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式化合物的晶型T1F-1/2:
其具有在20℃至25℃的温度下,在粉末X射线衍射图中在如下2θ值处的特征峰:7.3±0.1、9.1±0.1、10.0±0.1、10.6±0.1、11.1±0.1、12.3±0.1、15.6±0.1、20.1±0.1、20.9±0.1和27.8±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晶型T1F-1/2,其具有大于90重量%的纯度。
3.药物组合物,其包括下式化合物的晶型T1F-1/2作为活性成分:
和可药用载体或稀释剂,
其中晶型T1F-1/2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
4.药物组合物,其包括作为活性成分的下式化合物的晶型T1F-1/2:
与至少一种具有抗-HCV活性的另外的化合物的组合,
其中晶型T1F-1/2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
5.权利要求4的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所述具有抗HCV活性的另外的化合物为干扰素或利巴韦林。
6.权利要求5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干扰素选自干扰素α2B、PEG基化的干扰素α、复合干扰素、干扰素α2A和类淋巴母细胞干扰素τ。
7.权利要求4的组合物,其中至少一种所述另外的化合物选自白细胞介素2、白细胞介素6、白细胞介素12、增强1型辅助T细胞反应的发展的化合物、干扰RNA、反义RNA、咪喹莫特、利巴韦林、肌苷5′-单磷酸脱氢酶抑制剂、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
8.下式化合物的晶型T1F-1/2作为活性成分在用于制备用于治疗哺乳动物中HCV感染的药物中的用途:
其中晶型T1F-1/2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
9.权利要求8的用途,其中所述哺乳动物为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