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44767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



背景技术:

在采用活性污泥法处理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时,由于在各种丝状菌及放线菌的作用下,易产生大量泡沫,虽然随着活性污泥吸附力和降解力的不断优化,泡沫会逐步减少,但仍无法做到完全消除,因此需要借助外力进行消除。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上述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该装置无需任何动力消耗既可以完成消泡工作。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包括:布水管,所述布水管上设有布水孔,布水管的两端均设有与其连接的进水管,所述进水管的内径大于布水管的内径,且进水管远离布水管的一端与布水管的所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

优选地,布水管经过弯折形成依次连接的第一管体部、第二管体部、第三管体部,所述第一管体部、第二管体部、第三管体部位于同一平面内,且第一管体部、第三管体部位于第二管体部的同一侧并相对布置。

优选地,进水管通过对接管与布水管连接,所述对接管与布水管所在面之间具有小于0°小于180°的夹角,对接管的两端设有用于使其与布水管和进水管连接的弯头管。

优选地,对接管的内径小于进水管的内径。

优选地,布水孔的孔径与布水管的内径之比为1:16。

优选地,布水孔设有多个,每两个分为一组,任意一组中的两个布水孔的轴心线之间具有60°夹角。

优选地,任意相邻的两组布水孔之间的间距与布水管的内径之比均为25:8。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布水管的两端设置进水管,并使进水管的内径大于布水管的内径,使进水管远离布水管的一端与布水管的所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进行消泡时,将布水管布置在待消泡池的水平上方,并使布水管两端的进水管均接入水流,以利用布水管的两端进水管使水流同时由布水管的两端向布水管内部流动,并在布水管内部形成对流,以利用对流的撞击提高布水管内压力,同时,利用进水管与布水管之间的内径差和高度差,使得布水管内压力进一步增大,进而使得布水管内的水以“射水流”的形成射向水面,以消除水面泡沫。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无需动力输入,即可完成消泡作业,且结构简单,成本低,维护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的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包括:布水管1,所述布水管1上设有布水孔,布水管1的两端均设有与其连接的进水管2,所述进水管2的内径大于布水管1的内径,且进水管2远离布水管1的一端与布水管1的所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布水管1的两端设置进水管2,并使进水管2的内径大于布水管1的内径,使进水管2远离布水管1的一端与布水管1的所在面之间具有高度差。进行消泡时,将布水管1布置在待消泡池的水平上方,并使布水管1两端的进水管2均接入水流,以利用布水管1的两端进水管2使水流同时由布水管1的两端向布水管1内部流动,并在布水管1内部形成对流,以利用对流的撞击提高布水管1内压力,同时,利用进水管2与布水管1之间的内径差和高度差,使得布水管1内压力进一步增大,进而使得布水管1内的水以“射水流”的形成射向水面,以消除水面泡沫。

此外,本实施例中,布水管1经过弯折形成依次连接的第一管体部11、第二管体部12、第三管体部13,所述第一管体部11、第二管体部12、第三管体部13位于同一平面内,且第一管体部11、第三管体部13位于第二管体部12的同一侧并相对布置。以增强布水管1中部压力,提高“射水流”的射流强度。

本实施例中,进水管2通过对接管3与布水管1连接,所述对接管3与布水管1所在面之间具有小于0°小于180°的夹角,对接管3的内径小于进水管2的内径,对接管3的两端设有用于使其与布水管1和进水管2连接的弯头管。该结构的设置,既方便拆装,又方便对进水管2与布水管1之间高度差的调整。

本实施例中,布水孔设有多个,每两个分为一组,任意一组中的两个布水孔的轴心线之间具有60°夹角,以在布水管1延伸方向的两侧形成两道消泡水流墙,既可以加快了消泡速度,又有效遏制了泡沫因蔓延造成的的堆积,大大改善了出水池的感官及运行环境。且本实施例中。且本实施例中,布水孔的孔径与布水管1的内径之比为1:16,任意相邻的两组布水孔之间的间距与布水管1的内径之比均为25:8,以确保各布水孔处均可形成强度均匀的“射水流”。

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无动力节能环保的消泡装置,无需动力输入,即可完成消泡作业,且结构简单,成本低,维护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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