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44138发布日期:2019-09-12 08:46阅读:330来源:国知局
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焊接工装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



背景技术:

保险杠在汽车、摩托车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中国公开号为CN208083764U,公开日为2018年11月13日,发明创造名称为一种铝合金保险杠焊接工装,该申请案公开了一种铝合金保险杠焊接工装,包括固定支座,用于支撑整个工装和保险杠;可调工装块,可调工装块为两个,内端均与固定支座连接,外端为悬臂端;高度调节装置,分别设置在两个可调工装块的悬臂端的下方,用于调整可调工装块的扰度;端部夹具,分别设置在两个可调工装块上,对保险杠的两端进行夹紧。本装置可以消除人为因素干扰,保证保险杠焊接完成后的尺寸和强度指标的一致性。该申请案能实现焊接,但对于图2和图4所示的保险杠和侧板之间的焊接无法实现,而现有技术通常使用简易的螺母夹紧,由于通过螺母夹紧,通常需要多次装夹,操作不便,焊接时,缺少有效的定位,装夹精度差且螺母容易遗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需要多次装夹的问题,提供了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一次装夹即可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为:

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包括定位销、插销和支撑体,支撑体上设置有轴套和定位块,定位块上开有通孔,工件上开有定位孔和插孔,定位孔、插孔分别与通孔、轴套相对应,定位销穿插通孔和定位孔以实现定位,插销穿插轴套和插孔以实现固定。工件包括保险杠和侧板,定位销主要用于对保险杠和侧板之间相对位置的定位,插销主要用于防止侧板移动,和现有技术采用简易的螺母夹紧相比,能避免螺母夹紧需要多次装夹,操作不便的问题,且设置有定位销对侧板和保险杠位置的限定,能避免因为缺少有效的定位,装夹精度差且螺母容易遗失的问题。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支撑体包括底板和与底板相连的支撑板,轴套固定在支撑板上,定位块固定在底板上。轴套固定在支撑板上,定位块固定在底板上,便于安装和制造。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支撑板与底板呈T形。支撑板与底板呈T形,便于制造,且结构稳定,支撑板与底板设置成T形,能节省材料。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支撑板与轴套相互垂直。支撑板与轴套相互垂直,结构稳定,便于安装与制造。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轴套位于底板上方。轴套位于底板上方,便于插销插入轴套和插孔内,实现固定。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轴套的宽度等于支撑体的宽度。轴套的宽度等于支撑体的宽度,保证安装的可靠性。

作为上述方案的一种优选方案,轴套的中心轴线与通孔的中心轴线相互平行。轴套的中心轴线与通孔的中心轴线相互平行,保证安装的准确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采用简易的螺母夹紧相比,能避免螺母夹紧需要多次装夹,操作不便的问题,且设置有定位销对侧板和保险杠位置的限定,能避免因为缺少有效的定位,装夹精度差且螺母容易遗失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既能实现对工件的定位又能实现对工件的夹紧;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保险杠和侧板的安装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板的安装位置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保险杠的立体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定位块,3、支撑板,4、轴套,5、定位销,6、插销,7、保险杠,8、侧板,9、左侧板,10、右侧板,11、定位孔,12、插孔,13、支撑体,14、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实施例1:

如图2和图4所述,工件包括保险杠7和侧板8,保险杠7上设置有定位孔,侧板8包括左侧板9和右侧板10,左侧板9和右侧板10上均设置有插孔12。

如图1和图3所示,一种保险杠焊接工装,其特征在于,包括定位销5、插销6和支撑体13,支撑体13上设置有轴套4和定位块2,定位块2上开有通孔14,工件上开有定位孔11和插孔12,定位孔11、插孔12分别与通孔14、轴套4相对应,定位销5穿插通孔14和定位孔11以实现定位,插销6穿插轴套4和插孔12以实现固定。支撑体13包括底板1和与底板1相连的支撑板3,轴套4固定在支撑板3上,定位块2固定在底板1上。支撑板3与底板1呈T形。支撑板3与轴套4相互垂直。轴套4位于底板1上方。轴套4的宽度等于支撑体13的宽度。底板1上包括至少2个相对设置的定位块2。在本实施例中,底板1上设置有4个定位块。2块定位块之间两两相对设置。轴套4的中心轴线与通孔14的中心轴线相互平行。

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工作时,将侧板8置于保险杠7与焊接工装之间。将定位销5穿过定位孔11和通孔14实现对工件定位,将插销6穿过轴套4和插孔12实现对工件固定。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变更以及等效变换,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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