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材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19421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管材切割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材切割机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专利公开号为CN104148725的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无屑切割装置,它包括能够转动的设置在机架上的旋转盘、安装在该旋转盘上的切割单元。旋转盘的中心具有供管材通过的中心孔,切割单元采用丝杆滑块的方式进刀。该装置在切割管材时,切割单元绕着管材至少一周将管材切断。这样类型的装置虽然能够切割不同直径的管材,但是装置的进刀量不够均匀,容易导致装置卡刀片,严重者会导致装置的刀片崩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装置的进刀量不均匀,因此在刀片切割管材的瞬间就会出现进刀量过大,从而导致管材在被切割时,易出现翻边现象;并且在管材即将切断的瞬间易出现崩裂现象,给生产造成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均匀进刀的管材切割机。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管材切割机,包括:

壳体;

切割装置,所述的切割装置包括固定设置在所述的壳体内的安装座、转动地设置在所述的安装座前端部的工作台、位于所述的工作台后侧且能够带动所述的工作台旋转的驱动装置,所述的工作台具有供管材穿过的中心孔,所述的工作台上在位于所述的中心孔的外侧固定设置有沿所述的工作台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固定座,所述的第一固定座上设置有沿所述的工作台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所述的第一滑槽内滑动配合连接有第一滑块,所述的第一滑块上固定设置有刀座,所述的刀座上固定设置有切割刀;

进刀控制装置,能够驱动所述的第一滑块向所述的中心孔的内侧/外侧移动,所述的进刀控制装置包括转动设置在所述的壳体上的推动气缸、固定设置在所述的壳体上的阻尼器、固定设置在所述的壳体上的滑轨、滑动配合设置在所述的滑轨上的滑板,所述的推动气缸的活塞杆一端部转动连接所述的滑板,所述的滑板上固定设置有与所述的阻尼器相配合的阻尼挡块;

所述的壳体上转动的设置有摆臂,所述的工作台的后侧沿所述的中心孔的轴心线的方向能够前后移动的设置有一推板,所述的推板的后端部具有一周向的滚动槽,所述的摆臂的一端部穿过所述的壳体转动连接在所述的推动气缸的活塞杆上,另一端部上转动的设置有滚动体,所述的滚动体与所述的滚动槽滚动摩擦配合,所述的推板的前端部固定设置有第一楔形块,所述的第一楔形块贯穿所述的工作台和第一滑块,所述的第一楔形块具有沿所述的中心孔的轴心线的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一槽孔,所述的第一滑块上固定设置有第一固定柱,所述的第一槽孔与所述的第一固定柱相滑动配合。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工作台上在位于所述的中心孔的外侧固定设置有沿所述的工作台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二固定座,所述的第二固定座上设置有沿所述的工作台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二滑槽,所述的第二滑槽内滑动配合连接有第二滑块,所述的第二滑块上固定设置有夹紧块。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推板的前端部固定设置有第二楔形块,所述的第二楔形块贯穿所述的工作台和第二滑块,所述的第二楔形块具有沿所述的中心孔的轴心线的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二槽孔,所述的第二滑块上固定设置有第二固定柱,所述的第二槽孔与所述的第二固定柱相滑动配合。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固定座与所述的第二固定座设置在所述的工作台的同一直径上。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夹紧块的末端部上转动的设置有夹紧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夹紧块和刀座的侧部上分别设置有进刀刻度尺,所述的第一固定座和第二固定座上分别设置有与所述的进刀刻度尺相匹配的进刀刻度针。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壳体上在位于所述的摆臂的一侧设置有用于检测所述的摆臂的摆动幅度的传感器。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所述的工作台的后端部固定设置有皮带轮,所述的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所述的驱动电机通过皮带与所述的皮带轮相传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获得如下有益效果:本案中,通过在壳体上设置滑轨滑板,在壳体和滑板之间设置阻尼器,通过推动气缸推动摆臂转动,进而带动切割刀沿工作台的径向均匀移动,这样的进刀结构能够控制管材切割机的进刀量,实现管材切割机的均匀进刀,使得管材的切割更加容易,管材的切口更加美观。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去除部分壳体的立体示意图;

附图3为附图2的侧视示意图;

附图4为附图2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其中:100、管材切割机;1、壳体;11、安装座;12、摆臂;121、滚动体;13、传感器;2、切割装置;21、工作台;211、中心孔;212、第一固定座;213、第二固定座;214、第一滑块;215、第二滑块;216、刀座;217、夹紧块;2171、夹紧轮;218、切割刀;22、驱动装置;23、推板;231、滚动槽;3、进刀控制装置;31、推动气缸;32、阻尼器;33、滑轨;34、滑板;35、阻尼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达成目的及功效,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予以详细说明。

