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脱硫除尘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8096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塔,尤其涉及一种脱硫除尘塔,属于脱硫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以煤、石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火力发电厂每年排放大量烟气。这些烟气含有SOx、NOx、HCl和HF等有害物质,其中硫氧化物SOx,包括SO2和SO3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

目前我国主要以钙法脱硫为主,以石灰石为原料配制的浆液,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反应生成石膏出售。由于石灰石价格便宜,并易于运输与保存,因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石灰石已经成为钙法的主要脱硫剂。但其缺点也是比较明显的:运行费用较高、占地面积大、系统管理操作复杂、磨损腐蚀现象较为严重,废水较难处理。更为重要的是钙法脱硫副产物石膏市场空间有限,其品质不及我国富产的矿石膏,销路不佳。在运行中会发现这种烟气脱硫工艺容易结垢、需要循环水量大、能耗高。一般与火电、锅炉设备配套使用,不适合更换、升级。其次,投资巨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脱硫除尘塔,能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减少生产成本,提高转化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脱硫除尘塔,其组成包括:进烟口、喷淋脱硫段、除雾段、烟道出口段、循环液出口,吊钩,塔体底部开有所述进烟口,在塔体下端设有所述循环液出口,塔体中部设置有所述喷淋脱硫段,所述喷淋脱硫段由若干喷嘴组成,所述喷淋脱硫段的上面为除雾段,所述除雾段包括除雾器和除尘器,塔体的顶部开有所述出烟口,在所述除雾器和所述喷淋脱硫段之间的塔壁上开有所述循环液进液口,与循环水池相连的循环液管从所述循环液进液口连接到塔体。

所述的一种脱硫除尘塔,所述喷嘴由所述循环液管供给循环液。

所述的一种脱硫除尘塔,所述吊钩设置在塔体的上端,在塔的底部还安装有支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在循环过程中对水泵、管道、设备均无腐蚀与堵塞现象,便于设备运行与保养。

2.吸收剂的再生和脱硫渣的沉淀发生在塔外,这样避免了塔内堵塞和磨损,提高了运行的可靠性,降低了操作费用;同时可以用高效的板式塔或填料塔代替空塔,使系统更紧凑,且可提高脱硫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脱硫除尘塔,其组成包括:进烟口4、喷淋脱硫段、除雾段8、烟道出口段、循环液出口5,吊钩2,支座6,塔体底部开有所述进烟口4,在塔体下端设有所述循环液出口5,塔体中部设置有所述喷淋脱硫段,所述喷淋脱硫段由若干喷嘴7组成,所述喷淋脱硫段的上面为除雾段8,所述除雾段包括除雾器和除尘器,塔体的顶部开有所述出烟口1,在所述除雾器和所述喷淋脱硫段之间的塔壁上开有所述循环液进液口9,与循环水池相连的循环液管从所述循环液进液口连接到塔体。

所述的一种脱硫除尘塔,所述喷嘴7由所述循环液管供给循环液。

所述的一种脱硫除尘塔,所述吊钩2设置在塔体的上端,在塔的底部还安装有支座6。

含硫烟气经烟道进口进入脱硫除尘塔,上升过程中遇到喷淋层高速螺旋的喷嘴喷出的雾滴状循环碱液,由于逆流接触、气液间接触面积增大,为塔内提供良好的气液接触条件,气体中二氧化硫被碱液吸收的效果更好,脱硫后烟气上升经除尘器以及除雾器折流板碰撞作用,烟气携带的烟尘和其他水滴、固体颗粒被除雾器捕获分离,然后烟气经烟道出口排出。

本实用新型采用双碱法脱硫,采用纯碱启动、钠碱吸收SO2、石灰再生,再生后吸收液循环使用。双碱法烟所脱硫工艺同石灰石/石灰等其他湿法脱硫反应机理类似,主要反应为烟气中的SO2先溶解于吸收液中,然后离解成HSO和HSO3;然后H+与溶液中的OH-中和反应,生成盐和水,促进SO2不断被吸收溶解。具体反应程式如下:

2NaOH + SO2 → Na2SO3 + H2O Na2SO3 + SO2 + H2O →2NaHSO3

脱硫后的反应产物进入再生池内用另一种碱,一般是Ca(OH)2进行再生,再生反应过程如下:Ca(OH)2 + Na2SO3 → 2NaOH + CaSO3 Ca(OH)2 + 2Na2SO3 → Na2SO3 + CaSO3 ·1/2 H2O + 1/2 H2O

存在氧气的条件下,还会发生以下反应:Ca(OH)2 + Na2SO3 + 1/2 O2 + 2 H2O → 2NaOH + CaSO4· H2O在本工艺中,由于消耗的是石灰,运行成本较低,同时由于直接发生反应的是NaOH 和Na2SO3,提高了反应速度与效率、大大减少了持液量,同时,由于直接脱硫剂是碱性强、反应活性好的NaOH,脱硫效率最高可达90%甚至更高。用NaOH 脱硫,循环水基本上是NaOH的水溶液。在循环过程中对水泵、管道、设备均无腐蚀与堵塞现象,便于设备运行与保养。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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