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机械夹具。
背景技术:
目前,夹具在机械工业生产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的夹具多用于辅助人工作业,例如切割等作业。
在汽车减震总成下套的成型过程中,传统的操作方式采用人工搬运操作,工作效率低,而且在旋压成型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现有机械领域的机械夹具大多是以辅助固定为目的,多用于加工行业,且大多以方便拧固、焊接等操作为目的而生产,这种机械夹具并不能完成水平和垂直的方向相互变动过程,且不能替代任何需要人工搬运的过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为克服上述弊端,提供一种的机械夹具,能够替代传统的人工操作,在固定器件的同时,完成对器件的搬运,大大的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风险。
为达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机械夹具,包括支座板2下端连接的夹具爪1,还包括支座板2上端依次连接的夹具支座3和气缸体4,夹具支座3下端设有旋转轴31,所述旋转轴31上的传动齿轮311与设置在所述气缸体4内的齿条41齿合;
进一步地,夹具爪1在其圆柱形的气动基座11上设有多个爪体12;
进一步地,爪体12在气动的作用下沿径向运动;
进一步地,支座板2与传动齿轮311连接固定,通过传动齿轮311与支座板2的连接,使支座板2随着传动齿轮311转动的同时,夹具爪1完成水平和垂直的方向相互变动;
进一步地,气缸体4顶部设有机械连接件,气缸体4顶部的机械连接件将整个机械夹具与外部的传送组件连接,使其完成自动搬运过程;
进一步地,气缸体4上设有第一磁性开关,用于检测支座板2是否运动到位;
进一步地,气动基座11上设有第二磁性开关,用于检测爪体12是否运动到位。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本发明替代传统的人工搬运过程,使传统的汽车减震总成下套的成型操作由原有的人工操作转化为更为便捷的人工智能操作。本发明通过支座板2与传动齿轮311的连接固定,使得机械夹具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相互转变,满足了汽车减震总成下套在成型过程中需要人工水平将其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变动的要求。本发明气缸体4顶部的机械连接件将整个机械夹具与外部的传送组件连接,替代传统搬运过程,节省了人力物力,降低人力成本,实现了人工智能化操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夹具爪;2、支座板;3、夹具支座;4、气缸体;11、气动基座;12、爪体;31、旋转轴;311、传动齿轮;41、齿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实施例:
一种机械夹具,如图1所示,支座板2下端设有夹具爪1,支座板上端与夹具支座3下端的传动齿轮311连接固定,而传动齿轮311通过旋转轴31连接在夹具支座3下部,夹具支座3上端与气缸体4机械连接。
上文中,支座板2与传动齿轮311连接固定,通过传动齿轮311与支座板2的连接,使支座板2随着传动齿轮311转动的同时,夹具爪1完成水平和垂直的方向相互变动。
本实施例中的夹具爪1在其圆柱形的气动基座11上设有多个爪体12,气动基座11内的水平气动装置使得爪体12能够沿径向运动,从而控制爪体12张开和闭合的大小,能够更为稳定的抓取汽车减震总成下套。
为使本机械夹具能够实现人工智能自动化工作,气缸体4顶部设有机械连接件,气缸体4顶部的机械连接件将整个机械夹具与外部的传送组件连接,使其完成自动搬运过程。
为使本实施例中的机械夹具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实现对爪体2的精准控制,在气动基座11上设有槽体,并在槽体内部设置第二磁性开关,用于检测爪体12张开或者闭合是否达到指定的位置。
同理,为检测支架座2在其进行竖直向水平方向90°转向过程中,转向角度是否到位,在气缸体4上设有槽体,并在槽体内部设置第一磁性开关,实现对支座板2的精准控制。
以对汽车减震总成下套的加工成型为例,结合附图1对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和各个工作过程的说明如下:
1、气缸体4顶部的机械连接件将整个机械夹具与外部的传送组件连接,在本机械夹具需要抓取需成型的汽车减震总成下套时,完成机械夹具在水平和竖直方向的位移。
2、气动基座11内的水平气动装置控制爪体12首先张开,随后闭合,气动基座11内的第二磁性开关工作,控制爪体12张开和闭合的精度,完成对原料区内汽车减震总成下套的抓取。
3、在汽车减震总成下套进行旋压成型制作时,气缸体4控制齿条41向下侧运动,此时传动齿轮311因为旋转轴31的存在,使得夹具爪1从垂直方向变为水平方向。
4、气缸体4内的第一磁性开关工作,检测支架座2在其进行竖直向水平方向90°转向过程中,转向角度是否到位,控制支架座2的旋转精度。
5、在汽车减震总成下套到达指定旋压区域后,爪体12张开,等待汽车减震总成下套旋压结束,随后爪体12抓取成型的汽车减震总成下套,传送至成品区。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发明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换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