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燥化学反应催化剂用的离心喷雾干燥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90476阅读:3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喷雾干燥器,尤其涉及一种干燥化学反应催化剂用的喷雾干燥器,属于催化剂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催化剂在现代化学工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约有80%的化学反应与催化剂的存在有关。现有的催化剂多为纳米级或微米级的颗粒粉体,颗粒与溶液之间存在界面张力,容易产生颗粒聚集,因此在溶液反应制备催化剂粉体的过程中,干燥是极其关键的工序。喷雾干燥是化工工业中最常见的一种把液体干燥成粉末产品的干燥技术,其工作原理是:用喷雾的方法将物料喷成雾滴分散在热空气中,物料与热空气呈并流、逆流或混流的方式互相接触,使水分迅速蒸发,达到干燥的目的。采用这种干燥方法,可以省去浓缩、过滤、粉碎等单元操作,而且干燥时间短(一般干燥时间为5~30s)、对干燥物料的有效成分破坏少。

但是现有的喷雾干燥装置在进行喷雾干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被干燥的物料粘着在干燥塔内壁上的现象,由于粘壁物料较难以被及时带出干燥塔,从而造成粘着物料烧焦或变质影响催化剂粉体的质量;为了提高产品的质量,清除干燥塔内的粘壁物料,不得不中途停止干燥,进而造成操作周期长,生产效率低下、连续操作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催化剂的喷雾干燥装置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干燥化学反应催化剂用的离心喷雾干燥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干燥化学反应催化剂用的离心喷雾干燥器,包括物料罐、喷雾干燥器本体、膜分离器和空气加热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喷雾干燥器本体的顶部设有热量分配器,所述喷雾干燥器的顶端内侧安装有高速离心雾化器,所述喷雾干燥器的外侧设有空气振动器,所述喷雾干燥器本体的下部为漏斗形的收料斗,所述收料斗的下部设有出料口,所述收料斗的侧壁设有出气口,所述物料罐通过蠕动泵连接至喷雾干燥器本体的进料口,所述空气加热器通过管路与喷雾干燥器本体的热量分配器相连接,所述空气加热器的另一端连接引风机,所述喷雾干燥器本体收料斗侧壁的出气口通过管路连接膜分离器,所述膜分离器的内部设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下方设有若干膜管,所述膜管的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开口的一端自下而上插入隔板,所述膜分离器的底端设有出料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采用的高速离心雾化器可根据干燥物料的料液含固量进行转速的连续调节,以改变雾化器喷嘴的直径,从而改变雾滴的大小,进一步降低物料粘壁的可能性。此外,所述电动高速离心雾化器具有高转速、低振动、高稳定性等优点,使得物料料液雾化细致且均匀,使得在干燥塔内的热交换更加充分,从而进一步缩短了干燥时间以及降低了热能的耗损率。

2)空气振动器的存在使得在雾化过程中能够不断的振动喷雾干燥器,使得催化剂物料不易在喷雾干燥器的内壁上沾附。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所述喷雾干燥器本体的内壁上设有聚四氟乙烯涂层。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使得喷雾干燥器本体具有疏水性,不易于沾附物料而结疤。

进一步,所述引风机的另一端与空气过滤器相连接。

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空气过滤器的存在会对进入喷雾干燥器的空气提前进行过滤净化,保护催化剂在干燥的过程中避免引入其他的杂质。

进一步,所述膜管由陶瓷-金属复合材料制成,其外径为100-150mm,平均孔径为25-50μm。

采用上述进一步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能够很好的阻挡吸附空气中夹杂的催化剂细小颗粒。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离心喷雾干燥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1中,1、空气过滤器;2、引风机;3、空气加热器;4、喷雾干燥器本体;5、空气振动器;6、聚四氟乙烯涂层;7、热量分配器;8、高速离心雾化器;9、蠕动泵;10、物料罐;11、膜分离器;12、膜管;13、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一种干燥化学反应催化剂用的离心喷雾干燥器,包括物料罐10、喷雾干燥器本体4、膜分离器11和空气加热器3,喷雾干燥器本体的顶部设有热量分配器7,喷雾干燥器的顶端内侧安装有高速离心雾化器8,喷雾干燥器的两侧设有空气振动器5,喷雾干燥器本体的下部为漏斗形的收料斗,收料斗的下部设有出料口,收料斗的侧壁设有出气口,喷雾干燥器本体的内壁上涂有一层聚四氟乙烯涂层6,物料罐通过蠕动泵9连接至喷雾干燥器本体的进料口,空气加热器通过管路与喷雾干燥器本体的热量分配器相连接,空气加热器的另一端连接引风机2,引风机的另一端与空气过滤器1相连接,喷雾干燥器本体收料斗侧壁的出气口通过管路连接膜分离器11,膜分离器的内部设有隔板13,隔板的下方设有若干膜管12,膜管的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开口的一端自下而上插入隔板,膜分离器的底端设有出料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