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斜导柱,其包括斜导柱本体和固定连接于所述斜导柱本体一端的底座,
斜导柱定位槽,其设置于塑胶模具的模胚表面,并与所述底座相配合;
所述斜导柱配合机构在所述塑胶模具的模胚表面成对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柱本体远离所述底座的一端设置有圆台状的引导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部的长度为所述斜导柱本体长度的10-1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导柱定位槽底部和/或所述底座设有螺纹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与所述斜导柱定位槽底部螺纹连接或铆接。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斜导柱本体的长度为45-55mm。
7.一种塑胶模具,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斜导柱配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