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顶棚及使用该车辆顶棚的车辆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9558142阅读:来源:国知局
顶棚主体16时,突出部100形成使得表皮50侧突出。形成在顶棚主体16上的突出部在离顶棚一般表面38A最远的位置中具有尖端部100A,且一对外周倾斜部100B和100C在该尖端部100A的左右两侧形成为连续的。结果,当后面乘员(从图3中的箭头S的方向)观看形成在顶棚表面38上的突出部100时,正如当参考图3所描述时,仅仅在远离第一中心线P1侧的外周倾斜部100C能够从后面乘员的头部位置Q1可视地识别,且被可视地识别的外周倾斜部100C显现为亮度加亮线。结果,当从后面乘员的头部位置Q1观看时,突出部100被后面乘员认作与顶棚一般表面38A总体不同颜色的单一加亮线,而所述突出部100形成相对于顶棚一般表面38A为突显的突显线52。
[0115]在图16BA所示的第二变形例中,顶棚主体16沿宽度方向分离,且在安装至机动车10时,定位在宽度方向中央侧的中央侧部102与定位在宽度方向外侧的外侧部104相比更朝向车厢12侧突出。结果,台阶106形成在中央侧部102与外侧部104之间,且对于后面乘员来说,形成该台阶106的竖直表面106A能够被可视地认作突显线52。如图16BB所示,相反地,在安装至机动车10时,外侧部104可构造成比中央侧部102更朝向车厢12侧突出。在此情况下,台阶106形成在外侧部104与中央侧部102之间,但是即使在此情况下,当从在后右侧的乘员观看时,在台阶106的下端部附近的区域被认作与中央侧部102的分割线,即,突显线52。此外,如图16BC所示,中央侧部102和外侧部104也可布置成没有台阶。在此情况下,不形成如上述的台阶106的台阶,但是在如下的竖直壁107A上识别突显线52:所述竖直壁形成在中央侧部102和外侧部104的作为线状外观设计部的配对部107上。此外,可以改变分离的中央侧部102和外侧部104的颜色。
[0116]在图16C所示的第三变形例中,突显线52通过具有与顶棚主体16的顶棚表面38不同颜色的粘附带110来形成到顶棚表面38的表面。g卩,在第三变形例中,不形成加亮线。代替地,具有一定宽度的带110被后面乘员可视地识别。除将带110粘附于顶棚表面38之夕卜,可使用在顶棚表面38上涂上直线、或被后面乘员可视地识别的具有线的表皮。而且,突显线可通过将线状材料编织到表皮中而形成。
[0117]在图16D所示的第四变形例中,凹部112形成在顶棚主体16的顶棚表面38上,且如下的棒状的照明装置114(线状外观设计部)附接至所述凹部112:与顶棚主体16相比,所述棒状的照明装置是实用的且属于不同材料。在白天期间,照明装置114被后面乘员认作具有宽度的白色线(突显线),而在晚上,由照明装置114照射的光被认作具有宽度的白色线。这个实例也基本上不是形成加亮线的示例性实施例。在照明装置114与顶棚表面38之间的界限等处存在凹凸,这样一些阴影由此凹凸生成,但是除此之外,照明装置114本身仅需要被理解成形成突显线的实例。
[0118]在图16E所示的第五变形例中,凹部116形成在顶棚表面38上,且由例如具有金属表面的金属丝状树脂构件所形成的作为线状外观设计部的装饰部件118可附接至凹部116。这个实例也基本上不是形成加亮线的示例性实施例。在装饰部件118与顶棚表面38之间的界限等处存在凹凸,这样一些阴影由此凹凸生成,但是除此之外,装饰部件118本身仅需要被理解成形成突显线的实例。
[0119]在图16A、图16BA、图16BB和图16BC所示的第一变形例和第二变形例中,线状外观设计部由顶棚主体16本身的形状所形成,这样相似于第一示例性实施例中的沟槽42,能够生成非常自然的突显线52。结果,能够使得后面乘员感觉到车厢12的内侧自然地宽敞。另一方面,在图16C、16D、16E所示的第三变形例、第四变形例和第五变形例中,线状外观设计部由不同于顶棚主体16的另外的部件形成,这样,外观设计的自由度增加,这是有利的。而且,当如图16D所示的第四变形例中那样,部件用作独立照明时,车厢12内侧的照明效果以及对于后面乘员的视觉效果都被添加至车顶内衬14,这样能够产生豪华的感觉。此外,通过将与车顶纵梁56平行的照明装置添加至顶棚主体16的宽度方向外侧,对于后面乘员来说能够获得与在晚上相同的视觉效果,且还能够通过将照明装置添加在外侧和将照明装置114添加在中央侧,使车厢12的内部基本上均匀的明亮。此外,如果照明装置114按从车辆前侧朝向车辆后侧的顺序照射,则能够使后面乘员感觉到速度感。
[0120][示例性实施例的补充说明]
[0121]在上文描述的示例性实施例中,线状外观设计部形成在第一中心线P1的左右两侧,但是线状外观设计部可选择地仅设置在一侧。如此,仅能够在设置线状外观设计部的那侧获得上文描述的视觉效果。
[0122]此外,在上文描述的示例性实施例中,线状外观设计部为以直线形式的线状外观设计部,但是线状外观设计部不限制于此。即,线状外观设计部也可为以曲线形式。
【主权项】
