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5668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智能制造产业的升级,加工中心、第四轴、机器人等应用日益普及,工件加工仍沿用传统的一面两销定位形式,由于工件要求定位精度越来越高,工件与定位销之间间隙较小,再加上第四轴回转精度误差、机器人重复定位误差之累积,屡屡出现工件加工完毕后,机器人无法把工件从定位销中正常取出,从而导致损坏工件、定位销折断之现象,存在生产质量隐患,给生产厂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它结构设计合理,采用一面定轴向,两销定径向之方式,实现了工件与定位销7的快速分离,加工过程安全可靠,稳定性好,从而使产品加工质量得以保障,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包括上下两面磨平设置的垫板和通过两导向限位螺栓安装在垫板上的推料板,在垫板的四角分别通过一安装螺栓将垫板的下端面固定在第四轴的桥板上,在推料板的下端面和垫板的上端面之间设有四个间隔设置的弹性柱塞,在每个弹性柱塞上分别设有一弹性柱塞锁,在推料板上间隔设置两定位销,两定位销的顶端分别穿过推料板后穿插在位于推料板顶端的工件上的定位销孔内,两定位销的底端分别穿过推料板后穿插在位于推料板底端的垫板上的定位销孔内。

在垫板的两侧边缘分别设有一凹槽,所述弹性柱塞和导向限位螺栓分别安装在凹槽内。

所述四个弹性柱塞为相对间隔设置的两对,每对弹性柱塞分别位于垫板两侧对应的凹槽内。

所述每个弹性柱塞的顶端安装在推料板下端面的弹性柱塞孔内,每个弹性柱塞的底端安装在垫板上端面的弹性柱塞孔内。

所述每个弹性柱塞锁分别安装在每个弹性柱塞的底端。

本发明采用上述方案,它结构设计合理,采用一面定轴向,两销定径向之方式,把现有的整体式一面两销定位分解开来,加之定轴向之推料板下有弹性柱塞,工件底面方向由推料板支承面定位,水平方向由两定位销径向定位,两定位销通过推料板固定在垫板上,垫板上安装四个弹性柱塞支承推料板,导向限位螺栓对推料板进行导向限位,实现了工件与定位销的快速分离,加工过程安全可靠,稳定性好,从而使产品加工质量得以保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垫板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推料板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垫板,2、导向限位螺栓,3、推料板,4、安装螺栓,5、弹性柱塞,6、弹性柱塞锁,7、定位销,8、定位销孔,9、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并结合其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5所示,一面两销带推料机构工装,包括上下两面磨平设置的垫板1和通过两导向限位螺栓2安装在垫板1上的推料板3,在垫板1的四角分别通过一安装螺栓4将垫板1的下端面固定在第四轴的桥板上,在推料板3的下端面和垫板1的上端面之间设有四个间隔设置的弹性柱塞5,在每个弹性柱塞5上分别设有一弹性柱塞锁6,在推料板3上间隔设置两定位销7,两定位销7的顶端分别穿过推料板3后穿插在位于推料板3顶端的工件上的定位销孔8内,两定位销7的底端分别穿过推料板3后穿插在位于推料板3底端的垫板1上的定位销孔8内。

在垫板1的两侧边缘分别设有一凹槽9,所述弹性柱塞5和导向限位螺栓2分别安装在凹槽9内。

所述四个弹性柱塞5为相对间隔设置的两对,每对弹性柱塞5分别位于垫板1两侧对应的凹槽9内。

所述每个弹性柱塞5的顶端安装在推料板3下端面的弹性柱塞5孔内,每个弹性柱塞5的底端安装在垫板1上端面的弹性柱塞5孔内。

所述每个弹性柱塞锁6分别安装在每个弹性柱塞5的底端。

工装整体安装在第四轴的桥板上,随第四轴整体旋转。垫板1与第四轴所带桥板通过四个安装螺栓4配合安装紧固。弹性柱塞5安装在垫板1上,其球头部分定位支承在推料板3上的定位支承孔内,实现定位、导向、支承效果。弹性柱塞5设弹性柱塞锁6用以调整相应高度且锁紧,带有导向锥度头的两定位销7安装在垫板1上,穿过推料板3后用于实现工件准确径向定位,两导向限位螺栓2安装在垫板1上用于推料板3运动时的导向、限位功能。推料板3上、下两面磨平,上面用于工件定位支承,下面用于工件压紧时与垫板1上面贴合限位。此分散式一面两销定位形式,摒弃原整体式定位方式,化一为二,能够实现更方便快捷的工件定位加工,下设推料板3保证了工件在压紧力撤离后能够迅速弹起,实现了工件与定位销7的快速分离,加工过程中,稳定性好,加工精度高,从而使产品加工质量得以保障。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发明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本发明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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