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467571发布日期:2020-04-21 17:45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放缆机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电网的发展,在各类配电网络中电缆的用量持续增加,但电缆的敷设和施放质量及效率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线缆较长,往往采用放缆机等牵引装置在前面拉拽线缆,大力拉拽容易对线缆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缩短了线缆寿命。

本申请人发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现有的放缆机拖拽线缆的力恒定,大力拉拽容易对线缆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直接拽动电缆将电缆输送至远处,运输过程中易造成线缆损伤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诸多技术方案中的优选技术方案所能产生的诸多技术效果(结构简单、成本低、使用方便)详见下文阐述。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包括夹取部、限位部和固定部,所述限位部和所述夹取部设置于所述固定部上,所述夹取部能够相对于所述限位部移动;所述夹取部上设置有线缆通过的通道,且所述夹取部受外力挤压下能够改变所述通道的横截面大小;所述限位部上开设有横截面逐渐变小的限位道,所述夹取部能够进入所述限位道内并贴合所述限位道移动,所述夹取部受所述限位道的挤压下改变所述通道的大小,以使所述夹取部能够夹紧且带动线缆移动,或者所述夹取部从所述限位道内穿出,释放线缆并与线缆相对移动。

优选地,所述夹取部包括活动设置于所述固定部上的连接架、转动设置于所述连接架上的夹取架,所述夹取架包括上夹板和下夹板,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转动设置于所述连接架上,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之间构成了所述通道,所述连接架带动所述夹取架向所述限位道方向移动,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的端头受所述限位部挤压向所述通道方向转动,以使所述夹取部朝向移动方向侧夹紧线缆。

优选地,所述限位部包括设置于所述连接架运动路径两侧的左限位组和右限位组,所述左限位组和所述右限位组上均设置有所述限位道,所述夹取部向任意一侧移动均能进入与其运动方向相同的所述限位道内,并贴着所述限位道的内壁移动以改变所述通道的大小。

优选地,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的两端端头均设置有滚轮,所述滚轮能够沿着所述限位道的内壁滚动,以降低所述限位部和所述夹取部之间的摩擦力。

优选地,所述左限位组包括2个左限位角,所述右限位组包括2个右限位角,2个所述左限位角分别对应设置于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的同一侧,2个所述右限位角分别对应设置于所述上夹板和所述下夹板的另一侧,所述夹取架能够同时与2个所述左限位角抵接,且沿着所述左限位组的限位道内壁移动,以改变所述通道的大小,或者,与2个所述右限位角抵接,且沿着所述右限位组的限位道内壁移动,以改变所述通道的大小。

优选地,所述固定部包括底面和垂直设置于所述底面两端的侧壁,所述底面上开设有滑槽,所述连接架匹配穿过所述滑槽,与连杆连接,所述连杆和所述夹取架分别设置于所述底面的两侧,所述连杆往返移动带动所述夹取架沿所述滑槽往返移动,以推动所述夹取部与所述限位部抵接,与所述通道相对的侧壁上开设有开口,线缆通过一侧的所述开口进入所述通道,从另一侧的所述开口穿出。

优选地,还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底面的两端,所述底座上开设有匹配所述连杆的开口,所述连杆活动穿过所述开口,能够相对所述底座移动,所述连杆上设置有限位块且所述限位块位于所述底座之间,所述限位块位于所述开口的轴向投影范围外,以使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开口配合,以限制所述连杆的移动范围,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底座抵接后,所述连杆继续施力将带动所述夹取部和所述固定部同向移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放线装置包括夹取部、限位部和固定部,夹取部和限位部配合设置,夹取部贴合限位部移动,受限位部给予夹取部的压力不同,改变夹取部内输送线缆的通道大小,以使放线装置具有锁紧线缆、输送线缆、释放线缆后返回起始位置的功能,夹取部能够夹紧且带动线缆移动、释放线缆并与线缆相对移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的正视图;

图2是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的后视图;

图3是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的左视图。

图中1、夹取部;11、上夹板;12、下夹板;13、连接架;14、滚轮;2、固定部;21、滑槽;3、限位部;31、限位道;4、连杆;41、限位块;5、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放缆机的放线装置,如图1-3所示,包括夹取部1、限位部3和固定部2,夹取部1固定于固定部2上,限位部3活动设置于固定部2上,限位部3能够在固定部2上移动,以使限位部3和夹取部1相对位移。

