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破袋料斗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13418发布日期:2018-06-05 21:23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破袋料斗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料斗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破袋料斗篦。



背景技术:

料斗是工程施工中的常见装置,其通常安装在搅拌、加工等设备上,例如,搅拌机上即设有水泥投料料斗。通常,原料是装在编织袋、塑料袋等料袋中,投料时,需要将料袋打开,再将原料从料袋的开口处倾倒出来。但是,这种方式费时费力,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破袋料斗篦,其能够轻松的完成破袋和投料过程,从而减轻人力,提高投料效率。

基于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破袋料斗篦,包括用于支撑料袋的篦子,所述篦子包括一根中梁和多条横杆,每两条相邻横杆之间具有用于漏料的空隙,至少一个空隙处设有与所述横杆同向的走刀轨,所述走刀轨内设有用于划破料袋的刀片,所述刀片连接有用于驱动刀片沿走刀轨运动的拉杆,在所述中梁的对应于所述走刀轨的位置处还设有用于遮蔽所述刀片的藏刀仓。

可选的,所述刀片的刀口呈三角形凸起,所述三角形凸起的两边均有刀锋。

可选的,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拉杆做抽拉往复运动的驱动装置,以及用于控制所述驱动装置运动的控制单元。

可选的,相邻横杆之间的间距为10厘米,所述中梁的两侧对称地设有走刀轨,相对的两个走刀轨共用同一个藏刀仓;在中梁的一侧,相邻的两个走刀轨之间间隔一条不带走刀轨的空隙。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在于:

使用本实用新型进行投料时,只要将其安置在料斗上,然后直接将未打开的料袋放置在篦子上,拉动拉杆,料袋即可被刀片划破,而原料则可在重力的作用下通过横杆之间的空隙自然漏下,整个投料过程非常简单、省力。可见,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是对现有技术的一种有益改进。

附图说明

为了更加清楚地描述本专利,下面提供一幅或多幅附图,这些附图旨在对本专利的背景技术、技术原理和/或某些具体实施方案做出辅助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附图可以给出也可以不给出一些在本专利文字部分已有描述且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公知常识的具体细节;并且,因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完全可以结合本专利已公开的文字内容和/或附图内容,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设计出更多的附图,因此下面这些附图可以涵盖也可以不涵盖本专利文字部分所叙述的所有技术方案。此外,这些附图的具体内涵需要结合本专利的文字内容予以确定,当本专利的文字内容与这些附图中的某个明显结构不相符时,需要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以及本专利其他部分的叙述来综合判断到底是本专利的文字部分存在笔误,还是附图中存在绘制错误。特别地,以下附图均为示例性质的图片,并非旨在暗示本专利的保护范围,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参考本专利所公开的文字内容和/或附图内容,可以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设计出更多的附图,这些新附图所代表的技术方案依然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破袋料斗篦的一种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专利技术方案的理解,同时,为了使本专利的技术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并使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得到充分支持,下面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做出进一步的、更详细的说明。

如图1和2所示,一种破袋料斗篦,包括用于支撑料袋的篦子1,所述篦子1包括一根中梁12和多条横杆11,每两条相邻横杆11之间具有用于漏料的空隙,至少一个空隙处设有与所述横杆11同向的走刀轨2,所述走刀轨2内设有用于划破料袋的刀片3,所述刀片3的刀口突出于所述篦子1的上表面,所述刀片3连接有用于驱动刀片3沿走刀轨2运动的拉杆4,在所述中梁12的对应于所述走刀轨2的位置处还设有用于遮蔽所述刀片3的藏刀仓5。

可选的,仍见图1,所述刀片3的刀口呈三角形凸起,所述三角形凸起的两边均有刀锋。这种刀片在两个方向上均可划开料袋。

可选的,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拉杆做抽拉往复运动的驱动装置,以及用于控制所述驱动装置运动的控制单元。

可选的,仍见图2,相邻横杆11之间的间距为10厘米,所述中梁12的两侧对称地设有走刀轨,相对的两个走刀轨共用同一个藏刀仓5;在中梁12的一侧,相邻的两个走刀轨之间间隔一条不带走刀轨的空隙。

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架在料斗的口面处,然后将料袋直接投放在本新型上,此时,拉动拉杆,料袋即可被刀片划破,而原料则可在重力的作用下通过横杆之间的空隙自然漏下,料袋则被留在篦子上,整个投料过程非常简单、省力。本实用新型中,藏刀仓可以遮蔽刀片,防止工人被划伤,拉杆可以人工拉动,也可以通过驱动系统自动拉动。

可见,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是对现有技术的一种有益改进。

需要理解的是,上述对于本专利具体实施方式的叙述仅仅是为了便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本专利方案而列举的示例性描述,并非暗示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仅仅被限制在这些个例中,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完全可以在对本专利技术方案做出充分理解的前提下,以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的形式,通过对本专利所列举的各个例采取组合技术特征、替换部分技术特征、加入更多技术特征等等方式,得到更多的具体实施方式,所有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均在本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涵盖范围之内,因此,这些新的具体实施方式也应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此外,出于简化叙述的目的,本专利也可能没有列举一些寻常的具体实施方案,这些方案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理解了本专利技术方案后能够自然而然想到的,显然,这些方案也应包含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出于简化叙述的目的,上述各具体实施方式对于技术细节的公开程度可能仅仅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自行决断的程度,即,对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没有公开的技术细节,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完全可以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在本专利技术方案的充分提示下,借助于教科书、工具书、论文、专利、音像制品等等已公开文献予以完成,或者,这些细节是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作出决定的内容。可见,即使不公开这些技术细节,也不会对本专利技术方案的公开充分性造成影响。

总之,在结合了本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的解释作用的基础上,任何落入本专利权利要求书涵盖范围的具体实施方案,均在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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