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缓冲结构的汽车保险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58837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保护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自带缓冲结构的汽车保险杠。



背景技术:

目前,汽车前、后保护装置法规GB17354—1998要求汽车前、后端在受到4km/h正面碰撞及2.5km/h角部碰撞后,发动机罩、行李箱盖及车门应当能够正常开、闭;照明和信号装置应能继续正常工作并清晰可见;车辆的燃料和冷却系统应无泄漏,不发生油、水路堵塞,其密封装置与油、水箱盖亦应能正常工作;车辆的排气系统不应有妨碍其正常工作的损坏或错位;车辆的传动系统、悬架系统(包括轮胎)、转向和制动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调整状态并能正常工作。

现有车辆为了满足行人保护及车辆低速碰撞保护功能的要求,往往是在保险杠与防撞梁之间增设一整块独立的泡沫吸能块;在车辆开发阶段,该泡沫吸能块的设计开发需根据车辆的整备质量计算分析,然后再进行模具的制作;由于车辆开发后期需要进行碰撞试验,而此时泡沫吸能块的模具已经制作完成,也就意味着泡沫吸能块的结构已经定型,因此无法再根据实车的碰撞试验结果去调整泡沫吸能块的尺寸和吸能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带缓冲结构的汽车保险杠,该保险杠便于在车辆开发后期碰撞试验后对泡沫吸能块进行调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可采取下述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所述自带缓冲结构的汽车保险杠,包括与车体防撞梁相连的保险杠本体,以及设置于所述保险杠本体上的泡沫吸能块;在所述保险杠本体上沿其长度方向均匀间隔开设有两排矩形盛装凹槽,每一所述盛装凹槽的槽底均与所述车体防撞梁相贴合;所述泡沫吸能块为与所述盛装凹槽相匹配的若干矩形块状结构,并分别置于所述盛装凹槽内。

本实用新型优点在于结构简单,加工制造简便。无需针对不同车型的保险杠本体额外加工制造泡沫吸能块模具,有效降低整车的生产成本,便于车辆在流水线体上装配;另外均匀间隔开设的两排盛装凹槽本身就具有吸能作用,保护车辆不受严重损伤,盛装凹槽内的泡沫吸能块能够进一步提高保险杠本体的吸能效果,并根据实际的实车碰撞试验结果来增、减泡沫吸能块,或对泡沫吸能块进行尺寸及吸能能力调整,使保险杠本体的抗击碰撞能力符合汽车前、后保护装置法规GB17354—1998的要求,达到生产成本的最大优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保险杠本体2与汽车前端的车体防撞梁1相连形成汽车前保护装置,与汽车后端的车体防撞梁1相连形成汽车后保护装置,下面具体以汽车前保护装置为例加以详细说明,汽车后保护装置与之结构相同,方向相反。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自带缓冲结构的汽车保险杠,包括与汽车前侧的车体防撞梁1相连的保险杠本体2,以及设置于保险杠本体2上的泡沫吸能块3;在保险杠本体2上沿其长度方向均匀间隔开设有两排矩形盛装凹槽4,盛装凹槽4开设于保险杠本体2前侧壁中部且开口向前,每一盛装凹槽4的槽底均与车体防撞梁1前侧壁相贴合,盛装凹槽4本身就具有吸能作用,增强了车体防撞梁1抵抗碰撞的能力;另外,为进一步增强保险杠本体2的强度,提高其吸能效果,泡沫吸能块3为与盛装凹槽4相匹配的若干矩形块状结构,并分别置于盛装凹槽4内。矩形的泡沫吸能块3结构更加简单,无需额外制作模具便能轻松加工出来,有效降低整车的生产成本,便于车辆在流水线体上装配;另外,该泡沫吸能块3便于在实车碰撞试验后根据具体试验结果进行增、减,或对泡沫吸能块3进行尺寸及吸能能力的调整,使保险杠本体2的抗击碰撞能力符合汽车前、后保护装置法规GB17354—1998的要求,达到生产成本的最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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