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光学元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679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液晶光学元件,其具备:

至少一方具有透光性且彼此相向的一对基板,夹持于所述一对基板的电光学功能层,和使所述电光学功能层内产生电场的电场施加单元;

所述电光学功能层包含具有正介电各向异性且显示液晶性的液晶化合物、和限制所述液晶化合物取向的取向限制材料;

所述电场施加单元构造成能够产生包含与所述一对基板的至少一方的基板面大致平行的方向的电力线的电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未施加电压时显示透明状态,施加电压时显示散射入射光的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向限制材料由高分子结构体构成。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场施加单元由在所述一对基板的至少一方的基板上形成的第1电极和第2电极构成,通过在所述第1电极和所述第2电极之间施加电压来产生所述电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电极和所述第2电极分别具有相互平行的多个电极对,所述第1电极中的所述电极对和所述第2电极中的所述电极对以相互平行的方式交替地配置在所述基板的基板面上。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化合物的长轴的平均方向与未施加电压时所述一对基板的至少一方的基板面的法线方向大致一致。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向限制材料是高分子结构体,该高分子结构体包含柱状树脂,所述柱状树脂至少具有在所述基板面的法线方向上延伸的成分。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光学元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光学功能层的外侧形成有取向功能层,该取向功能层是垂直取向功能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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