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烯烃混合物中氢辅助吸附硫化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0483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纯化烃混合物的方法,其中通过使包含具有3个至8个碳原子的烯烃的受污染烃混合物与固体吸附剂接触,将所述烃混合物至少部分地清除掉含硫污染物,所述烃混合物在与所述吸附剂接触期间仅仅呈液态,并且其中所述吸附剂具有下列总计达100重量%的组成:

·氧化铜:10重量%到60重量%(以CuO计算);

·氧化锌:10重量%到60重量%(以ZnO计算);

·氧化铝:10重量%到30重量%(以Al2O3计算);

·其它物质:0重量%到5重量%;

其特征在于

使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在存在氢的情况下与所述固体吸附剂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在即将与所述固体吸附剂接触之前,含有基于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的总质量介于1重量ppm与10000重量ppm之间的浓度的氢,优选的是介于10重量ppm与500重量ppm之间的氢浓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氢完全溶解于所述液体受污染烃混合物中。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通过在即将接触之前将氢添加到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中来产生所述氢浓度,而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在添加所述氢之前含有小于1重量ppm的氢。

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吸附剂具有下列总计达100重量%的组成:

·氧化铜:30重量%到45重量%(以CuO计算);

·氧化锌:30重量%到50重量%(以ZnO计算);

·氧化铝:10重量%到15重量%(以Al2O3计算);

·其它金属氧化物:0重量%到2重量%;

·石墨:0重量%到3重量%;

·其它物质:0重量%到1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触是在下列条件下实现:

·介于10℃与150℃之间、尤其介于20℃与130℃之间且更优选地介于30℃与120℃之间的温度;

·介于0.5MPa与3.5MPa之间的压力;

·介于0.5h-1与20h-1之间的时空产率(重量时空速度-WHSV)。

7.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含有至少一种来自下列物质类别中的一种的化合物作为含硫污染物:

a)具有通式R-SH的硫醇

其中R可以是烷基、芳基、环烷基或烯基,其中R尤其是甲基、乙基、丙基、丁基、苯基、环己基或丁烯基;

b)具有通式R-S-S-R'的二硫化物

其中R和R'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烷基、芳基、环烷基或烯基,其中R和R'尤其是甲基、乙基、丙基、丁基、苯基、环己基或丁烯基;

c)具有通式R-S-R'的硫化物

其中R和R'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烷基、芳基、环烷基或烯基,其中R和R'尤其是甲基、乙基、丙基、丁基、苯基、环己基或丁烯基;

d)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含硫杂环、尤其噻吩和/或硫杂环戊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基于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的总重量,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中以硫计算的含硫污染物的重量比例小于0.2重量%、更优选地低于100重量ppm且最优选地低于10重量ppm。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通过与所述吸附剂接触,将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清除掉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中存在的至少90重量%的含硫污染物,优选地清除掉至少95重量%。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是从预纯化阶段获得,所述预纯化阶段预纯化更高污染的原材料混合物以获得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不可逆地使用所述吸附剂。

12.根据权利要求4或权利要求5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满足下列规格A、B、C和D之一,它们各自总计达100重量%,所述重量比例各自是基于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的总重量:

规格A:

·异丁烷15重量%到45重量%,优选地25重量%到35重量%;

·正丁烷5重量%到18重量%,优选地8重量%到10重量%;

·1-丁烯5重量%到20重量%,优选地12重量%到14重量%;

·异丁烯12重量%到25重量%,优选地15重量%到20重量%;

·2-丁烯9重量%到40重量%,优选地20重量%到30重量%;

·1,3-丁二烯0重量%到3重量%,优选地0.5重量%到0.8重量%;

·水0重量%到1重量%,优选地小于0.1重量%;

·含硫杂质小于0.5重量%,优选地小于0.2重量%;

·氢小于1重量ppm。

规格B:

·异丁烷0.5重量%到15重量%,优选地1重量%到7重量%;

·正丁烷0.5重量%到20重量%,优选地4重量%到7重量%;

·1-丁烯9重量%到25重量%,优选地10重量%到20重量%;

·异丁烯10重量%到35重量%,优选地20重量%到30重量%;

·2-丁烯3重量%到15重量%,优选地5重量%到10重量%;

·1,3-丁二烯25重量%到70重量%,优选地40重量%到50重量%;

·水0重量%到1重量%,优选地小于0.5重量%;

·含硫杂质小于0.5重量%,优选地小于0.2重量%;

·氢小于1重量ppm。

规格C:

·异丁烷0.5重量%到18重量%,优选地1重量%到7重量%;

·正丁烷0.5重量%到25重量%,优选地4重量%到13重量%;

·1-丁烯9重量%到40重量%,优选地10重量%到35重量%;

·异丁烯10重量%到55重量%,优选地20重量%到50重量%;

·2-丁烯3重量%到25重量%,优选地5重量%到20重量%;

·1,3-丁二烯0重量%到5重量%,优选地小于0.8重量%;

·水0重量%到1重量%,优选地小于0.5重量%;

·含硫杂质小于0.5重量%,优选地小于0.2重量%;

·氢小于1重量ppm。

规格D:

·异丁烷0重量%到20重量%,优选地0重量%到5重量%;

·正丁烷10重量%到35重量%,优选地25重量%到30重量%;

·1-丁烯0.2重量%到45重量%,优选地3重量%到30重量%;

·2-丁烯35重量%到85重量%,优选地50重量%到75重量%;

·水0重量%到1重量%,优选地小于0.1重量%;

·含硫杂质小于0.5重量%,优选地小于0.1重量%;

·氢小于1重量ppm。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与所述吸附剂接触导致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小于5%的1-丁烯被转化。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至少一项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受污染烃混合物包含1-丁烯,并且通过与所述吸附剂接触,受污染烃混合物中所包含的小于5%的1-丁烯被转化。

15.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其特征在于

使已被至少部分清除掉污染物的所述烃混合物经受至少一个下文所列举的处理步骤:

a)萃取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1,3-丁二烯;

b)将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二烯烃和/或乙炔选择性加氢为烯烃;

c)将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烯烃低聚合为相应的低聚物;

d)蒸馏去除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1-丁烯和/或异丁烷,尤其是目的为获得高纯度的1-丁烯和/或异丁烷;

e)通过将异丁烯用水转化为叔丁醇和/或用甲醇转化为甲基叔丁基醚,去除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异丁烯;

f)将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丁烷脱氢为丁烯;

g)将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丁烯氧化脱氢为丁二烯;

h)将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正丁烯用同样存在的异丁烷进行烷基化;

i)氧化所述烃混合物中所存在的具有4个碳原子的烃以供制备马来酸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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