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车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4205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婴儿车车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车车架。



背景技术:

车架作为婴儿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起到支撑作用。但由于现有的车架一般包括由若干个骨架焊接而成的支架组件、枢接在支架组件上的前轮和后轮。但由于该支架组件由骨架焊接而成,只能保持同一姿态,难于改变其姿态,从而远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婴儿车车架,其通过合理设置前脚杆、后腿杆、支撑架、支杆、连杆的连接关系,可改变支架组件的姿态。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婴儿车车架,包括前轮、后轮、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包括前脚杆、后腿杆、支撑架、支杆、连杆;所述前轮枢接在前脚杆的其中一端上;所述支杆的上端与支撑架铰接,下端与前脚杆远离前轮的一端铰接;所述后轮枢接在后腿杆的下端,后腿杆的上端与支撑架铰接;所述后腿杆上铰接有活动套接在前脚杆上的滑套;所述连杆的一端铰接在支杆上,另一端铰接在滑套上;该婴儿车车架还包括用于将滑套锁定在前脚杆上的锁定机构。

所述锁定机构包括锁定销、复位弹簧;所述锁定销活动安装在前脚杆上并可在容置于前脚杆内的内置位置与使外侧端伸出于前脚杆外的伸出位置之间移动;所述复位弹簧用于提供将锁定销往伸出位置顶推的弹性应力;所述滑套上设置有供锁定销插装的插装孔;所述锁定销位于前脚杆远离前轮的一端上;该前脚杆与支杆的铰接点为第一铰接点,且第一铰接点、锁定销沿着靠近前轮的方向依次排布。

所述滑套活动套接在前脚杆上并可在使支架组件展开的第一位置与使支架组件折叠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所述插装孔在滑套位于第一位置时正对于锁定销。

所述支撑架上还安装有前蓬杆和后蓬杆。

所述支撑架上还安装有扶手。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通过合理设置前脚杆、后腿杆、支撑架、支杆、连杆的连接关系,可通过滑套在前脚杆上的滑动,从而可改变支架组件的姿态,而通过锁定机构的锁定使得支架组件的姿态可保持;而且,该支架组件可在展开姿态与折叠姿态之间切换;同时,还方便于折叠操作,从而可节省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展开姿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姿态示意图;

其中,1、前脚杆;2、后腿杆;3、支撑架;4、支杆;5、连杆;6、锁定机构;71、前蓬杆;72、后蓬杆;8、扶手;9、滑套;10、解锁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2、3,婴儿车车架,包括前轮、后轮、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包括前脚杆1、后腿杆2、支撑架3、支杆4、连杆5;所述前轮枢接在前脚杆1的其中一端上;所述支杆4的上端与支撑架3铰接,下端与前脚杆1远离前轮的一端铰接;所述后轮枢接在后腿杆2的下端,后腿杆2的上端与支撑架3铰接;所述后腿杆2上铰接有活动套接在前脚杆1上的滑套9;所述连杆5的一端铰接在支杆4上,另一端铰接在滑套9上;该婴儿车车架还包括用于将滑套9锁定在前脚杆1上的锁定机构6。

优选的,所述锁定机构6包括锁定销、复位弹簧;所述锁定销活动安装在前脚杆1上并可在容置于前脚杆1内的内置位置与使外侧端伸出于前脚杆1外的伸出位置之间移动;所述复位弹簧用于提供将锁定销往伸出位置顶推的弹性应力;所述滑套9上设置有供锁定销插装的插装孔;所述锁定销位于前脚杆1远离前轮的一端上;该前脚杆1与支杆4的铰接点为第一铰接点,且第一铰接点、锁定销沿着靠近前轮的方向依次排布。具体的,所述滑套9活动套接在前脚杆1上并可在使支架组件展开的第一位置与使支架组件折叠的第二位置之间滑动;所述插装孔在滑套9位于第一位置时正对于锁定销。在使用时,通过利用锁定销插装于滑套9的插装孔内,从而可将滑套9锁定在第一位置上以限制滑套9滑动,使支架组件处于展开姿态;而通过将锁定销往前脚杆1内推进使锁定销容置于前脚杆1内,可使滑套9脱离锁定销,从而可将滑套9往第二位置滑动,以使支架组件处于折叠姿态,从而使得支架组件可在展开姿态与折叠姿态之间切换。

具体的,所述支撑架3上还安装有前蓬杆71和后蓬杆72,以方便于安装蓬顶。所述支撑架3上还安装有扶手8,以方便于扶握。

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利用锁定销插装于滑套9的插装孔内,从而可将滑套9锁定在第一位置上,使支架组件保持在展开姿态;在运输或者存储过程中,通过将锁定销往内推进使锁定销容置于前脚杆1内,此时,滑套9可往第二位置滑动,使得支架组件折叠。因而,本实用新型通过合理设置前脚杆1、后腿杆2、支撑架3、支杆4、连杆5的连接关系,可改变支架组件的姿态;而且,其折叠操作简单方便,有利于节省时间。

而在使用过程中,还可设置有解锁机构10,以控制锁定销的缩进和伸出,从而可进一步提高使用便捷性。

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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