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装式电动滚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97288阅读:1827来源:国知局
一种内装式电动滚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滚筒,特别涉及一种内装式电动滚筒。



背景技术:

电动滚筒作为皮带运输机和提升等设备的动力,近年来被广泛用于矿山、冶金、化工、煤炭、建材、电力、粮食及交通运输等部门。传统的齿轮电动滚筒的右法兰轴为整体铸造件,由于电动滚筒安装尺寸比较多,同时还有非标准的安装尺寸,因此需要不同长度的右法兰轴,从而造成库存量大和难分类的问题,同时也造成公司资金投入增大。整体铸造的右法兰轴一旦其中某个部位破损,就要全部更换,相对而言后期维修成本也会增加。

同时,内装电动滚筒的传动机构十分占用空间,因此窄带宽的内装滚筒在配合大功率传动机构时,由于安装空间有限,无法进行安装。此时,使用者只能采用其他价格高的电动滚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生产成本低,节省安装空间的内装式电动滚筒。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具有筒体、左支座、右支座和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和传动装置;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与传动装置的输入端传动连接,传动装置的输出端与筒体传动连接;同时还包括左法兰轴、支撑架和右法兰轴;所述左法兰轴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左支座上,另一端伸入筒体与电机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架固定设置在电机上;所述右法兰轴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右支座上,另一端伸入筒体与支撑架固定连接;所述筒体转动设置在左法兰轴和右法兰轴上;所述传动装置包括主动齿轮、从动齿轮、龆轮轴和内齿圈;所述支撑架上设有两个支撑板;所述龆轮轴转动设置在支撑板上;所述从动齿轮固定连接在龆轮轴的一端;所述主动齿轮固定连接在电机输出轴上;所述内齿圈固定连接在筒体的内表面上;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配合,龆轮轴上的齿轮部分与内齿圈配合。

上述支撑架上还设有一个安装腔;所述右法兰轴固定安装在安装腔内。

上述支撑架上还设有用于容纳主动齿轮的容腔。

上述容腔的一侧设有供主动齿轮伸入的入口;所述容腔的上部且与从动齿轮对应处设有供主动齿轮的传动齿漏出的开口。

上述右法兰轴通过键连接固定连接在安装腔内。

上述电机输出轴的内部空心;所述主动齿轮包括连接轴和传动齿轮;所述连接轴固定连接在电机输出轴内。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1)本实用新型将右法兰轴上和支撑架分体制造,支撑架配不同长度的右法兰轴即可满足不同安装尺寸的电动滚筒的需求,因此方便了分类和管理,同时减少了用户后期的维修成本;

(2)本实用新型中支撑架设计有容纳主动齿轮的容腔,可以节省安装空间;

(3)本实用新型中右法兰轴和支撑架的连接方式简单有效,安装和后期维修方便;

(4)本实用新型中电机输出轴的内部空心,主动齿轮设置在电机输出轴内,进一步节省了安装空间。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右法兰轴和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中电机输出轴和主动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见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具有筒体1、左支座2、右支座3和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电机4和传动装置5;所述电机4的输出端与传动装置5的输入端传动连接,传动装置5的输出端与筒体1传动连接;同时还包括左法兰轴6、支撑架7和右法兰轴8;所述左法兰轴6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左支座2上,另一端伸入筒体1与电机4固定连接;所述支撑架7固定设置在电机4上;所述右法兰轴8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右支座3上,另一端伸入筒体1与支撑架7固定连接;所述筒体1转动设置在左法兰轴6和右法兰轴8上;所述传动装置5包括主动齿轮51、从动齿轮52、龆轮轴53和内齿圈54;所述支撑架7上设有两个支撑板71;所述龆轮轴53转动设置在支撑板71上;所述从动齿轮52固定连接在龆轮轴53的一端;所述主动齿轮51固定连接在电机输出轴41上;所述内齿圈54固定连接在筒体1的内表面上;所述主动齿轮51与从动齿轮52配合,龆轮轴53上的齿轮部分与内齿圈54配合。

所述支撑架7上还设有一个安装腔72;所述右法兰轴8通过键连接固定安装在安装腔72内。

所述支撑架7上还设有用于容纳主动齿轮51的容腔73。

所述容腔73的一侧设有供主动齿轮51伸入的入口73-1;所述容腔73的上部且与从动齿轮52对应处设有供主动齿轮51的传动齿漏出的开口73-2。

(实施例二)

见图4,本实用新型中电机输出轴41的内部空心;所述主动齿轮51包括连接轴51-1和传动齿轮51-2;所述连接轴51-1固定连接在电机输出轴41内。其他技术特征与实施例一相同。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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