源的支承部和卡止部、通过将所述卡止部安装在设于安装板上的贯通孔中、将支承在所述支承部上的光源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用透明材料形成所述支承部,并用有色材料形成所述卡止部。由于这样形成,故能防止从光源发出的光透过安装板的与光源的相反侧。
又,是一种有支承光源的支承部和卡止部、通过将所述卡止部安装在设于安装板上的贯通孔中、将支承在所述支承部上的光源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光源支承装置形成为透明,且设有能防止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所述贯通孔透过所述安装板的与光源侧的相反侧的光透过防止装置。由于这样形成,故能防止从光源发出的光透过安装板的与光源的相反侧。
这时,由于有在对多种颜色的构件一体地成型时使制造过程变得复杂的情况,故将所述光透过防止装置作成在所述卡止部的与光源配置侧相反侧的面上施加有色的被膜的装置。
同样地,所述光透过防止装置,由在将所述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时将所述卡止部中从所述安装板突出的部分覆盖的罩体构成。若这样形成,由于也可以用单色成型进行光源支承装置的成型,故能廉价地进行制造。
并且,将所述卡止部配置在与被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上。若这样形成,由于有色的卡止部从光源侧看不到而不引人注目,在将该光源支承装置用于需要面状的均匀发光的照明装置的场合,能防止因有色的卡止部引起的亮斑。
又,是一种光源支承装置,是具有基体、对设置在该基体的一侧的光源进行支承的支承部、设在所述基体的另一侧的被卡止部并由透明材料所形成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被卡止部上,安装着通过设在安装板上的贯通孔的有色的卡止件,将所述基体卡止在所述安装板上。由于这样形成,故能防止从光源发出的光透过安装板的与光源相反的一侧。
又,所述安装孔被配置在与利用所述支承部被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上。若这样地形成,由于有色的卡止部从光源侧看不到而不引人注目,在将该光源支承装置用于需要面状的均匀发光的照明装置的场合,能防止因有色的卡止部引起的亮斑。
并且,在上述光源支承装置中,作成将比所述光源更向所述光源侧突出的突起一体地设置为特征的光源支承装置。若这样形成,在光源的与反射板的相反侧配置有扩散板等的光学构件的场合,就能将该光源支承装置利用上述突起对光学构件的挠曲量进行限制。
又,作成一种照明装置,具有光源支承装置、被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作为所述安装板将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
又,作成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光源支承装置、被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作为所述安装板将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相对所述光源设置在与所述反射板的配置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并将从光源发出的光进行扩散地透过的扩散板和在所述光源支承装置上一体地具有并向所述扩散板突出的突起。
并且,作成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上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所述扩散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相反侧的液晶面板。
本说明书包含在作为本申请的优先权的基础的日本专利申请2002-152180号的说明书和/或附图中所记载的内容。
附图的简单说明图1A是本发明第1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1B是将图1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2A是本发明第2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2B是将图2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3A、B是将第2实施形态的支承部和卡止部作成单个时的剖视图。
图4A是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概略主视图。
图4B是图4A的概略剖视图。
图5A、B是分别表示图3A、B的第2实施形态的剖视图。
图6A是本发明第3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6B是将图6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7A是本发明第4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7B是将图7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8A是本发明第5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8B是将图8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9A是本发明第6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
图9B是将图9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图10是将第6实施形态用于照明装置时的剖视图。
图11是将第6实施形态用于液晶显示装置时的剖视图。
