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包括相互连接的缠绕部和驱动部,驱动部包括电机、主动带轮和从动带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缠绕部包括层状分布的缠绕杆阵列,任意一层缠绕杆阵列为多个缠绕杆以圆形排列构成,缠绕杆的中间设置有螺纹,缠绕杆的两端设置有完全相同的卡扣,任意一层缠绕杆阵列底部设置有旋转式圆环形的缠绕杆底座,任意一个缠绕杆底座设置有独立的电机,所有缠绕杆底座均设置有齿轮,所有电机外侧均设置有主动带轮和从动带轮,电机通过主动带轮进而与从动带轮相连,从动带轮与齿轮相连,所有电机安装在电机架上;缠绕杆底座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设置有凹槽,凹槽位于缠绕杆底座与缠绕杆的连接处,凹槽形状与卡扣形状相匹配;当缠绕杆阵列为一层时,缠绕杆底座设置伸缩弧形拉杆;当缠绕杆阵列多于一层时,相邻的缠绕杆底座之间存在间隙;所有缠绕杆底座与一个共同的支撑架相连,任一缠绕杆底座与支撑架之间通过一个伸缩直立拉杆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其特征在于:当缠绕杆阵列为一层时,缠绕杆底座内部设置有弧形槽,弧形槽用于容纳伸缩弧形拉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其特征在于:当缠绕杆阵列为多层时,主动带轮的直径和从动带轮的直径与其驱动的缠绕杆底座的直径线性正相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其特征在于:当缠绕杆阵列为多层时,任一两个缠绕杆底座的宽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采用三相异步电动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纤维丝状缠绕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底部设置有连接栓,连接栓用于与地面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