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换热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4224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换热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换热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换热器通常包括壳程和管程,壳程和管程都是固定不动的,一种流体在壳程内流动,另一种流体在管程内流动,壳程内的流体与管程内的流体实现热交换。

现有技术中的这种换热器换热效率不高,由于壳程内的流体流动相对和缓,对管程冲击不够强烈,无法形成对壳程内的流体的充分扰动,传热系数低,无法满足工业生产中的要求,而且在管程的外表面上容易形成结垢,进一步使换热恶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换热器,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加强对壳程内流体的扰动,提高换热效率,并且减少在管程的外表面上形成结垢的可能性。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换热器包括外壳,在外壳的中心位置沿着轴向设置有空心轴,空心轴可旋转地设置在外壳内;空心轴的一端伸出外壳的外部,位于外壳外部的空心轴与驱动装置连接,空心轴的另一端与套管连接,套管与空心轴同轴设置,套管可旋转地连接在外壳上;外壳内还设置有螺旋管,螺旋管通过连接座固定连接在空心轴上,并且螺旋管与空心轴的内部空腔形成连续的流道;外壳的一侧设置有壳程入口,外壳的另一侧设置有壳程出口;所述套管中设置有中心通道和环绕在中心通道四周的环形通道;其中中心通道与空心轴的内部空腔连通,环形通道与螺旋管连通;中心通道通过出口软管与流体源连通,环形通道通过入口软管与流体源连通,流体源设置在外壳的外部。

所述套管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连通孔,环形通道通过连通孔与螺旋管连通。

所述连接座通过螺栓固定连接在空心轴上,连接座与连通孔之间设置有密封衬垫。

所述环形通道与空心轴的内部空腔之间由环形丝堵隔离。

所述螺旋管设置有两个,两个螺旋管分别设置在空心轴的上下两侧,空心轴的中心轴线与螺旋管的中心轴线互相平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换热器通过使管程旋转,形成了对壳程内流体的充分扰动,提高了换热效率,并且减少了在管程的外表面上形成结垢的可能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换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所述的换热器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换热器包括外壳14,在外壳14的中心位置沿着轴向设置有空心轴12,空心轴12可旋转地设置在外壳14内;空心轴12的一端伸出外壳14的外部,位于外壳14外部的空心轴12与驱动装置16连接,空心轴12的另一端与套管44连接,套管44与空心轴12同轴设置,套管44可旋转地连接在外壳14上;外壳14内还设置有螺旋管18,螺旋管18通过连接座20固定连接在空心轴12上,并且螺旋管18与空心轴12的内部空腔形成连续的流道;外壳14的一侧设置有壳程入口28,外壳14的另一侧设置有壳程出口30;所述套管44中设置有中心通道46和环绕在中心通道46四周的环形通道60;其中中心通道46与空心轴12的内部空腔连通,环形通道60与螺旋管18连通;中心通道46通过出口软管26与流体源22连通,环形通道60通过入口软管24与流体源22连通,流体源22设置在外壳14的外部。

所述套管44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连通孔58,环形通道60通过连通孔58与螺旋管18连通。

所述连接座20通过螺栓52固定连接在空心轴12上,连接座20与连通孔58之间设置有密封衬垫56。

所述环形通道60与空心轴12的内部空腔之间由环形丝堵48隔离。

所述螺旋管18设置有两个,两个螺旋管18分别设置在空心轴12的上下两侧,空心轴12的中心轴线与螺旋管18的中心轴线互相平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换热器由外壳14构成壳程,由环形通道60、螺旋管18、空心轴12的内部空腔和中心通道46构成管程,第一流体由壳程入口28进入壳程,由壳程出口30流出壳程,流体源22中的第二流体经过入口软管24进入环形通道60,依次流过螺旋管18、空心轴12的内部空腔和中心通道46构成管程,通过出口软管26流出管程并回到流体源22。壳程中的第一流体与管程中的第二流体进行换热,在换热的过程中,由驱动装置16带动空心轴12、螺旋管18以及套管44旋转,螺旋管18对壳程中的第一流体形成强烈的扰动,从而提高了换热效率,并且减少了在管程的外表面上形成结垢的可能性。

需要指出的是,驱动装置16并不需要带动空心轴12、螺旋管18以及套管44沿着同一个方向连续地旋转,只需要顺时针旋转一个角度、再逆时针旋转一个角度即可实现对壳程中的第一流体形成扰动的效果。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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