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8410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属于电动车防盗领域。



背景技术:

电动车双向防盗器是指当车人分离的情况下能够及时知道车的状态,以及采取相应措施达到防盗目的,和单向防盗器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双向防盗相比单向防盗的优势第一:在嘈杂环境中双向防盗器能够知道车的状态;第二:在看不到车的情况下,双向能够监测到车的状态;第三:在众多情况下,双向能够监测到车的状态。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120558841.6一种摩托电动车防盗锁,设计的摩托电动车防盗锁,锁体上装有拐头锁杆,锁体内装有推拉式锁芯与拐头锁杆下端动配合连接,开关锁时可推拉拐头锁杆之间的水平距离,锁体上设计有手柄,方便提拿车锁。使用时,根据车轮车体情况,开关推拉式锁芯,调整合适的拐头锁杆间的间距,将拐头锁杆套入车轮和车体中,再开关推拉式锁芯,使拐头锁杆拉缩扣紧在车轮和车身上,由此摩托电动车防盗锁就被锁扣在车轮和车身上使车辆无法行驶,从而防止摩托电动车被盗。现有的电动车防盗装置体形笨重,一般盗窃手段就可撬开,而且防盗器件不隐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以解决现有的电动车防盗装置体形笨重,一般盗窃手段就可撬开,而且防盗器件不隐蔽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其结构包括防盗装置、便携装置、防盗结构,所述防盗装置连接有便携装置,所述防盗装置设有防盗结构,所述防盗装置包括防盗扣锁推置位和防盗扣锁体,所述防盗扣锁推置位上方设有防盗扣锁体,所述便携装置包括固定扣锁体和固定扣锁锁孔,所述固定扣锁体设有固定扣锁锁孔,所述防盗结构包括顶部活动扣板和底部活动扣锁,所述顶部活动扣板和底部活动扣锁,所述顶部活动扣板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所述底部活动扣锁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所述顶部活动扣板包括顶部活动转轴和上扣板,所述底部活动扣锁包括底部活动转轴和下扣板,所述防盗扣锁体通过顶部活动转轴活动连接有上扣板,所述防盗扣锁体通过底部活动转轴活动连接有下扣板。

进一步地,所述防盗扣锁体连接有顶部活动转轴。

进一步地,所述防盗扣锁体连接有底部活动转轴。

进一步地,所述顶部活动转轴连接有上扣板。

进一步地,所述底部活动转轴连接有下扣板。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防盗结构包括顶部活动扣板和底部活动扣锁,顶部活动扣板和底部活动扣锁,顶部活动扣板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底部活动扣锁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顶部活动扣板包括顶部活动转轴和上扣板,底部活动扣锁包括底部活动转轴和下扣板,防盗扣锁体通过顶部活动转轴活动连接有上扣板,防盗扣锁体通过底部活动转轴活动连接有下扣板,体形轻巧,一般盗窃手段无法撬开,而且防盗器件隐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的电动车防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盗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防盗装置-1、便携装置-2、防盗结构-3、防盗扣锁推置位-4、防盗扣锁体-5、固定扣锁体-7、固定扣锁锁孔-8、顶部活动扣板-9、底部活动扣锁-10、顶部活动转轴-11、上扣板-12、底部活动转轴-14、下扣板 -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防盗装置1、便携装置2、防盗结构3,所述防盗装置1连接有便携装置2,所述防盗装置1设有防盗结构3,所述防盗装置1包括防盗扣锁推置位4和防盗扣锁体5,所述防盗扣锁推置位4上方设有防盗扣锁体5,所述便携装置2包括固定扣锁体7和固定扣锁锁孔8,所述固定扣锁体7设有固定扣锁锁孔8,所述防盗结构3包括顶部活动扣板9和底部活动扣锁10,所述顶部活动扣板9和底部活动扣锁10,所述顶部活动扣板9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5,所述底部活动扣锁10活动连接有防盗扣锁体5,所述顶部活动扣板9包括顶部活动转轴11和上扣板12,所述底部活动扣锁10包括底部活动转轴14 和下扣板13,所述防盗扣锁体5通过顶部活动转轴11活动连接有上扣板 12,所述防盗扣锁体5通过底部活动转轴14活动连接有下扣板13,所述防盗扣锁体5连接有顶部活动转轴11,所述防盗扣锁体5连接有底部活动转轴14,所述顶部活动转轴11连接有上扣板12,所述底部活动转轴14连接有下扣板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体形轻巧,一般盗窃手段无法撬开,而且防盗器件隐蔽。

在进行使用时,将便携装置安装在车头位置。防盗装置扣合在车轮上,不使用时防盗装置安装在便携装置上,开锁时,使用专用解锁工具将顶部活动扣板和底部活动扣锁同时推开。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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