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5991阅读:15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辆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ー种根据权利要求I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辆灯具,尤其是ー种后灯。
背景技术
从DE10314256A1已知ー种根据权利要求I的前序部分的机动车辆灯具。于是这篇现有技术公开了ー种具有一个光引导元件的机动车辆灯具,该光引导元件具有用于从至少ー个光源发射或输出的光的至少ー个光入射面、以及用于光的多个光出射面,其中这些光出射面在光的出射方向上是彼此偏置的。于是这篇现有技术公开了该光引导元件的主要部分的ー个中部光出射面,以及该光引导元件的侧面突出部分的、在侧面定位在该主要部分附近且由此定位在该中部光出射面附近的两个侧面的光出射面。

发明内容
由此出发,本发明基于如下目的提出ー种具有三维光照效果的新型机动车辆灯·具。这个目的是通过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ー种机动车辆灯具而实现的。在本发明的意义上,不仅每个光引导元件的ー个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还有每个光引导元件的ー个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相对于ー个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该第三光出射面定位在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与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之间),从光出射方向看,在顺着光束的方向上(StrahlaufwartS )是向后偏置的。通过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辆灯具(即其光引导元件)的设计,可以在机动车辆灯具上提供全新的三维光照效果。由此,可以赋予机动车辆灯具一种全新的识别特征。优选的是,每个光引导元件的中部光出射面由每个光引导元件的ー个突出部形成,其中该突出部的ー个基本上竖直延伸的端面形成了该中部光出射面,其中在每个光引导元件的构成在该突出部之上和之下的、基本竖直延伸的多个端面形成了上部的光出射面以及下部的光出射面,并且其中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与该上部的光出射面之间以及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与该下部的光出射面之间,该突出部的基本上水平延伸的多个面是部分不透光且部分透光的。通过该光引导元件的局部不透光且局部透光的面可以进一歩改善该机动车辆灯具的三维光照效果,这些面在这些基本竖直延伸的光出射面之间基本上在水平方向上延伸。根据ー种有利的改进方案,在该突出部的在该中部的基本竖直的光出射面与该上部的基本竖直的光出射面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上和/或在该突出部的在该中部的基本竖直的光出射面与该下部的基本竖直的光出射面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上构成有多个彼此间隔开的、局部不透光且局部透光的肋部。通过这些肋部,能够进一歩改善该机动车辆灯具的三维光照效果。


本发明的优选的改进方案体现在各从属权利要求以及下面的说明中。将借助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在此附图中图I示出了机动车辆灯具的第一个实施例的一个示意性剖视图;图2示出了机动车辆灯具的第二个实施例的一个示意性剖视图;图3示出了机动车辆灯具的第三个实施例的一个示意性剖视图;图4示出了另一种机动车辆灯具的立体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在此,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辆灯具,该机动车辆灯具优选实施为后灯。图I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第一种机动车辆灯具10的一个示意性剖视图,其中在图·I中展示的机动车辆灯具10包括一个光引导元件11。此外,机动车辆灯具10包括ー个光源12,该光源在所不出的实施例中配属有ー个反射器13,其中从光源12发射或输出的光在反射器13上被反射并通过光引导元件11的ー个光入射面14进入该光引导元件。图I的光引导兀件11具有多个在光的发射方向上彼此偏置的光出射面,即ー个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ー个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以及ー个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该第三光出射面定位在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之间,其中在光的发射方向上看,不仅该光引导元件11的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还有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相对于该光引导兀件11的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是在顺光方向上向后偏置的。这些光出射面15、16和17基本竖直地延伸。根据图I,光引导元件11优选与光源12和反射器13 —起,由机动车辆灯具19的一个壳体式的元件18包围,该元件是至少局部透光的。在图I所示出的实施例中,该光引导元件11的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由光引导元件11的ー个突出部19形成,其中突出部19的ー个基本竖直的端面形成了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光引导元件11的、构成在突出部19的上部和下部的、基本竖直的端面形成了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和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在所展示的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中,所有上述的光出射面15、16和17都基本竖直地延伸,其方式为是它们自身相对于竖直方向是倾斜的。于是,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和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使得它们处于ー个共同的、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的平面中。光引导元件11的突出部19的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定位在相对于此沿光的发射方向看是在逆光方向上(strahlabwartigen)、优选平行地向前偏置的平面中。根据图I的机动车辆灯具10的光引导元件11是仅仅在光入射面14以及在上面提及的光出射面15、16和17上是透光的。与此相反,,在一个于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与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20上以及在一个于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21上,光引导元件11的突出部19被构成为完全不透光的,为此,光引导元件11在这些面20、21的区域中例如可以设置有一种不透光涂层。需指出的是,替代性地,该突出部的这些基本水平延伸的面20、21还可以是部分透光的。