如附图1所示的管材切割机100,它包括一个呈长方体的壳体1,壳体1的顶部设置有进刀控制装置3,壳体1的内部设置有切割装置2。壳体1的前壁板上开有一个圆形的、供管材通过的通孔,壳体1的上壁板上转动的设置有一推动气缸31,壳体1的上壁板上固定设置有滑轨33,滑轨33上滑动配合设置有滑板34。推动气缸31的活塞杆通过关节轴承转动连接在滑板34上。为了使得推动气缸31能够均匀推动滑板34,壳体1的上壁板上在位于推动气缸31和滑板34之间固定设置有阻尼器32。滑板34的底部固定设置有与阻尼器32相配合的阻尼挡块35。壳体1上转动的设置有摆臂12,摆臂12的上端部穿过壳体1并且转动连接在推动气缸31的活塞杆上,摆臂12的下端部转动地设置在切割装置2上。为了控制切割装置2的进刀量,壳体1的上壁板上在位于摆臂12的一侧固定设置有用于检测摆臂12的摆动幅度的传感器13。

如附图2所示的管材切割机100,壳体1的上壁板上设置进刀控制装置3。壳体1的底板上固定设置有一个安装座11,安装座11的前端部上转动地设置有呈环形的工作台21。安装座11上在位于工作台21的后方设置有能够带动工作台21高速旋转的驱动装置22。工作台21的后端部上固定设置有皮带轮,驱动装置22包括驱动电机,驱动电机通过皮带与皮带轮相传动连接。工作台21具有供管材通过的中心孔211。工作台21上在位于中心孔211的外侧固定设置有沿工作台21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固定座212和第二固定座213,第一固定座212和第二固定座213设置在工作台21的同一直径上。第一固定座212上设置有沿工作台21的径向方向延伸的第一滑槽,第一滑槽上滑动配合设置有第一滑块214。第二固定座213上设置有第二滑槽,第二滑槽上滑动配合设置有第二滑块215。第一滑块214上固定设置有刀座216,刀座216上固定安装有呈圆形的、片状的切割刀218。第二滑块215上固定设置有夹紧块217,夹紧块217的末端部上转动的设置有两个夹紧轮2171。夹紧块217和刀座216的侧部上分别设置有进刀刻度尺,第一固定座212和第二固定座213上分别设置有与进刀刻度尺相匹配的进刀刻度针。进刀控制装置3能够驱动第一滑块214和第二滑块215向中心孔211的内侧移动进而实现切割刀218的进刀;或驱动第一滑块214和第二滑块215向中心孔211的外侧移动进而实现切割刀218的退刀。

如附图3、4所示的管材切割机100,摆臂12转动地设置在壳体1的上壁板上。摆臂12的上端部穿过壳体1的上壁板并且转动的设置在推动气缸31的活塞杆上,摆臂12的下端部上转动地设置有滚动体121。工作台21的后侧沿中心孔211的轴心线的方向能够前后移动地设置有一推板23,推板23的后端部具有一周向的滚动槽231。摆臂12的滚动体121滚动摩擦设置在推板23的滚动槽231内。推板23的前端部上固定设置有第一楔形块232和第二楔形块233。第一楔形块232分别贯穿工作台21和第一滑块214,第二楔形块233分别贯穿工作台21和第二滑块215。第一楔形块232和第二楔形块233上分别设置有沿中心孔211的轴心线方向向外延伸的第一槽孔和第二槽孔。第一滑块214上固定设置有第一固定柱,第二滑块215上固定设置有第二固定柱。第一固定柱与第一槽孔相滑动配合,第二固定柱与第二槽孔相滑动配合。

该管材切割机100在进刀作业时,推动气缸31动作,滑板34沿滑轨33移动,阻尼挡块35将阻尼器32阻挡,摆臂12均匀转动,摆臂12的下端部向前均匀移动,进而带动推板23靠近工作台21前移,第一楔形块232和第二楔形块233沿中心孔的轴心线方向前移;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分别在第一槽孔和第二槽孔内移动,进而带动第一滑块214和第二滑块215沿工作台21的径向方向向中心孔211的内侧均匀移动,进而夹紧块217将管材夹紧,夹紧轮2171与管材外壁滚动摩擦接触,切割刀218随着工作台21的高速转动,将管材切断。该管材切割机100在退刀作业时,推动气缸31复位,摆臂12转动,摆臂12的下端部向后移动,进而带动推板23远离工作台21后移,第一楔形块232和第二楔形块233沿中心孔211的轴心线方向后移;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分别在第一槽孔和第二槽孔内移动,进而带动第一滑块214和第二滑块215沿工作台21的径向方向向中心孔211的外侧移动,进而夹紧块217将管材松开,管材可继续进入工作台的中心孔内作业,如此往复。

本案中的管材切割机能够有效控制进刀量,实现均匀进刀,使得管材的切割更加容易,管材的切口更加美观。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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