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26463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属于医疗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的细胞在培养时还需要搅拌,这样能够使细胞培养液更加均匀,而且对于特殊的细胞培养液还需要进行加热培养,因此现在医院内出现了很多细胞培养装置,现在的细胞培养装置大多结构设计较为简单,在搅拌时搅拌效果较差,而且需要在搅拌完成之后手持搅拌罐将细胞培养液加入到培养罐内,对于特殊的实验来讲,需要进行加热培养,现在的细胞培养罐往往都是搅拌和加热培养分离式设计,因此使用时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能够分离式搅拌加热,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包括发酵装置本体,所述发酵装置本体内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内边侧设有转动轴,旋转桌面通过转动轴安装在空腔内,所述旋转桌面的数量为3个,所述旋转桌面的底部设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上设有输出轴,所述转动轴通过皮带与输出轴连接,所述电动机的一侧还设有开关按钮,所述发酵装置本体内设有电源,所述开关按钮电性连接电源,所述电源电性连接电动机,所述旋转桌面上还设有转动底座,发酵盘通过转动底座安装在旋转桌面上,所述发酵盘的外边侧设有激光灯。

进一步地,所述转动轴可双向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电动机为三相异步电动机,可双向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发酵盘的数量为三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包括转动轴、发酵装置本体、激光灯、发酵盘、旋转桌面、电动机、连接皮带和开关按钮。

1.由于发酵盘通过转动底座安装在旋转桌面上,因此手动转动发酵盘能够在转动底座的转动下进行转动,然后按动激光灯上的激光灯开关按钮,因此能够使发酵盘外边侧的激光灯点亮,这样通过激光灯能够起到警示发酵盘边侧的作用,能够使发酵区域更加统一;

2.按动开关按钮能够使电源再次为电动机提供电能,在电动机的作用下能够再次使转动轴进行转动,从而能够带动旋转桌面进行转动,这样能够使整体旋转盘位于空腔内,因此保护性较好,避免了外接的污染源,因此更加便于下一次进行实验;

3.该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设计合理,能够分离式搅拌加热,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发酵装置本体、2-转动轴、3-转动底座、4-激光灯、5-发酵盘、6-旋转桌面、7-开关按钮、8-连接皮带、9-电动机、10-空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包括发酵装置本体1,发酵装置本体1内设有空腔10,空腔10的内边侧设有转动轴2,旋转桌面6通过转动轴2安装在空腔10内,旋转桌面6的数量为3个,旋转桌面6的底部设有电动机9,电动机9上设有输出轴,转动轴2通过连接皮带8与输出轴连接,电动机9的一侧还设有开关按钮7,发酵装置本体1内设有电源,开关按钮7电性连接电源,电源电性连接电动机9,旋转桌面6上还设有转动底座3,发酵盘5通过转动底座3安装在旋转桌面6上,发酵盘5的外边侧设有激光灯4。

转动轴2可双向转动,电动机9为三相异步电动机,可双向转动,发酵盘5的数量为三个,在使用时,按动开关按钮7因此能够使发酵装置本体1内的电源为电动机9提供电能,在电动机9的作用下能够带动输出轴进行转动,从而能够通过连接皮带8带动转动轴2转动,从而能够将旋转桌面6发生转动,从而能够带动旋转桌面6底部的发酵盘5露出,由于发酵盘5通过转动底座3安装在旋转桌面6上,因此手动转动发酵盘5能够在转动底座3的转动下进行转动,然后按动激光灯4上的激光灯开关按钮,因此能够使发酵盘5外边侧的激光灯4点亮,这样通过激光灯4能够起到警示发酵盘5边侧的作用,能够使发酵区域更加统一,由于发酵盘5的数量为3个,并且大小各不相同,因此能够进行培养多类别细胞发酵项目,在使用完毕后,将发酵盘5从转动底座3上取下,然后清洗干净,再次放置在转动底座3上,再次按动开关按钮7,通过按动开关按钮7能够使电源再次为电动机9提供电能,在电动机9的作用下能够再次使转动轴2进行转动,从而能够带动旋转桌面6进行转动,这样能够使整体旋转桌面6位于空腔10内,因此保护性较好,避免了外接的污染源,因此更加便于下一次进行实验,该可固定区域酶发酵装置设计合理,能够分离式搅拌加热,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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