此外,光引导元件11于基本在水平方向延伸的其他面22、23上被实施为不透光的。通过上述在光发射方向上彼此偏置、上下定位的光出射面15、16和17,能够提供ー种具有全新的三维光照效果的机动车辆灯具。图2示出了一种机动车辆灯具的变型10’,该变型与图I的机动车辆灯具10的不同仅在于光引导元件11或11’在后部区域中,即在用于使光源12发射的光入射的区域中的设计。于是,在图2的变型中,在这个区域中的光引导元件11’被实施为空心的,这样使得它与图I不同地不是具有ー个唯一的光入射面14、而是具有多个彼 此偏置的光入射面14,。在所有其他细节方面,图2的实施例与图I的实施例相一致,这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对相同的组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并且參见以上针对图I实施例的实施方式。图3示出了根据图I和图2实施例的ー种有利的改进,其中根据图3,在该突出部19的于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与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20上,以及在该突出部19的于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面21上,构造有多个彼此间隔开的、局部地或部分地透光的肋部24。通过这些肋部24,可以进ー步改善该机动车辆灯具10或10’的三维光照效果。肋部24在多个侧面的、基本竖直的侧壁25上被构成为不透光的,这样没有光能够通过肋部24而与光出射面15、16和17的光出射方向横向地照射到一个由这些肋部24限定的自由空间中。肋部24仅仅在这些侧面的侧壁25之间、在基本水平延伸的边缘26、27上是透光的。构成在突出部19的上部面20上的这些肋部24在边缘26上形成了基本水平延伸的、透光的光出射面26。构成在突出部19的下部面21上的这些肋部24在边缘27上形成了基本水平延伸的、透光的光出射面27。在突出部19的上部的、基本水平的面20的区域中构造的这些肋部24从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出发,在向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的方向上延伸,并且根据图3优选地在距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 —个距离处终止。以类似方式,在突出部19的下部的、基本水平的面21上构造的这些肋部24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出发,在向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的方向上延伸,并且在距该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个距离处终止。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机动车辆灯具10或10’的立体视图,该灯具与图3相一致地具有这些肋部24,其中在图4中,具有突出部19的光引导体11或11’被实施为环绕的、封闭的环。光引导体11或11’以及配属于该光引导体的光源12在此在后灯的情况下优选用于提供ー种尾灯和/或刹车灯的照明功能。在一个由这种环绕的、封闭的环限定的内部空间28中,可以定位其他的光源,以便提供机动车辆灯具的其他照明功能,例如在后灯的情况下为提供一种倒车灯和/或后雾灯和/或闪烁灯。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动车辆灯具,尤其是一种后灯,具有至少一个光引导元件(11,11’),该光引导元件具有用于从至少一个光源(12)发射的光的至少一个光入射面(14,14’)以及在该光的出射方向上彼此偏置的多个光出射面,其特征在于,在光的出射方向上看,不仅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一个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还有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一个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相对于一个定位在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之间的、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是在顺光方向上向后偏置的。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由每个光引导元件的一个突出部(19)形成,其中该突出部(19)的一个基本竖直延伸的端面形成了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并且其中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 )的构成在该突出部(19)的上部和下部的、基本竖直延伸的端面形成了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和下部的光出射面(1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该突出部(19)的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之间以及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之间基本水平延伸的多个面(20,21)是完全或者部分地不透光的。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在突出部(19)上位于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之间和/或位于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之间构成有多个彼此间隔开的、局部不透光且局部透光的肋部(2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这些肋部(24)在侧面的、基本竖直延伸的多个侧壁(25)上是不透光的,并且这些肋部(24)在这些侧面的侧壁(25)之间形成基本水平延伸的透光的光出射面(26,27)。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这些肋部(24)在该突出部(19)的一个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之间延伸的上部面(20)上从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出发,在朝向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的方向上延伸,并且优选在距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 —个距离处终止。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这些肋部(24)在该突出部(19)的一个在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与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之间延伸的下部面(21)上从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出发,在朝向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的方向上延伸,并且优选在距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 —个距离处终止。
8.根据权利要求I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 )的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以及同一个光引导元件的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处于一个第一平面中,并且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 )的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处于一个与该第一平面偏置的第二平面中。
9.根据权利要求I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 )的该上部的光出射面(15)以及同一个光引导元件的该下部的光出射面(16)是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辆灯具,其特征在于,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该中部的光出射面(17)是相对于竖直方向倾斜的。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辆灯具(10),尤其是一种后灯,具有至少一个光引导元件(11,11’),该光引导元件具有用于从至少一个光源(12)发射的光的至少一个光入射面(14,14’)以及在该光的出射方向上彼此偏置的多个光出射面,其中,在该光的出射方向上看,不仅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一个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还有每个光引导元件(11,11’)的一个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相对于一个定位在该上部的第一光出射面(15)与该下部的第二光出射面(16)之间的、中部的第三光出射面(17)是在顺光方向上向后偏置的。
文档编号F21W101/12GK102788301SQ20121015973
公开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5月17日
发明者H·雷德利希 申请人:F·波尔希名誉工学博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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