图12是以往技术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安装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以下,参照图1对本发明第1实施形态进行说明。图1A是表示本发明第1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1B是表示将图1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另外,在各实施形态中,将作为光源使用荧光管、作为安装板使用反射板的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参照图1A、图1B,光源支承装置1作成如下形状在基体4上,安装有用于支承圆环状的荧光管5的支承部2和在基体4的与支承部2的配置侧的相反侧所设置的卡止部3。
支承部2由透明材料形成,其剖面形成为将圆弧的一部分切除后的形状,通过向切除后的部位嵌入荧光管5,就能将荧光管5固定在支承部2上。
另外,卡止部3,由有色材料形成,其基体4侧具有比设在反射板6上的贯通孔7的直径稍小的颈部3a;比贯通孔7的直径大的头部3b。并且,在将卡止部3安装于贯通孔7中时,使颈部3a嵌入贯通孔7,并通过使头部3b与反射板6的与光源配置侧的相反侧的面抵接,就能防止光源支承装置1从反射板6脱落。
又,基体4由与支承部2同样的透明材料形成,具有作为支承部2的台座的作用。
在上述的结构中,当将荧光管5通过光源支承装置1安装在反射板6上并点亮时,从荧光管5发出的光从反射板6向荧光管5配置侧的方向照射,而对于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配置侧相反的一侧,由于卡止部3形成为有色而几乎不透过光,故能解决上述以往例的问题。
但是,如图1那样,在从与荧光管5的反射板配置侧的相反侧看时、在卡止部3是未被荧光管5的背后遮蔽的配置的场合,仅在有色的卡止部的部分变暗。因此,在例如液晶显示装置的背照灯装置那样需要均匀的光的场合,若使用上述的光源支承装置1时,就有可能发生部分地暗的部位而不能说是良好的发光状态。
因此,将其改进例作为第2实施形态进行说明。第2实施形态形成为图2所示的形态。
图2A是表示本发明第2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2B是表示将图2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为了避免说明的重复,对于该第2实施形态仅对与第1实施形态不同点进行说明,在第2实施形态中,在从与荧光管5的反射板配置侧的相反侧看时,是使卡止部3被荧光管5的背后遮蔽的状态地形成卡止部3和支承部2之点与第1实施形态不同。也就是说,以夹有基体4的状态使支承部2支承的荧光管5与卡止部3配置在相反的位置。
若这样形成,在从与荧光管5的反射板配置侧的相反侧看时、有色的卡止部不引人注目,在例如液晶显示装置的背照灯装置那样需要均匀的光的场合,能防止产生部分地暗的部位。
另外,在本发明实施形态1和实施形态2的图1和图2中,都对具有多个支承部2和卡止部3的情况作了记载,但未必限于有多个的情况,也可以是单个。另外,这一点对于以下所示的各实施形态也是同样的。又,在形成为单个的场合,如图3所示,也可以省略基体4而作成将卡止部3直接安装在支承部2上的形态。
接着,用图4对将第2实施形态应用于照明装置的例子进行说明。图4A是表示本发明的照明装置的概略主视图,图4B是表示图4A的概略剖视图。
在图4中,照明装置15,是将与未图示的驱动装置连接的多个荧光管5利用第2实施形态所示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6上的装置。该反射板6,与多个荧光管5相反地配置着,并作成将照明装置15固定用的框架21安装在其它的构件上的形状,例如,作为具体例可举出在铝板材的表面上施加高反射率的涂层的反射板或在铝板材的表面上施加高反射率的薄片的反射板。
作成上述的结构,当利用驱动装置将荧光管5点亮时,从荧光管5发出的光由于卡止部3形成为有色,故在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的配置侧相反的方向(图4B中箭头C的方向)光不会透过,另外,在从荧光管5的与卡止部3相反侧(即,在图4B中箭头B的方向)看荧光管5时,卡止部3成为被荧光管5遮蔽。因此,由于形成有色的部分位于荧光管5的背后,故没有反射率低而暗的点,能提供斑点少的均匀发光的照明装置。
另外,上述第1实施形态和第2实施形态提到的、卡止部3与基体4的色区分的边界也可以不一定很明确。又,在这时形成有色的部分,在从荧光管5的与卡止部3的相反侧看荧光管5时被荧光管5遮蔽那样、当将与荧光管5与形成有色的部分相对基体4相反地配置时,能与上述同样地进行斑点少的均匀的发光。
如上所述,记载了将光源支承装置形成多种颜色为一体成型时的例子,但具有同样效果的结构不限于一体成型的情况。
接着,使用第3、第4和第5实施形态对将多种颜色不一体成型时的实施形态进行说明。
第3实施形态是构成为图6所示的形态。图6A是表示本发明第3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6B是表示将图6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为了避免说明的重复,对于该第3实施形态仅对与第2实施形态不同点进行说明,所谓该不同点,在第2实施形态中,将卡止部3形成为有色的,而在第3实施形态中,将卡止部3形成为与支承部2和基体4同样地透明,在该形成透明的卡止部3的与荧光管5的配置侧的相反侧的面上施加有色的被膜13。另外,具体地说,该被膜13能利用由有色的材料形成的涂层、电镀、有色带子类的贴附等的装置来形成。
又,图7A是表示本发明第4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7B是表示将图7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为了避免说明的重复,对于该第4实施形态仅对与第2实施形态不同点进行说明,所谓该不同点,在第2实施形态中,将卡止部3形成为有色的,而在第4实施形态中,将卡止部3形成为与支承部2和基体4同样地透明,并使卡止部3形成具有比设置在反射板6上的贯通孔7小的外径的螺纹部14,在将卡止部3向反射板6的贯通孔7插通后,通过与形成为至少比贯通孔7的外周大的形状的有色的罩体16进行螺合,将光源支承装置2安装在反射板6上。