1.一种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包括: 顶棚主体(16),其形成为大体矩形平板状,所述顶棚主体的一个表面(16E)为顶棚表面(38);以及 线状外观设计部(42),其沿所述顶棚主体的长度方向以直线或曲线的形式延伸,使得至少定位在顶棚前侧的部分不与第一中心线(P1)平行,且当所述车辆顶棚安装至车辆时,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形成能够由后面乘员可视地识别的突显部,其中 所述第一中心线沿所述长度方向延伸且穿过所述顶棚表面的宽度方向中间位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车辆顶棚安装至所述车辆时,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从所述顶棚主体的前端部延伸超过前座。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布置成关于所述第一中心线左右对称。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以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顶棚主体上:使得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与所述顶棚主体的长侧边缘之间的距离在顶棚主体后侧处比在顶棚主体前侧处宽。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以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顶棚主体上:使得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与所述顶棚主体的长侧边缘之间的距离在顶棚主体后侧处比在顶棚主体前侧处窄。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在所述第一中心线与所述顶棚主体的长侧边缘之间沿所述顶棚主体的宽度方向彼此隔开设置,并且 所述多个线状外观设计部以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顶棚主体上:使得所述多个线状外观设计部之间的距离在顶棚主体后侧处比在顶棚主体前侧处宽。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在所述第一中心线与所述顶棚主体的长侧边缘之间沿所述顶棚主体的宽度方向彼此隔开设置,并且 所述多个线状外观设计部以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顶棚主体上:使得所述多个线状外观设计部之间的距离在顶棚主体后侧处比在顶棚主体前侧处窄。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线状外观设计部在沿所述顶棚表面的长度方向延伸的且与所述第一中心线平行的第二中心线的左右两侧分开延伸。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中心线穿过后座中的乘员就座位置的中心。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特征在于 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由所述顶棚主体本身的形状形成。11.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厢(12),其形成乘员乘车的空间;以及 依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顶棚,其给所述车厢的上部做衬里,使得设置有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的所述顶棚表面面对所述车厢的内侧。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辆顶棚及使用该车辆顶棚的车辆。本发明的车辆顶棚包含:顶棚主体,其形成为大体矩形平板状,所述顶棚主体的一个表面为顶棚表面;以及线状外观设计部,其沿所述顶棚主体的长度方向以直线或曲线的形式延伸,使得至少定位在顶棚前侧的部分不与第一中心线平行,且当所述车辆顶棚安装至车辆时,所述线状外观设计部形成能够由后面乘员可视地识别的突显部。所述第一中心线沿所述长度方向延伸且穿过所述顶棚表面的宽度方向中间位置。
【IPC分类】B60R13/02
【公开号】CN105313798
【申请号】CN201510450969
【发明人】桜井英之, 玉置明浩
【申请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8日
【公告号】DE102015214178A1, US20160023686
当前第5页1 2 3 4 5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