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底盘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354998发布日期:2020-09-25 18:32阅读:99来源:国知局
一种底盘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申请涉及移动机械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底盘结构及车辆。



背景技术:

目前,如汽车、行走车辆等移动机械在过坎的过程中主要是靠驱动轮驱动行走和万向支撑轮支撑其过坎,这使得过坎时车身的稳定性不高,以至于不能越过坎坡。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底盘结构及车辆,以改善车辆过坎困难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底盘结构,包括底盘、驱动轮、前主支撑轮组和前辅支撑轮。驱动轮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前主支撑轮组位于驱动轮的前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前辅支撑轮位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前辅支撑轮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的下缘。

上述技术方案中,前辅支撑轮设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前侧,并且前辅支撑轮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的下缘,具有该底盘结构的车辆过坎时,前辅支撑轮能够先于前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前辅支撑轮辅助车辆过坎,使得车辆过坎更加容易和平稳。

另外,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的底盘结构还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底盘结构包括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后主支撑轮组位于驱动轮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后辅支撑轮位于后主支撑轮组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其中,后辅支撑轮的下缘高于后主支撑轮组中的后主支撑轮的下缘。

上述技术方案中,底盘结构还包括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在过坎时,前主支撑轮组、前辅支撑轮、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共同支撑底盘,进一步提高具有该底盘结构的车辆过坎时的稳定性;并且后辅支撑轮位于后主支撑轮组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后辅支撑轮的下缘高于后主支撑轮组中的后主支撑轮的下缘,当车辆后退时,后辅支撑轮能够先于后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后辅支撑轮能够辅助车辆后退过坎,从而使得使用该底盘的车辆能够适应不同的路况。

在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后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后辅支撑轮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之间。

上述技术方案中,后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能够使得该车辆在平坦的路面上行走时被稳定支撑,保持稳定行走。后辅支撑轮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之间,使得后退过坎时,后辅支撑轮在支撑底盘的同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过度偏移,而使车辆侧翻。

在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后主支撑轮为万向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后主支撑轮为万向轮,不仅能够支撑底盘,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

在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后辅支撑轮为万向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后辅支撑轮为万向轮,不仅能够在过坎时辅助支撑底盘,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前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前主支撑轮,前辅支撑轮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之间。

上述技术方案中,前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能够使得该车辆在平坦的路面上行走时被稳定支撑,保持稳定行走。前辅支撑轮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之间,使得前进过坎时,前辅支撑轮在支撑底盘的同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过度偏移,而使车辆侧翻。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前主支撑轮为万向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前主支撑轮为万向轮,不仅能够支撑底盘,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前辅支撑轮为万向轮。

上述技术方案中,前辅支撑轮为万向轮,不仅能够在过坎时辅助支撑底盘,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

在本申请第一方面的一些实施例中,驱动轮为两个;底盘结构还包括两个驱动装置,每个驱动装置用于驱动一个驱动轮转动。

上述技术方案中,驱动轮为两个,每个驱动轮通过一个驱动装置驱动,使得每个驱动轮能够独立控制,并且通过驱动装置控制驱动轮的转速能够使两个驱动轮之间存在速度差,从而实现差速驱动,能够通过差速实现车辆的转向。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包括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

上述技术方案中,车辆的底盘的前辅支撑轮设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前侧,并且前辅支撑轮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的下缘,使得该车辆过坎时,前辅支撑轮能够先于前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前辅支撑轮辅助车辆过坎,使得车辆过坎更加容易和平稳。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申请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第一视角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第二视角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第三视角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第一方面其他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的示意图。

图标:100-底盘结构;10-底盘;20-驱动轮;30-前主支撑轮;40-前辅支撑轮;50-后主支撑轮;60-后辅支撑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申请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申请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申请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申请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申请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申请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申请实施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

如图1~图3所示,本申请第一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底盘结构100,底盘结构100包括底盘10、驱动轮20、前主支撑轮组和前辅支撑轮40。驱动轮20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前主支撑轮组位于驱动轮20的前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前辅支撑轮40位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前辅支撑轮40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30的下缘。前辅支撑轮40设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前侧,并且前辅支撑轮40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30的下缘,具有该底盘结构100的车辆过坎时,前辅支撑轮40能够先于前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前辅支撑轮40辅助车辆过坎,使得车辆过坎更加容易和平稳。

在本实施例中,底盘10上设有用于安装驱动轮20的安装槽,安装槽贯穿底盘10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驱动轮20的上缘延伸出安装槽并位于底盘10的上表面的上方,驱动轮20的下缘延伸出安装槽并位于底盘10的下表面的下方,驱动轮20这样设置不仅能够使得驱动轮20可以具有较大的尺寸,消耗较小的功率能够移动较大的距离,这样设置驱动轮20还能够降低底盘结构100的重心,提高底盘结构100的稳定性。底盘10中部具有贯穿底盘10的上表面和底盘10的下表面的通孔,通孔的设置能够减轻底盘10的重量,降低整个车辆的负荷,降低功耗。

在本实施例中,前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前主支撑轮30,前辅支撑轮4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之间。前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50,能够使得该车辆在平坦的路面上行走时被稳定支撑,保持稳定行走。前辅支撑轮4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50之间,使得前进过坎时,前辅支撑轮40在支撑底盘10的同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过度偏移,而使车辆侧翻。

需要说明的是,前辅支撑轮4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之间,可以是前辅支撑轮40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上,也可以是位于偏离两个前主支撑轮3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一定距离的位置上,即前辅支撑轮40不一定是绝对的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的中心连线的中垂线上。在本实施例中,前辅支撑轮40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上,以使前辅支撑轮40支撑于地面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发生偏移。