作为罩体16的具体例,能利用形成有色的树脂材料或金属材料来形成。
又,图8A是表示本发明第5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8B是表示将图8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为了避免说明的重复,对于该第5实施形态仅对与第2实施形态不同点进行说明,所谓该不同点,是在第2实施形态中,将卡止部3形成为有色的,而在第5实施形态中,省去卡止部3,在相当于第2实施形态中基体4的安装卡止部3的位置设有被卡止部17,在将有色的卡止件18向反射板6的贯通孔7中插通后,将卡止件18与被卡止部17卡止。
作为上述被卡止部17和卡止件18的具体例,被卡止部17可举出螺纹孔,卡止件18可举出有色(无论金属、树脂都可以)的螺钉,但不限于该例。
如上所述,即使形成第3、第4和第5实施形态那样,也与第2实施形态同样,能防止光透过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的配置侧的相反侧,在例如液晶显示装置的背照灯装置那样需要均匀的光的场合,能防止产生部分地暗的部位。因此,在将上述说明的第2实施形态应用于照明装置的例子中,即使应用第3、第4和第5实施形态,也能提供斑点少的均匀发光的照明装置。又,由于将多种颜色不形成在一体上,故制造容易。
另外,对于第3、第4和第5实施形态,表示了对第2实施形态的一部分加以变更后的例子,但也能将同样的变更应用于第1实施形态中。该场合,也能与第1实施形态同样地防止光透过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的配置侧的相反侧。
还能对以上说明的、从第1~第5实施形态进一步加以改进。也就是说,在例如液晶显示装置的背照灯装置那样需要均匀的光的照明装置中,在荧光管5的与反射板6的相反侧,有配置有将从荧光管5发出的光作成面状的均匀发光的光进行扩散的扩散板7(参照图10)的情况,但该扩散板7,有受到荧光管5的热及湿气的影响而挠曲的情况,当该挠曲幅度大时,会抵消作为扩散板7的功能的、对光进行扩散的效果,并产生不成为面状的均匀发光状态的问题。
因此,需要防止扩散板7挠曲的装置,而由于在第1~第5实施形态中一体地设有防止该挠曲的装置,故能不增加零件个数地防止扩散板7的挠曲。
作为该场合的实施形态,将对第2实施形态改进后的例子作为第6实施形态参照图9进行说明。图9A是表示本发明第6实施形态的光源支承装置的剖视图,图9B是表示将图9A的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反射板上并将光源支承在该光源支承装置上时的剖视图。
为了避免说明的重复,对于该第6实施形态仅对第2实施形态加以改进之点进行说明,作为防止扩散板7的挠曲的装置,是从基体4的支承部2配置侧的面、比利用支承部2保持的荧光管5的刚好与基体4相对的一侧突出地形成的大致圆锥状的突起8之点。
在将该光源支承装置使用于照明装置15的场合形成图10的状态。图10是表示照明装置15的剖视图。
关于图10,对与将图4所示的第2实施形态应用于照明装置15的例子的不同点进行说明,该不同点,是将第6实施形态取代第2实施形态加以应用之点及在相对荧光管5的与反射板6的配置侧的相反侧设有对光进行扩散的扩散板7之点。
如上所述,通过形成照明装置15,在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侧的相反侧不会透过光,且即使扩散板7向荧光管5侧挠曲也能廉价地形成用突起8对该挠曲进行限制的照明装置。
又,将在液晶显示装置20中使用该照明装置15的例子示于图11。图11是除了图10中记载的照明装置以外、还将设在与扩散板7的与反射板6配置侧的相反侧的液晶面板10、液晶面板10的驱动装置(未图示)、在液晶面板10与扩散板7之间配置的光学薄片9保持在框体11上的图。
另外,对于上述的光学薄片9、液晶面板10、框体11,由于是能将公知的技术适当组合地加以利用的构件,故不特别说明。
由于以上那样地形成,不仅没有在反射板6的与荧光管5侧相反的一侧透过光的问题,并对于液晶面板10的显示也不发生有色的卡止部3成为原因的亮斑、且由于不会发生使扩散板7的挠曲成为原因的亮斑,故能提供长时间的、无亮斑的良好的发光状态的液晶显示装置20。
在以上的说明中,对作为光源使用荧光管5的情况作了说明,但例如在使用LED等的其它的光源的场合,上述光源支承装置也能发挥同样的效果。又,在各实施形态中记载的光源支承装置当然都能应用于照明装置和液晶显示装置。
并且,对于支承部2的例子,仅对支承部2由透明材料形成、其剖面的圆弧的一部分被切除后的形状作了说明,而也能配合光源的形状加以适当变更,这是很清楚的。又,对于其它的结构也不限于该例、当然根据设计能加以适当变更。
将在本说明书中引用的所有出版物、专利和专利申请原状地作为参考而取入本说明书中。
产业上利用的可能性如上所述,采用本发明,能防止从光源发出的光透过安装板的与光源相反侧的现象。
并且,所述卡止部,被配置在与利用所述支承部被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上。采用这样的结构,在从与安装板的相反侧看所述光源时,由于将卡止部配置在光源的背后,故即使例如在将卡止部形成为有色的场合卡止部也不会引人注目。
又,是具有基体、对设置在该基体的一侧的光源进行支承的支承部和设在所述基体的另一侧的被卡止部且由透明材料所形成的光源支承装置,由于在所述被卡止部上安装着通过在安装板上所设置的贯通孔的、有色的卡止件,故当作成将所述基体与所述安装板卡止的光源支承装置时,也可以不将光源支承装置成型为多种颜色,由于预先将卡止部与基体不形成一体、就能容易地形成光源支承装置。
另外,在该场合,所述被卡止部,被配置在与利用所述支承部被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时,在从与安装板的相反侧看所述光源时,由于卡止部被配置在光源的背后,故即使在例如将卡止部形成为有色的场合、卡止部也不会引人注目。
