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4087阅读:607来源:国知局
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机械装置设计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



背景技术:

在各类机床上进行零件加工时工件和刀具之间都要实现各种各样的相对运动,丝杆及与其配合的丝杆螺母座就是实现这些运动中经常采用的一类最重要的零部件,而丝杆螺母座一般都是安装在机床上,传统的丝杆螺母座由于设计结构存在缺陷,铸造时会形成缩松等铸造缺陷,造成丝杆螺母座强度低,使用性能差,固定麻烦,安全性差,因此设计一种座体使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装配和拆卸丝杆时不易造成丝杆等重要零部件的损坏,横向丝杆转动实现工作台等部件进给时不发生零部件之间的干扰现象,连接件的头部不会对其它部件产生干扰以及对人造成伤害的钻铣床丝杆螺母座显得非常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传统的丝杆螺母座强度低,使用性能差,固定麻烦,安全性差的缺陷,设计了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座体使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丝杆不易损坏,工作台等部件进给顺畅,安全性好。

本发明所要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包括座体、支承板,所述座体的上方是为一长方体结构,其顶部为一块所述支承板,还包括凸台、内螺纹、阶梯孔、凸耳、螺纹孔,所述支承板的顶面中间设置有所述凸台,在所述凸台的中间部分钻有所述螺纹孔,其顶部采用螺栓旋合入所述螺纹孔将所述座体与机床固定,所述座体的底部为一圆柱体结构,圆柱体的中心钻有通孔,孔内加工有所述内螺纹,所述内螺纹即与丝杆配合,在圆柱体的底部还加工有所述凸耳。

所述座体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

所述座体上的所述内螺纹孔的端部进行倒角,其倒角尺寸为0.5×45°。

所述内螺纹采用左旋螺纹。

所述凸耳的左侧中心钻有所述阶梯孔,位于所述阶梯孔的右侧还加工有带螺纹的通孔。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采用座体、支承板、凸台、内螺纹、阶梯孔、凸耳、螺纹孔相结合所设计的钻铣床丝杆螺母座,座体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其内部不存在缩松等铸造缺陷,座体的使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座体上的内螺纹孔的端部进行倒角,其倒角尺寸为0.5×45°,装配和拆卸丝杆时不易造成丝杆等重要零部件的损坏,内螺纹采用左旋螺纹,横向丝杆转动实现工作台等部件进给时不发生零部件之间的干扰现象,凸耳的左侧中心钻有阶梯孔,位于阶梯孔的右侧还加工有带螺纹的通 孔,防止了头部对其它部件的干扰以及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右视全剖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结构前视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结构I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各组件和附图标记分别为:1座体;2、凸台;3、内螺纹;4、阶梯孔;5、凸耳;6、螺纹孔;7、支承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一种钻铣床丝杆螺母座,包括座体1、凸台2、内螺纹3、阶梯孔4、凸耳5、螺纹孔6、支承板7,座体1的上方是为一长方体结构,顶部为一块支承板7,支承板7的顶面中间设置有凸台2,在凸台2的中间部分钻有螺纹孔6,其顶部采用螺栓旋合入螺纹孔6将座体1与机床固定,座体1的底部为一圆柱体结构,圆柱体的中心钻有通孔,孔内加工有内螺纹3,内螺纹3即与丝杆配合,在圆柱体的底部还加工有凸耳5,用来将座体1的底部与机床固定,座体1固定可靠。

座体1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其内部不存在缩松等铸造缺陷,座体1的使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

座体1上的内螺纹3孔的端部进行倒角,其倒角尺寸为0.5×45°,装配和拆卸丝杆时不易造成丝杆等重要零部件的损坏。

内螺纹3采用左旋螺纹,横向丝杆转动实现工作台等部件进给时 不发生零部件之间的干扰现象。

凸耳5的左侧中心钻有阶梯孔4,位于阶梯孔4的右侧还加工有带螺纹的通孔,用螺纹连接件将座体1的底部与机床连接时,其头部可以置于该阶梯孔内,防止了头部对其它部件的干扰以及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本发明所公开的钻铣床丝杆螺母座,座体1为经过时效处理的铸造件,其内部不存在缩松等铸造缺陷,座体1的使用性能好,使用寿命长,座体1上的内螺纹3孔的端部进行倒角,其倒角尺寸为0.5×45°,装配和拆卸丝杆时不易造成丝杆等重要零部件的损坏,内螺纹3采用左旋螺纹,横向丝杆转动实现工作台等部件进给时不发生零部件之间的干扰现象,凸耳5的左侧中心钻有阶梯孔4,位于阶梯孔4的右侧还加工有带螺纹的通孔,防止了头部对其它部件的干扰以及可能对人造成伤害。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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