可选地,前主支撑轮30为万向轮,即前主支撑轮30不仅能够绕自身轴线转动,还能够在平行于底盘10所在的平面内360°旋转。使得前主支撑轮30不仅能够支撑底盘10,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若是前主支撑轮30不设置为万向轮,则当具有该底盘结构100的车辆需要转向时,前主支撑轮30不能在平行于底盘10所在的平面内转动,前主支撑轮30则会妨碍车辆的转向,前主支撑轮30采用万向轮则可以克服这个问题。

当然,根据实际需要,前主支撑轮30也可以是其他结构形式,比如,底盘结构100用于不需要转向的环境下,前主支撑轮30可以仅仅为能够绕自身的轴线转动的转动轮。

在本实施例中,前辅支撑轮40也为万向轮,即前辅支撑轮40不仅能够绕自身轴线转动,还能够在平行于底盘10所在的平面内360°旋转,不仅能够在前进过坎时辅助支撑底盘10,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同时也能避免在过坎时前辅支撑轮40妨碍车辆转向。同样地,前辅支撑轮40也可以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前辅助支撑轮40的选择可以参照前主支撑轮30。

进一步地,底盘结构100包括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60;后主支撑轮组位于驱动轮20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后辅支撑轮60位于后主支撑轮组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其中,后辅支撑轮60的下缘高于后主支撑轮组中的后主支撑轮50的下缘。底盘结构100还包括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60,在过坎时,前主支撑轮组、前辅支撑轮40、后主支撑轮组和后辅支撑轮60共同支撑底盘10,进一步提高具有该底盘结构100的车辆过坎时的稳定性,即使车辆在平面行走时,前主支撑轮组和后主支撑轮组共同作用能够将底盘10稳定地支撑于地面;并且后辅支撑轮60位于后主支撑轮组的后侧并可转动地设置于底盘10,后辅支撑轮60的下缘高于后主支撑轮组中的后主支撑轮50的下缘,当车辆后退时,后辅支撑轮60能够先于后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后辅支撑轮60能够辅助车辆后退过坎,从而使得使用该底盘10的车辆能够适应不同的路况。

在本实施例中,两个前主支撑轮30和两个后主支撑轮50分别位于矩形的四角,四个主支撑轮共同作用将底盘10稳定地支撑于地面。同样需要说明的是,后辅支撑轮6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前主支撑轮30之间,可以是后辅支撑轮60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5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上,也可以是位于偏离两个后主支撑轮5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一定距离的位置上。在本实施例中,后辅支撑轮60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50的中心的连线的中垂线上,以使后辅支撑轮60支撑于地面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发生偏移,即在本实施例中,前辅支撑轮40和后辅支撑轮60位于同一直线上。

在其他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后辅支撑轮60也可以设置于驱动轮20和后主支撑轮50之间,这样的设置能够使车辆前进过坎时车辆进入坎坡和退出坎坡时均能得到辅助支撑,当车辆进入坎坡时,前辅支撑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当车辆退出坎坡时,后辅支撑轮60起到辅助支撑的作用。

其中,后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50,后辅支撑轮6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50之间。后主支撑轮组包括沿左右方向间隔布置的两个后主支撑轮50,能够使得该车辆在平坦的路面上行走时被稳定支撑,保持稳定行走。后辅支撑轮60在左右方向上位于两个后主支撑轮50之间,使得后退过坎时,后辅支撑轮60在支撑底盘10的同时不会使车辆的重心过度偏移,而使车辆侧翻。

可选地,后主支撑轮50为万向轮。不仅能够支撑底盘10,还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在本实施例中,后辅支撑轮60也为万向轮。后辅支撑轮60为万向轮,既能够在过坎时辅助支撑底盘10,也能满足车辆随意转向。在本实施例中,后辅支撑轮60为两个,两个后辅支撑轮60在左右方向上间隔布置,能够提高支撑的稳定性。后主支撑轮50的选择可以参照前主支撑轮30。后辅支撑轮60的选择可以参照前辅支撑轮40。

进一步地,驱动轮20为两个;底盘结构100还包括两个驱动装置,每个驱动装置用于驱动一个驱动轮20转动。使得每个驱动轮20能够独立控制,并且通过驱动装置控制驱动轮20的转速能够使两个驱动轮20之间存在速度差,从而实现差速驱动,能够通过差速实现车辆的转向。

在本实施例中,一个驱动装置控制一个驱动轮20,驱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电机。当两个驱动装置分别驱动各自对应的驱动轮20,若是两个驱动轮20存在转速差,则车辆能够实现转向,需要说明的是,速度差可以是驱动轮20的转速不同,也可以是驱动轮20的转动方向不同;若是两个驱动轮20不存在转速差,则车辆保持直行,不存在速度差是指,两个驱动轮20的转动方向和转速均相同。

在其他具体实施例中,驱动轮20也可以是一个、三个及以上的其他个数。当驱动轮20为一个时,可以设置多个支撑轮以使底盘10能够被稳定支撑;当驱动轮20为三个及三个以上的个数时,通过在底盘10上合理布置驱动轮20,通过驱动轮20也可以实现底盘10稳定支撑,则可以不设置支撑轮。

本申请第二方面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包括第一方面任意实施例提供的底盘结构100。车辆的底盘10的前辅支撑轮40设于前主支撑轮组的前侧,并且前辅支撑轮40的下缘高于前主支撑轮组中的前主支撑轮30的下缘,使得该车辆过坎时,前辅支撑轮40能够先于前主支撑轮组与坎坡接触,使得前辅支撑轮40辅助车辆过坎,使得车辆过坎更加容易和平稳。

以上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