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56135阅读:22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三轮车刹车制动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
目前,三轮车制动的型式有两种车把上的把刹制动(下称把刹)或车架上的刹车手柄制动(下称手刹)。把刹的优点是操作灵活方便,制动时手不离开车把,反应迅速,不影响骑车姿势,骑车较为安全。缺点是在车子载重状态下,制动性能不够理想,难以达到重车下坡制动,重车快速应急制动等所需的大制动力的要求。而手刹以其大制动力而普通在中型载重三轮车上得以应用,但其操作不能象把刹那样随心所欲,并且操作时,一只手离开车把,使得单手扶把,车把控制不稳,安全性较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制动性能好,具有把刹和手刹两种制动功能的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包括车架,由短拉杆、曲拐、刹车拉杆组成的把刹装置或由刹车手柄,刹车拉杆、曲拐组成的手刹装置。其创新点在于将把刹装置与手刹装置同时安装于车架上,在刹车手柄与刹车拉杆之间装有拉杆连接桩,在曲拐与刹车拉杆之间装有拉杆伸缩缓冲器。拉杆连接桩与刹车拉杆,拉杆伸缩缓冲器与刹车拉杆之间皆采用单向伸缩联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制动时,根据需要就可选择手刹或把刹制动。同时,由于拉杆缓冲器与刹车拉杆,拉杆连接桩与刹车拉杆之间皆采用单向伸缩联接,因而当手刹或把刹制动时,相互之间机构不会产生干涉现象,具有把刹与手刹相互间的独立性与制动效果的一致性。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A-A剖视放大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B-B剖视放大图。
本实用新型主要由手刹装置与把刹装置两部分组成,如
图1所示,皆安装于车架7上,手刹装置由刹车手柄9,拉杆连接桩4及刹车拉杆6组成,通过曲拐8与后轮制动器相联。把刹装置由短拉杆1、曲拐2、拉杆伸缩缓冲器3及刹车拉杆5组成.通过曲拐8与后轮制动器相联,其中短拉杆1另一端通向三轮车把刹手柄。
拉杆伸缩缓冲器3与刹车拉杆5之间可采用单向伸缩联接。如图2所示,在拉杆伸缩缓冲器3内开有空槽10及孔11,刹车拉杆5直径小于孔11,但与拉杆伸缩缓冲器3相联端直径大于孔11,从而使刹车拉杆5可在空槽10内移动,但无法从孔11内滑出。
拉杆连接桩4与刹车拉杆6之间亦采用单向伸缩联接。如图3所示,在拉杆连接桩4内开有孔12,刹车拉杆6直径小于孔12,在刹车拉杆6一端开有螺纹13,联接时,刹车拉杆6螺纹13端穿过孔12,然后采用螺母14固定,从而使刹车拉杆6可向前伸缩,但无法从孔12内滑出。
本实用新型在实际操作时,根据需要,可进行手刹或把刹制动。
进行把刹制动时,用手握紧把刹手柄,通过杠杆传递,带动短拉杆1,曲拐2,拉杆伸缩缓冲器3,刹车拉杆5,曲拐8等,从而使后轮制动器动作产生制动力,使车子制动。
当进行手刹制动时,按下刹车手柄9,刹车手柄9上的拉杆连接桩4使刹车拉杆6跟随刹车手柄9一起动作,进而带动曲拐8及后轮制动器,使车子制动。
本实用新型由于拉杆伸缩缓冲器3与刹车拉杆5,拉杆连接桩4与刹车拉杆6之间皆采用单向伸缩联接,这样即保证制动力与制动行程最大放率地传递,又使得这两种制动方式在制动过程中不会发生有关机构动作相互干涉的现象,具有把刹与手刹相互间的独立性与制动效果的一致性。
当然,本实用新型在实际操作时,根据需要,亦可同进进行手刹与把刹的双向联动刹车,以求达到最佳制动效果。
权利要求1.一种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包括车架(7),由短拉杆(1)、曲拐(2)、刹车拉杆(5)、曲拐(8)组成的把刹装置或由刹车手柄(9),刹车拉杆(6),曲拐(8)组成的手刹装置,其特征在于把刹装置与手刹装置同时安装于车架(7)上,在刹车手柄(9)与刹车拉杆(6)之间装有拉杆连接桩(4),在曲拐(2)与刹车拉杆(5)之间装有拉杆伸缩缓冲器(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伸缩缓冲器(3)与刹车拉杆(5)之间采用单向伸缩联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连接桩(4)与刹车拉杆(6)之间采用单向伸缩联接。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三轮车刹车制动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包括车架、曲拐,在车架上同时装有由短拉杆、曲拐、拉杆伸缩缓冲器、刹车拉杆组成的把刹装置与由刹车手柄,拉杆连接桩,刹车拉杆组成的手刹装置。拉杆伸缩缓冲器与刹车拉杆,拉杆连接桩与刹车拉杆之间皆采用单向伸缩联接。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动作灵活可靠,且制动效果好,是一种理想的三轮车手刹、把刹联动制动装置。
文档编号B62L3/00GK2338258SQ9821665
公开日1999年9月15日 申请日期1998年7月7日 优先权日1998年7月7日
发明者王诗吟, 陈利民, 高龙士, 谢伟峰, 贾丽娟 申请人:绍兴市轻工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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