并且,作成将比所述光源更向所述光源侧突出的突起与光源支承装置一体地设置的情况作为特征的光源支承装置。采用该结构,即使是配置在相对光源的与所述卡止部相反侧的构件向光源侧挠曲的情况,也能利用突起对该挠曲量进行限制。
另外,作成具有光源支承装置、用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进行支承的光源、作为安装板对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的照明装置。采用该结构,相对光源从与反射板配置侧的相反侧看照明装置时,光不会从反射板的背后泄漏。
又,作成具有光源支承装置、用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进行支承的光源、作为安装板对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相对所述光源设置在与所述反射板的配置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并将从光源发出的光进行扩散地透过的扩散板和在所述光源支承装置上一体地具有并向所述扩散板突设的突起的照明装置。采用该结构,能提供即使在扩散板挠曲的场合也能限制其挠曲量、能进行均匀的面状发光的照明装置。
又,作成将具有上述的照明装置和设置在所述扩散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的相反侧的液晶面板作为特征的液晶显示装置。采用该结构,不仅光不会透过反射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的相反侧,并由于不会发生因扩散板的挠曲成为原因的亮斑,故能使从液晶显示装置的显示面发出的亮度均匀。
权利要求
1.一种光源支承装置,有支承光源的支承部和卡止部,通过将所述卡止部安装在设于安装板上的贯通孔中,将支承在所述支承部上的光源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其特征在于,用透明材料形成所述支承部,并用有色材料形成所述卡止部。
2.一种光源支承装置,有支承光源的支承部和卡止部,通过将所述卡止部安装在设于安装板上的贯通孔中,将支承在所述支承部上的光源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光源支承装置形成为透明,且设有能防止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通过所述贯通孔透过所述安装板的与光源侧的相反侧的光透过防止装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透过防止装置,是在所述卡止部的与光源配置侧相反侧的面上施加有色的被膜的装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透过防止装置,由将所述光源支承装置安装在所述安装板上时将所述卡止部中从所述安装板突出的部分覆盖的罩体构成。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止部,被配置在与被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上。
6.一种光源支承装置,是具有基体、对设置在该基体的一侧的光源进行支承的支承部、设在所述基体的另一侧的被卡止部并由透明材料所形成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被卡止部上,通过设在安装板上的贯通孔,安装着有色的卡止件,将所述基体卡止在所述安装板上。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被配置在与利用所述支承部被支承的光源相反的位置上。
8.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将比所述光源更突出的突起一体地设在所述光源侧。
9.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被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作为所述安装板将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
10.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源支承装置、被该光源支承装置的所述支承部支承的光源、作为所述安装板将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进行反射的反射板、相对所述光源将设置在与所述反射板的配置的方向相反的方向上并将光源发出的光进行扩散地透过的扩散板、在所述光源支承装置上一体地具有并向所述扩散板突设的突起。
1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权利要求9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设置在所述扩散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相反侧的液晶面板。
全文摘要
一种光源支承装置,将通过反射板的贯通孔进行安装的卡止部成型为有色,由于能防止从光源照射的光穿过光源支承装置的材料内或设在反射板上的贯通孔、并防止透过反射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的相反侧,故能解决从光源照射的光穿过光源支承装置的材料内或设在反射板上的贯通孔、并透过反射板的与光源配置侧的相反侧的问题。
文档编号G02F1/13357GK1656338SQ0381217
公开日2005年8月17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22日 优先权日2002年5月27日
发明者出井一哉, 安部刚夫 申请人:夏普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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