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7448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属于路沿石生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技术的路沿石生产工艺,通过采用混凝土振捣的方式,缺点是需要大量的模具,脱模时间大于24小时,固话约2天~4天后才能堆垛,占地比较多,并且由于振捣用混凝土水分大,制成路沿石后,容易产生气孔,质量非常不稳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它能够将废旧电子产品经过粉碎处理后的粉碎废料输送至加压工位,从而有利于在路沿石生产设备中利用废旧电子产品的废料压实成路沿石,非提高了路沿石的生产效率。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它包括:

机架,所述机架具有底座;

物料输送车,所述物料输送车滑配在底座上,并且所述物料输送车上设置有可将废旧电子产品经过粉碎处理后的粉碎废料放置其内的下压模,所述物料输送车和底座之间设置有将物料输送车在底座上推送至加压工位的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的具体结构,所述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包括电机、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电机安装在底座上,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与所述电机的输出轴相连,第一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物料输送车相铰接。

进一步提供了一种物料输送车在底座上的滑配方式,所述物料输送车的底部安装有滑轮组,所述底座上设置有与滑轮组相滑配的导轨组,所述物料输送车通过滑轮组和导轨组的配合滑配在底座上。

进一步为了方便压实路沿石,所述下压模与所述物料输送车之间设置有若干顶升气缸,所述顶升气缸用于将下压模向上压膜方向推动。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将废旧电子产品拆卸下来经过粉碎处理后的粉碎废料放置在物料输送车的下压模上,然后通过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将物料输送车送至加压工位上,然后通过动作路沿生产设备中的其他部件将下压模内的粉碎废料压实成型为路沿石,通过这样就能够利用废旧电子产品的废料压实成路沿石,非常方便和快捷,提高了路沿石的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路沿石生产设备及其中的物料输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2所示,一种用于路沿石生产设备的物料输送装置,它包括:

机架1,所述机架1具有底座11;

物料输送车3,所述物料输送车3滑配在底座11上,并且所述物料输送车3上设置有下压模4,所述物料输送车3和底座11之间设置有将物料输送车3在底座11上推送至加压工位的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

如图1、2所示,所述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包括电机5、第一连杆6和第二连杆7,所述电机5安装在底座11上,所述第一连杆6的一端与所述电机5的输出轴相连,第一连杆6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7的一端相铰接,所述第二连杆7的另一端与所述物料输送车3相铰接。

如图1、2所示,所述物料输送车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组,所述底座11上设置有与滑轮组相滑配的导轨组,所述物料输送车3通过滑轮组和导轨组的配合滑配在底座11上。

如图1、2所示,所述下压模4与所述物料输送车3之间设置有若干顶升气缸8,所述顶升气缸8用于将下压模4向上压膜21方向推动。

当然整个路沿生产设备还包括压机2,所述压机2安装在机架1的顶部,所述压机2的活动端上安装有上压模21;当物料输送车3位于加压工位并且压机2的活动端驱动上压模21向下压模4方向移动时,所述上压模21和下压模4相配合以便用于将放置在下压膜21上的坯料成型成路沿石;另外,如图1、2所示,所述上压膜4上设置有导板9,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导柱12,并且所述导板9穿在所述导柱12上以便当上压模21动作时通过导板9和导柱12的配合关系限定上压膜21的移动方向。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本实用新型将废旧电子产品拆卸下来经过粉碎处理后的粉碎废料放置在物料输送车3的下压模4上,然后通过物料输送车推进机构将物料输送车3送至加压工位上,然后动作压机2,使其带动上压模21向下压模4移动,也可以同时动作下压模4和底座11之间的顶升气缸8,将下压模4向上压模21移动,从而将下压模4内的粉碎废料压实成型为路沿石,通过这样就能够利用废旧电子产品的废料压实成路沿石,非常方便和快捷,提高了路沿石的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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