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限位型牵引销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93460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一种限位型牵引销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牵引销,具体涉及一种限位型牵引销。



背景技术:

叉车工作过程有时会遇到连接牵引挂车一起进行运输,则需要牵引销将叉车与挂车进行连接。叉车牵引销位于叉车的平衡重上,是连接叉车和挂车的重要构件,保证了挂车与叉车之间进行可靠地挂接,并能方便而迅速地脱挂。牵引销分为限位型牵引销和非限位型牵引销,其中限位型牵引销一般通过圆钢预埋在铸件里,但此结构会造成脱挂不够方便快捷,有时候会受到空间影响,对牵引销头要求较高;而限位型牵引销一般采用的是直插式结构,此结构形式对销体不限位,叉车行驶过程中会颠簸和窜动,且容易丢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限位型牵引销,实现对牵引销进行限位,既能实现快速方便的插拔,又可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因颠簸而产生窜动或丢失现象。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限位型牵引销,包括牵引销和牵引座;所述牵引销包括销体,所述销体的两侧对称固设有销轴;所述牵引座的内部垂直设有弹簧,牵引座的两侧壁开设有挡槽;所述牵引座的顶端固设有顶盖,牵引销依次穿过顶盖、弹簧、牵引座底端后按压,使销轴压缩弹簧而卡入挡槽中进行限位。

进一步方案,所述牵引座包括管体,所述管体的底端螺纹连接有底板,所述弹簧的底端由底板进行限位,所述挡槽水平开设在管体的两侧,挡槽的一端与向管体顶端延伸的下销轴槽连通、另一端向上延伸成弧形;所述顶盖和底板的中间开设有与所述牵引销相配合的中心槽。

更进一步方案,位于中心槽的两侧对称开设有与所述销轴相配合的上销轴槽,所述上销轴槽和下销轴槽上下对称设置;位于中心槽外侧的顶盖上开设有固定孔。

进一步方案,所述销体的顶端固接有把手。

本装置中牵引座通过螺栓穿过顶盖上的固定孔后与叉车平衡重固定连接,连接时,手持牵引销上的把手将牵引销的销体底端插入牵引座并按压,其底端依次穿过顶盖、弹簧、底板后抵在叉车平衡重上;同时,牵引销上的销轴压缩弹簧而从下销轴槽进入挡槽中,再旋转牵引销,使销轴卡入挡槽另一端的弧形槽中,利用弹簧的弹力对牵引销往上进行压紧,从而将牵引销进行限位,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因颠簸而产生窜动或丢失现象。脱挂时,只要反方向旋转牵引销,使销轴从挡槽进行下销轴槽后脱离牵引座,然后拔出牵引销即实现了脱开。

所以本实用新型的限位型牵引销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使用时在叉车行驶过程中不易窜动,容易实现牵引销的插拔,锁紧可靠,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维护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牵引销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牵引座与顶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牵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弹簧压缩示意图。

图中:1-牵引销,11-把手,12-销体,13-销轴;2-牵引座,21-挡槽,22-下销轴槽,23-底板,24-管体;3-弹簧,4-顶盖,41-固定孔,42-上销轴槽,43-中心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限位型牵引销,包括牵引销1和牵引座2;如图2所示,牵引销1包括销体12,所述销体12的两侧对称固设有销轴13;所述牵引座2的内部垂直设有弹簧3,牵引座2的两侧壁开设有挡槽21;所述牵引座2的顶端固设有顶盖4,牵引销1依次穿过顶盖4、弹簧3、牵引座2底端后按压,使销轴13压缩弹簧3而卡入挡槽21中进行限位(如图5所示)。

进一步方案,如图3-4所示,牵引座2包括管体24,所述管体24的底端螺纹连接有底板23,所述弹簧3的底端由底板23旋入管体24中对其进行限位,所述挡槽21水平开设在管体24的两侧,挡槽21的一端与向管体24顶端延伸的下销轴槽22连通、另一端向上延伸成弧形;所述顶盖4和底板23的中间开设有与所述牵引销1相配合的中心槽43。

更进一步方案,位于中心槽43的两侧对称开设有与所述销轴13相配合的上销轴槽42,所述上销轴槽42和下销轴槽22上下对称设置;位于中心槽43外侧的顶盖4上开设有固定孔41。

进一步方案,所述销体12的顶端固接有把手11。

本装置中牵引座2通过螺栓穿过顶盖4上的固定孔41后与叉车平衡重固定连接。连接时,手持牵引销1上的把手11将牵引销的销体12底端插入牵引座2并按压,其底端依次穿过顶盖4、弹簧3、底板23后抵在叉车平衡重上;同时,牵引销1上的销轴13压缩弹簧4而从下销轴槽22进入挡槽21中,再旋转牵引销1,使销轴13卡入挡槽21另一端的弧形槽中,利用弹簧3的弹力对牵引销1往上进行压紧,从而将牵引销1进行限位,避免在行驶过程中因颠簸而产生窜动或丢失现象。脱挂时,只要反方向旋转牵引销,使销轴从挡槽进行下销轴槽后脱离牵引座,然后拔出牵引销即实现了脱开。

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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