夹取部1上设置有线缆通过的通道,且夹取部1受外力挤压下能够改变通道的宽度,以调节线缆和夹取部1之间的松紧。

限位部3上开设有限位道31,夹取部1能够进入限位道31内并贴合限位道31移动,限位道31呈喇叭状,从限位道31的入口至限位道31的深处横截面面积逐渐减小、宽度逐渐变窄,夹取部1沿限位道31的内壁向深处移动,限位道31的宽度逐渐变窄,夹取部1受到限位部3压力逐渐增加,通道的宽度逐渐变窄,将位于通道内的线缆固定于夹取部1上,并带动线缆移动;夹取部1沿着限位道31的内壁向入口处移动,夹取部1受限位部3的压力逐渐降低,线缆逐渐与夹取部1分离,以使所述夹取部1具有能够夹紧且带动线缆移动、释放线缆并与线缆相对移动的两种状态,进一步的,朝向夹取部1的一侧口径大于远离夹取部1的一侧口径。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夹取部1包括夹取架和连接架13,连接架13活动设置于固定部2上,能够在固定部2上滑动,夹取架转动设置于连接架13,能够自转且跟随连接架13移动,夹取架包括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均转动设置于连接架13上,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之间构成了线缆通过的通道,连接架13带动夹取架向限位道31方向移动,使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分别贴合限位道31的上内壁、下内壁,夹取部1向限位道31的深处移动,使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端头受限位部3挤压、约束下向通道方向转动,以使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分别与其抵接的限位道31内壁平行,由于限位道31从入口到深处宽度逐渐减小,上夹板11的端头和下夹板12的端头逐渐靠近,使通道收合,以使夹取部1朝向移动方向侧夹紧线缆,进一步的,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之间设置有压簧,以使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不受外力情况下能够自动复原平行。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限位部3包括设置于连接架13运动路径两侧的左限位组和右限位组,左限位组和右限位组上均设置有限位道31,左限位组合的限位道31、右限位组的限位道31和夹取部1的通道处于同一轴线上,且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转动点垂直于该轴线,夹取部1向任意一侧移动均能进入与其运动方向相同的限位道31内,并贴着限位道31的内壁移动以改变通道给予线缆的束缚力。

进一步的,左限位组包括2个左限位角,右限位组包括2个右限位角,2个左限位角之间构成了限位道31,2个右限位角之间构成了限位道31,2个左限位角分别对应设置于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同一侧,2个右限位角分别对应设置于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另一侧,且2个左限位角与2个右限位角对称设置。夹取架沿固定部2向一侧移动能够与2个左限位角抵接,并沿着左限位组的限位道31内壁移动,以改变通道的大小,沿固定部2向另一侧移动能够与2个右限位角抵接,且沿着右限位组的限位道31内壁移动,以改变通道的大小。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两端端头均设置有滚轮14,滚轮14能够沿着限位道31的内壁滚动,以降低限位部3和夹取部1之间的摩擦力。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固定部2包括底面和垂直设置于底面两端的侧壁,底面上开设有滑槽21,连接架13设置于滑槽21上且能够沿着滑槽21移动,侧壁上开设有与通道对应的开口,线缆通过一侧侧壁的开口进入通道,并从另一侧侧壁开口穿出。

作为可选地实施方式,还包括连杆4,滑槽21为贯通的开槽,连接架13穿过滑槽21,一端与连杆4连接,另一端与夹取架连接,以使连杆4和夹取架分别设置于底面的两侧,连杆4移动带动夹取部1在固定部2上移动,以使夹取部1与限位部3抵接。

进一步的,还包括底座5,底座5固定于底面的两端,且与连杆4设置于同一侧,底座5上开设有匹配连杆4的开口,连杆4活动穿过底座5的开口,能够相对底座5移动,连杆4上设置有限位块41且限位块41位于底座5之间,限位块41位于开口的轴向投影范围外,以使限位块41能够限制连杆4的移动范围,限位块41与底座5抵接后,连杆4继续施力将带动夹取部1和固定部2同时移动。

进一步的,连接架13包括连接条和滑动块,连接条垂直设置于滑动块上,滑动块穿过限位道31与连杆4连接,连接条的两端分别通过转轴连接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的中心点,且连接条垂直于固定部2的运动方向。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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