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包括一阶梯型的固定面板、与所述固定面板的下表面相连接的平行设置的两固定侧板,以及连接两所述固定侧板的固定连杆,并且两所述固定侧板上均设有第一铰接点和第二铰接点;
踏板结构,所述踏板结构包括踏板支架以及与所述踏板支架固定连接的踏板,所述踏板支架具有两踏板侧板,并且两所述踏板侧板上均设有第三铰接点和第四铰接点;
主动摆臂,所述主动摆臂的上端的两侧分别与两所述固定侧板的所述第一铰接点相铰接,所述主动摆臂的下端的两侧分别与两所述踏板侧板的所述第三铰接点相铰接;
从动摆臂,所述从动摆臂的上端的两侧分别与两所述固定侧板的所述第二铰接点相铰接,所述从动摆臂的下端的两侧分别与两所述踏板侧板的所述第四铰接点相铰接;
并且,所述第一铰接点至所述第二铰接点之间的距离构成第一长度,所述第一铰接点至所述第三铰接点之间的距离构成第二长度,所述第三铰接点至所述第四铰接点之间的距离构成第三长度,所述第四铰接点至所述第二铰接点之间的距离构成第四长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二长度的比值为1:(1.63~2.0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三长度的比值为1:(0.77~1.1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长度和所述第四长度的比值为1:(1.81~2.2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摆臂和所述固定侧板之间、所述主动摆臂和所述踏板侧板之间均通过第一连杆销相铰接;所述从动摆臂和所述固定侧板之间、所述从动摆臂和所述踏板侧板之间均通过第二连杆销相铰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两所述第一连杆销和两所述第二连杆销上均设有轴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支架、所述固定支架、所述主动摆臂和所述从动摆臂构成平面铰链四杆机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摆臂的上端设置在两所述固定侧板之间,所述主动摆臂的下端设置在两所述踏板侧板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动摆臂的上端设置在两所述固定侧板之间,所述从动摆臂的下端设置在两所述踏板侧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