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层车架和下层车架;下层车架上设有条板组,下层车架的底部设有行走轮组;上层车架活动架设在下层车架上,该上层车架的底部设有支撑轮组,支撑轮组与行走轮组的轮行走向相平行设置;上层车架上设有与下层车架的条板组呈一一交错设置的车载滚筒组,通过支撑轮组的高低位支撑状态使车载滚筒组作高于或者低于条板组的升降动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轮组的轮行走向与车载滚筒组的输送方向相同向设置或者相垂直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轮组于上层车架底部的设置位置,为错开行走轮组其轮行走向所对应的轮线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滚筒组传动连接有车载传动组件;该车载传动组件连接有实现车载滚筒组自驱动的驱动组件,或者车载传动组件连接有实现车载滚筒组联动的联轴器组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传动组件包括传动主轴和若干斜齿轮组;斜齿轮组包括相应啮合传动第一斜齿轮和第二斜齿轮;若干斜齿轮组的各第一斜齿轮间隔安装于传动主轴上,若干斜齿轮组的各第二斜齿轮一一对应安装于各车载滚筒组的各滚筒轴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车架上一体设有由若干支撑底板间隔并排设置的底板组;条板组由若干木条板构成,该若干木条板一一对应可拆解固定在若干支撑底板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轮组设有四组,每组包括支撑杆和支撑轮,支撑杆贯穿过上层车架往下延伸,支撑轮安装在支撑杆的底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材切条输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车架上还设有限位块,该限位块设于车载滚筒组的上方位置,且限位方向与车载滚筒组的输送方向相垂直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