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50587发布日期:2021-04-27 22:08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


背景技术:

2.全自动拧螺丝机(auto

screwdriving machine)是用以取代传统手工拧紧螺丝的机器,又称全自动螺丝锁付机、全自动送锁螺丝机、全自动打螺丝机、工业拧紧系统等。公开号为“108466023a”的中国发明专利,公开一种“用于自动锁螺丝机上的螺丝夹取结构”。其结构包括:安装在手指气缸的夹臂上的夹爪,所述夹爪包括夹座以及设在所述夹座上的夹指,所述夹座以及夹指的中间设有纵向的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批头。其中,夹指与夹座之间为固定连接。存在的缺点是:对螺丝与螺孔之间的定位精准度要求非常高,只要螺丝稍有偏差就无法正常拧入螺孔。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自动纠正偏差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
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手指气缸以及安装在所述手指气缸的夹臂上的夹爪,所述夹爪包括相对设置的夹座以及设在所述夹座上的夹指,所述夹座以及夹指的中间设有纵向的通孔,所述通孔内设有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指上端与所述夹座之间为可转动连接,且所述夹指上端设有弹性件,使所述夹指下端能左右偏移。
5.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底部设有安装槽,所述夹指上端一侧通过转轴安装在所述安装槽内、且上端面与所述安装槽之间设有空隙,所述夹指上端另一侧设置弹性件。
6.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指下端设有圆形槽和方形槽。
7.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弹簧。
8.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指上端一侧设有轴孔、另一侧设有弹簧下端定位槽,所述夹座的安装槽内设有弹簧上端定位槽。
9.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空隙的距离为0.1mm

30mm。
10.所述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通过上端的“c”形槽与所述手指气缸的夹臂连接。
11.本实用新型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优点如下:当螺丝与螺孔之间没有完全垂直,存在一定偏差时,所述夹爪的夹指能随之偏移,从而能确保将螺丝拧入螺孔。
附图说明
12.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夹取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14.图2是本实用新型夹取机构的爆炸图;
15.图3是本实用新型夹取机构的剖视图;
16.图4是本实用新型夹爪的结构示意图;
17.图5本实用新型夹指的结构示意图;
18.图6本实用新型夹座的结构示意图;
19.图7是本实用新型夹取机构的夹取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参照图1

7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全自动拧螺丝机的夹取机构,包括手指气缸1(又名:气动手指、气动夹爪或气动夹指)以及安装在所述手指气缸1的夹臂2上的夹爪3。所述夹爪3包括相对设置的夹座4以及设在所述夹座4上的夹指5。
21.所述夹座4以及夹指5的中间设有纵向的通孔6。所述通孔6内设有批头7(指安装到手电钻或者电批上面拧螺丝的螺丝刀头)。所述夹指5上端与所述夹座4之间为可转动连接,且所述夹指5上端设有弹性件8,使所述夹指5下端能左右偏移。如在所述夹指5下端向左侧施加力时,所述夹指5下端能随之偏移。
22.优选的,所述夹座4底部设有安装槽9,所述夹指5上端一侧通过转轴10安装在所述安装槽9内、且上端面与所述安装槽9之间设有空隙11,所述夹指5上端另一侧设置弹性件8。所述弹性件8为弹簧。通过上述结构,使所述夹指5能偏移的同时,又确保所述夹指5在所述夹座4内的稳定性。
23.优选的,所述夹指5下端设有圆形槽12和方形槽13。通过所述圆形槽12和方形槽13的配合,可以同时对螺丝18顶部的圆形螺头19以及设置在所述螺丝18上的方形垫片20同时进行固定,以实现对带有垫片(或瓦片)的螺丝进行夹取,同时确保夹取的稳定性。
24.优选的,所述夹指5上端一侧设有轴孔14、另一侧设有弹簧下端定位槽15,所述夹座4的安装槽9内设有弹簧上端定位槽16。所述转轴10穿设在轴孔14内,所述弹簧两端分别设置在弹簧下端定位槽15、弹簧上端定位槽16内,以确保安装后的稳定性。
25.优选的,所述空隙11的距离为0.1mm

30mm。使所述夹指5在限定的范围内局部偏移,以防止过度偏移也会造成螺丝无法正常拧紧。
26.优选的,所述夹座4通过上端的“c”形槽17与所述手指气缸1的夹臂2连接,再通过螺杆或销钉进行固定,以确保所述夹座4与夹臂2之间连接的稳定性。
27.上所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案例揭示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结构及技术内容做出些许的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案例,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案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