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505140发布日期:2019-08-23 23:16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园林放线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



背景技术:

在园林施工中,园林设计方案能否顺利施工并呈现最佳的效果,与园林施工放线存在密切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园林景观施工放线多采用人工手工撒灰的方式进行操作,这种方式受天气、人员操作能力及现场情况的影响较大,粉灰在大风天气极难操作,并常常被涂抹或模糊,造成实际施工结果与设计存在偏差,从而影响景观设计的效果。另外,人为手工操作,耗时耗力,延缓施工进度的进行,并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能在环境复杂的施工场地进行放线,操作方便,误差小,便于携带,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包括支架本体,安装于所述支架本体上、且顶部设置有石灰放置口的漏斗状容器,与所述漏斗状容器底部相连通、且底部呈三角锥形设置的漏线管,设置于所述漏斗状容器内部、且用于遮蔽所述漏线管入口处的遮盖板,以及与所述遮盖板顶部固定连接、且竖直设置的牵引杆;在所述漏斗状容器顶部、位于所述石灰放置口外侧铰接有一按压柄,且所述按压柄的一端与所述牵引杆顶端铰接,按压按压柄外侧端部,按压柄的另一端翘起并带动牵引杆上移,从而开启遮盖板,石灰从漏线管底部出口漏出,完成放线。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漏斗状容器内部、位于靠近所述石灰放置口处设置有水平设置的过滤筛板,并在所述过滤筛板中部设置有供所述牵引杆穿过的导向孔,保证牵引杆以上下垂直方向运动。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漏斗状容器内部、且位于所述过滤筛板下方设置有一复位弹簧,且所述复位弹簧的一端固定于所述牵引杆上,所述复位弹簧的另一端固定于所述漏斗状容器的内壁上,放线完毕之后,放开按压柄外侧端部,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牵引杆快速下落,遮盖板遮蔽漏线管入口,石灰停止漏出。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漏斗状容器的底部、位于所述漏线管周侧设置有至少两个L形支撑架,有效定位漏线管,同时防止在放线过程中漏线管脱落。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支架本体底部设置有至少3个移动滚轮,便于装置整体移动位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移动滚轮上设置有若干条与其运动方向垂直设置的防滑凸起,提高移动滚轮的耐磨性能,延长移动滚轮的使用寿命。。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在所述支架本体两侧各设置有一手推扶手,便于人工推动。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能在环境复杂的施工场地进行放线,操作方便,误差小,便于携带,同时可以有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支架本体,2石灰放置口,3漏斗状容器,4漏线管,5遮盖板,6牵引杆,7按压柄,8过滤筛板,9导向孔,10复位弹簧,11L形支撑架,12移动滚轮,13防滑凸起,14手推扶手。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参照图1所示,一种便携式园林规划施工用放线装置,包括支架本体1,安装于支架本体1上、且顶部设置有石灰放置口2的漏斗状容器3,与漏斗状容器3底部相连通、且底部呈三角锥形设置的漏线管4,设置于漏斗状容器3内部、且用于遮蔽漏线管4入口处的遮盖板5,以及与遮盖板5顶部固定连接、且竖直设置的牵引杆6;在漏斗状容器3顶部、位于石灰放置口2外侧铰接有一按压柄7,且按压柄7的一端与牵引杆6顶端铰接,按压按压柄7外侧端部,按压柄7的另一端翘起并带动牵引杆6上移,从而开启遮盖板5,石灰从漏线管4底部出口漏出,完成放线。

本实用新型在漏斗状容器3内部、位于靠近石灰放置口2处设置有水平设置的过滤筛板8,并在过滤筛板8中部设置有供牵引杆6穿过的导向孔9,保证牵引杆6以上下垂直方向运动。

本实用新型在漏斗状容器3内部、且位于过滤筛板8下方设置有一复位弹簧10,且该复位弹簧10的一端固定于牵引杆6上,该复位弹簧10的另一端固定于漏斗状容器3的内壁上,放线完毕之后,放开按压柄7外侧端部,在复位弹簧10的作用下,牵引杆6快速下落,遮盖板5遮蔽漏线管4入口,石灰停止漏出。

本实用新型在漏斗状容器3的底部、位于漏线管4周侧设置有两个L形支撑架11,有效定位漏线管4,同时防止在放线过程中漏线管4脱落。

本实用新型在支架本体1底部设置有3个移动滚轮12,便于装置整体移动位置;同时在移动滚轮12上设置有若干条与其运动方向垂直设置的防滑凸起13,提高移动滚轮12的耐磨性能,延长移动滚轮12的使用寿命。

本实用新型在支架本体1两侧各设置有一手推扶手14,便于人工推动。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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