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及其应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0928阅读:58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尤其是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楼房一直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进而墙体保温材料也应运而生。现有的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大都采用现场水泥发泡、水泥发泡板、岩棉板、珍珠岩等相关材料,施工起来特别麻烦,工序复杂,施工成本高,一旦漏水,维修难度更大,保温效果差,给人们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农村的一些平房,由于受太阳直射,受热面积大,容易因为热胀冷缩造成空鼓、龟裂、渗漏,同时,夏季室内的温度过高、冬季室温过低,不宜居住。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出了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及应用,通过反复试验配比,获得最佳保温隔热效果的材料,施工时配合丙纶布使用,不仅可以达到防水效果,同时保温材料的涂覆也可以防止其风化。本材料施工工序简单,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成本低,隔热保温效果好,保证了冬暖夏凉,值得在市场上推广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保温材料施工工序复杂、成本高,维修难度大等问题,本发明特提出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及其应用,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水泥、石英砂、重钙粉、玻化微珠、羟丙基甲级纤维素、可再分散乳胶粉、木质纤维、聚丙烯纤维,其质量百分比分别为水泥40%-45%、石英砂50%-55%、重钙粉7%-9%、玻化微珠8%-15%、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4%-0.7%、可再分散乳胶粉0.8%-1.2%、木质纤维0.3%-0.4%、聚丙烯纤维0.3%-0.5%。

进一步的,所述保温材料其质量百分比分别为水泥42.5%、石英砂52.5%、重钙粉8%、玻化微珠12%、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55%、可再分散乳胶粉1%、木质纤维0.35%、聚丙烯纤维0.4%。

进一步的,所述水泥为硅酸盐黑水泥或白水泥其中的一种或两种。

进一步的,所述重钙粉可替换成滑石粉。

进一步的,所述羟丙基甲级纤维素单位为200000。

进一步的,所述的一种保温隔热材料作为建筑室内外墙体或屋面材料的应用。

本发明具有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采用的材料都是热的不良导体,既不吸热也不导热,相对于现有的水泥发泡、岩棉板、珍珠岩等相关材料繁复施工程序来说,本发明施工方便,只需要和水搅拌均匀后进行涂抹与所需施工部位,并且根据需要确定涂抹的厚度,可适用于屋面,也可用于室内外墙体的保温隔热,保温隔热效果好,施工成本低,大大较低工作强度。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保温隔热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水泥、石英砂、重钙粉、玻化微珠、羟丙基甲级纤维素、可再分散乳胶粉、木质纤维、聚丙烯纤维,其质量百分比分别为水泥40%-45%、石英砂50%-55%、重钙粉7%-9%、玻化微珠8%-15%、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4%-0.7%、可再分散乳胶粉0.8%-1.2%、木质纤维0.3%-0.4%、聚丙烯纤维0.3%-0.5%。

进一步的,所述保温材料其质量百分比分别为水泥42.5%、石英砂52.5%、重钙粉8%、玻化微珠12%、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55%、可再分散乳胶粉1%、木质纤维0.35%、聚丙烯纤维0.4%。

所述水泥为硅酸盐黑水泥或白水泥其中的一种或两种。

所述重钙粉可替换成滑石粉。

所述羟丙基甲级纤维素单位为200000。

所述的一种保温隔热材料作为建筑室内外墙体或屋面材料的应用。

使用前,首先清理屋面垃圾,有损坏渗漏的地方修补,找平,渗漏的地方,采取防渗处理,待屋面打扫干净以后,配合丙纶布使用,可以达到很好的防水效果。本技术施工特别方便,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施工成本低,保温隔热效果好,可广泛应用于屋面及室内外的墙体。

实施例1:

本材料按如下重量百分比:水泥40%、石英砂50%、重钙粉7%、玻化微珠8%、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4%、可再分散乳胶粉0.8%、木质纤维0.3%、聚丙烯纤维0.3%进行配比,将配比好的材料和水进行混合搅拌,待搅拌均匀后即为浆状,涂抹于施工部位,可根据需要进行确定涂抹的厚度。

实施例2:

本材料按如下重量百分比:水泥45%、石英砂55%、重钙粉9%、玻化微珠15%、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7%、可再分散乳胶粉1.2%、木质纤维0.4%、聚丙烯纤维0.5%进行配比,将配比好的材料和水进行混合搅拌,待搅拌均匀后即为浆状,涂抹于施工部位,可根据需要进行确定涂抹的厚度。

实施例3:

本材料按如下重量百分比:水泥42.5%、石英砂52.5%、重钙粉8%、玻化微珠12%、羟丙基甲级纤维素0.55%、可再分散乳胶粉1%、木质纤维0.35%、聚丙烯纤维0.4%进行配比,将配比好的材料和水进行混合搅拌,待搅拌均匀后即为浆状,涂抹于施工部位,可根据需要进行确定涂抹的厚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