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的底座材料运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7377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的底座材料运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的底座材料运行装置,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主要用于切割风力发电机的部件。



背景技术:

风力发电机部件是金属材料,不同大小一般呈平面圆形部件,也有其他类型的小部件,部件宽度(直径)一般在3~150cm,厚度一般在1~2cm。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主要用于切割风力发电机的部件,底板用于放置待切割的金属材料,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移动底板上的金属材料,以便进行切割。现有技术中对金属材料的控制一般不是全自动,有时需要人工调节,控制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对金属材料移动控制效果好的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的底座材料运行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全自动摆臂式切割机的底座材料运行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底板,底板的两侧设置有两块高度相同并且互相平行的滑板,滑板上设置有滑板驱动装置,滑板驱动装置安装在底板上。滑板驱动装置控制滑板的平移,从而控制放置在滑板上的金属材料平移,便于进行切割。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滑板驱动装置包括外支架、内支架、导轨、四号电机、三号齿轮、齿板,外支架、内支架、导轨均固定在底板上,导轨位于外支架和内支架之间,滑板放置在导轨上;所述的四号电机固定在外支架上,三号齿轮与四号电机的电机轴固定;所述的齿板固定在滑板上,齿板与三号齿轮啮合。四号电机控制三号齿轮旋转,三号齿轮带动齿板平移,齿板带动滑板在导轨上移动。

本实用新型所述导轨的上端设置有若干可原地转动的钢球,滑板的下端放置在钢球上。钢球使滑板移动顺畅,阻力小。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外支架和内支架的侧壁上均安装有若干滚轮,滚轮与滑板的两侧接触。外支架和内支架上的滚轮分别位于滑板的两侧,将滑板夹紧,使滑板在移动时不会晃动,同时滚轮也保证滑板移动顺畅,阻力小。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外支架上设置有齿轮槽,三号齿轮穿过齿轮槽与齿板连接啮合。四号电机和齿板分别位于外支架的两侧,三号齿轮穿过齿轮槽可以顺利与齿板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四号电机和三号齿轮的外侧套有机箱,机箱固定在外支架上。机箱可以有效保护位于底板外侧三号齿轮工作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人为不小心触碰到。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明显效果:结构设计合理,全自动运行,通过程序控制,操作方便,对金属材料的运行控制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B-B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参见图1~图3,本实施例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两侧设置有两块高度相同并且互相平行的滑板61,滑板61上设置有滑板驱动装置,滑板驱动装置安装在底板1上。滑板驱动装置控制滑板61的平移,从而控制放置在滑板61上的金属材料100平移,便于进行切割。

本实施例中,滑板驱动装置包括外支架28、内支架58、导轨60、四号电机64、三号齿轮65、齿板62,外支架28、内支架58、导轨60均固定在底板1上,导轨60位于外支架28和内支架58之间,滑板61放置在导轨60上;所述的四号电机64固定在外支架28上,三号齿轮65与四号电机64的电机轴固定;所述的齿板62固定在滑板61上,齿板62与三号齿轮65啮合。四号电机64控制三号齿轮65旋转,三号齿轮65带动齿板62平移,齿板62带动滑板61在导轨60上移动。

本实施例中,导轨60的上端设置有若干可原地转动的钢球63,滑板61的下端放置在钢球63上。钢球63使滑板61移动顺畅,阻力小。

本实施例中,外支架28和内支架58的侧壁上均安装有若干滚轮59,滚轮59与滑板61的两侧接触。外支架28和内支架58上的滚轮59分别位于滑板61的两侧,将滑板61夹紧,使滑板61在移动时不会晃动,同时滚轮59也保证滑板61移动顺畅,阻力小。

本实施例中,外支架28上设置有齿轮槽66,三号齿轮65穿过齿轮槽66与齿板62连接啮合。四号电机64和齿板62分别位于外支架28的两侧,三号齿轮65穿过齿轮槽66可以顺利与齿板62连接。

本实施例中,四号电机64和三号齿轮65的外侧套有机箱57,机箱57固定在外支架28上。机箱57可以有效保护位于底板1外侧的三号齿轮65工作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人为不小心触碰到。

使用时,将金属材料100放置在两块滑板61上,同步控制两个四号电机64,使两块滑板61同步运行,对金属材料100进行输送,以便进行切割。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只要其零件未说明具体形状和尺寸的,则该零件可以为与其结构相适应的任何形状和尺寸;同时,零件所取的名称也可以不同。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构思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或简单变化,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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