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封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9445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封箱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封箱机,具体为一种自动封箱机,属于机械工程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现在很多工厂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都在流水生产线上配置了自动化机械设备,使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幅度降低,且所需人数也可相对减少。另外,为了便于已总装完成的后产品在后续程序中的储存和运输,都需要用纸箱将其包装好,但是现在的工厂一般都是通过纯人工完成对产品打包封箱,效率非常低,尤其在进行大批量产品打包封箱时更为明显,封箱设备用于将产品打包,使产品便于存放和运输。现有的封箱设备是采用流水线将箱体输送到贴带装置下方直接贴带,这样的贴带方式易使箱体贴带时处于斜置的状态,导致贴带不平整,并且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会导致封箱不牢靠。既延长了交期,又增加了人工成本,且包装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加上都是采用纯人工对纸箱内的产品数量进行核对。

为解决上述问题,现在提出一种自动封箱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自动封箱机。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封箱机,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包括台面和支脚,所述主体上设有调节环,所述支脚焊接于台面上,所述台面的两条夹板之间设有滚筒,所述台面上设有夹箱装置、电机和第三压轮,所述夹箱装置内设第一压轮,所述台面的上方设有贴带装置,所述贴带装置包括第二压轮,金属片和报警灯。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压轮与第二压轮平行,且位于同一滚筒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贴带装置底部的第二压轮间距大于夹箱装置内的第一压轮间距。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片设置在贴带装置的胶带安放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压轮、第二压轮和第三压轮相互配合,使胶带粘贴牢固,不易出现偏离轨道,同时具有报警的作用,防止在胶带用完时,包装箱没有粘贴胶带的现象,减少了工人的劳动量,使用便捷,还可以通过调节环实现对不同的包装箱的高度的调节。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封箱机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封箱机台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封箱机A处的放大示意图;

图中:1、支脚;2、台面;3、第一压轮;4、第二压轮;5、贴带装置;6、金属片;7、报警灯;8、电机;9、第三压轮;10、夹箱装置;11、滚筒;12、机体;13、调节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一种自动封箱机,包括机体12,所述机体12包括台面2和支脚1,所述主体上设有调节环13,所述支脚1焊接于台面2上,所述台面2的两条夹板之间设有滚筒11,所述台面2上设有夹箱装置10、电机8和第三压轮9,所述夹箱装置10内设第一压轮3,所述台面2的上方设有贴带装置5,所述贴带装置5包括第二压轮4,金属片6和报警灯7。

所述第一压轮3与第二压轮4平行,且位于同一滚筒11上方,所述贴带装置5底部的第二压轮4间距大于夹箱装置10内的第一压轮3间距,所述金属片6设置在贴带装置5的胶带安放位置处,所述滚筒11用于将包装箱向前传动,夹箱装置10用于固定夹紧包装箱,防止包装箱发生偏离,所述第一压轮3与第二压轮4相互压紧,用于将胶带粘贴在包装箱上,所述贴带装置5上的金属片6在胶带用完后,随着胶带的厚度逐渐减少,金属片6触发开关,警报灯7亮起,用于提醒工作人员及时换胶带,所述调节环13可根据包装箱的高度调整第二压轮4的高度,实现对不同包装箱的封箱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封箱机使用时,将该装置设在自动包装箱的封箱环节,包装箱在滚筒11的带动下进入封箱环节,夹箱装置10将包装箱固定,贴带装置5在包装的运动下通过第一压轮3与第二压轮4相互作用将胶带粘贴在包装箱上,第三压轮9将胶带进一步压紧,防止胶带松动,当胶带用完时,胶带的厚度逐渐减少,金属片6触发开关,警报灯7亮起,说明胶带需要更换。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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