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架体(1),主架体(1)的两端设置有用于将主架体与转轮连接的连接部(2),主架体(1)的中部设置有用于缆绳吊装的吊装部(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体(1)还设置有用于转轮活塞轴固定的转轮活塞轴固定部(4)。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轮活塞轴固定部(4)包括设置在主架体(1)的用于将转轮活塞轴与主架体固定的转轮活塞轴固定螺孔(41)。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装部(3)和任意端的连接部(2)之间的主架体(1)位置还设置有用于缆绳限位的限位件(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体(1)呈“人”字型结构,所述连接部(2)位于主架体(1)两臂的端部,吊装部(3)位于主架体(1)的顶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体(1)包括两平行布置的侧板(11),两侧板(11)板体之间通过连接板(12)连接成整体结构。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板(11)间还设置有加强肋(13),侧板(11)、连接板(12)和加强肋(13)连接成整体结构。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2)包括位于主架体(1)两端部的水平连接板(21)和开设于水平连接板(21)上的螺孔(22)。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装部(3)包括设置于架体(1)上的柱体(31),所述柱体(31)与主架体(1)相垂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转轮翻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31)上设有吊装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