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改性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PE管材给水管道的应用范围为低于40℃的温度,无法用于热水输送管道。PE管材是一种结晶度高、非极性的热塑性树脂,PE作为一种新型管材也越来越受到大家重视,但是由于PE管材受本身材质的影响,其强度、韧性、抗腐蚀程度都不高,难以长期使用,并且在环境较恶劣的情况,难以长时间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PE管材质量一般,难以长期使用问题,提供一种改性料及其制备方法,该改性料填充到PE管材中,能增加PE管材的强度、韧性、抗腐蚀程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改性料,所述改性料由以下质量份成分组成:20-30份PE树脂树脂、120-130份重质碳酸钙、1.5-2.5份淀粉专用改性剂、3.5-5份JL-T01填料母料复合改性剂、0.2-0.35份PE蜡、3-4份PE再生料。
进一步地,所述PE再生料是来自于切碎的废PE制品。
进一步地,一种改性料的制备方法,其制备步骤如下:
1)将树脂、重质碳酸钙、淀粉专用改性剂、T01、PE蜡按上述配比送入高速混合机中,控制高速混合机的温度为120-130℃并混合5-7min;
2)然后用吸料机将PE再生料加入到高速混合机中,提高温度到150-160℃并混合3-5min;
3)接着将高速混合机中的混合料送入低速混合机中进行冷却至温度为40-50℃并混合2-3min;
4)最后将步骤3)得到的混合料送入到挤出机中挤出成型,得到改性料成品。
有益效果:本发明改性料填充到PE管材中时能增加PE管材的强度、韧性、抗腐蚀程度,并且采用PE回收料作为一种原料生产改性料,节约了成本,也防止了废PE制品污染环境。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改性料,所述改性料由以下质量份成分组成:20份PE树脂树脂、120份重质碳酸钙、1.5份淀粉专用改性剂、3.5份JL-T01填料母料复合改性剂、0.2份PE蜡、3份PE再生料,其中PE再生料是来自于切碎的废PE制品,改性料的制备步骤如下:
1)将树脂、重质碳酸钙、淀粉专用改性剂、T01、PE蜡按上述配比送入高速混合机中,控制高速混合机的温度为120℃并混合5min;
2)然后用吸料机将PE再生料加入到高速混合机中,提高温度到150℃并混合3min;
3)接着将高速混合机中的混合料送入低速混合机中进行冷却至温度为40℃并混合2min;
4)最后将步骤3)得到的混合料送入到挤出机中挤出成型,得到改性料成品。
实施例2
一种改性料,所述改性料由以下质量份成分组成:25份PE树脂树脂、125份重质碳酸钙、2份淀粉专用改性剂、4.25份JL-T01填料母料复合改性剂、0.275份PE蜡、3.5份PE再生料,其中PE再生料是来自于切碎的废PE制品,改性料的制备步骤如下:
1)将树脂、重质碳酸钙、淀粉专用改性剂、T01、PE蜡按上述配比送入高速混合机中,控制高速混合机的温度为125℃并混合6min;
2)然后用吸料机将PE再生料加入到高速混合机中,提高温度到155℃并混合4min;
3)接着将高速混合机中的混合料送入低速混合机中进行冷却至温度为45℃并混合2.5min;
4)最后将步骤3)得到的混合料送入到挤出机中挤出成型,得到改性料成品。
实施例3
一种改性料,所述改性料由以下质量份成分组成:28份PE树脂树脂、128份重质碳酸钙、2.2份淀粉专用改性剂、4.5份JL-T01填料母料复合改性剂、0.3份PE蜡、3.8份PE再生料,其中PE再生料是来自于切碎的废PE制品,改性料的制备步骤如下:
1)将树脂、重质碳酸钙、淀粉专用改性剂、T01、PE蜡按上述配比送入高速混合机中,控制高速混合机的温度为128℃并混合6.5min;
2)然后用吸料机将PE再生料加入到高速混合机中,提高温度到158℃并混合4.5min;
3)接着将高速混合机中的混合料送入低速混合机中进行冷却至温度为48℃并混合2.5min;
4)最后将步骤3)得到的混合料送入到挤出机中挤出成型,得到改性料成品。
实施例4
一种改性料,所述改性料由以下质量份成分组成:30份PE树脂树脂、130份重质碳酸钙、2.5份淀粉专用改性剂、5份JL-T01填料母料复合改性剂、0.35份PE蜡、4份PE再生料,其中PE再生料是 来自于切碎的废PE制品,改性料的制备步骤如下:
1)将树脂、重质碳酸钙、淀粉专用改性剂、T01、PE蜡按上述配比送入高速混合机中,控制高速混合机的温度为130℃并混合7min;
2)然后用吸料机将PE再生料加入到高速混合机中,提高温度到160℃并混合5min;
3)接着将高速混合机中的混合料送入低速混合机中进行冷却至温度为50℃并混合3min;
4)最后将步骤3)得到的混合料送入到挤出机中挤出成型,得到改性料成品。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