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99012阅读:134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搅拌器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使液体、气体介质强迫对流并均匀混合的器件。 搅拌器的类型、尺寸及转速,对搅拌功率在总体流动和湍流脉动之间的分配都有影响。一般说来,涡轮式搅拌器的功率分配对湍流脉动有利,而旋桨式搅拌器对总体流动有利。对于同一类型的搅拌器来说,在功率消耗相同的条件下,大直径、低转速的搅拌器,功率主要消耗于总体流动,有利于宏观混合。小直径、高转速的搅拌器,功率主要消耗于湍流脉动,有利于微观混合。搅拌器的放大是与工艺过程有关的复杂问题,至今只能通过逐级经验放大,根据取得的放大判据,外推至工业规模。

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的出现大大方便了食品加工,但是目前阶段的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搅拌效率低,装置灵活性差,不方便移动和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搅拌效率低,装置灵活性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包括滑竿,所述滑竿的上方安装有防脱堵头,所述滑竿上安装有滑行驱动器和加气装置,所述加气装置安装在滑竿的下方,所述滑行驱动器的左侧安装有固定栓,所述滑行驱动器的右侧安装有液压装置,所述液压装置的右侧安装有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下方安装有喷气泵,所述喷气泵的下方安装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的底部安装有气流搅拌器,所述气流搅拌器的底部安装有喷气口,所述滑竿的底部安装有底座,所述底座的底部安装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滑行驱动器与滑竿通过内滑竿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气装置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加气装置分别安装在滑竿的左右两侧,且通过连接板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加气装置与喷气泵通过连接管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转动杆为中空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的底座的底部安装有滚轮,通过其方便装置移动,且搅拌器可以通过滑行驱动器的滑动控制其上下移动,通过液压装置的伸缩作用可以控制其左右移动,通过这一设计,大大增大了装置的灵活性,方便了搅拌器的位置的调节,且在滑竿上安装有加气装置,配合喷气泵和气流搅拌器的底部的喷气口,使搅拌器可以在转动搅拌的同时,进行气流翻滚搅拌,两者配合使用,大大增大了搅拌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底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滑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防脱堵头;2-滑行驱动器;3-固定栓;4-滑竿;5-加气装置;6-连接板;7-底座;8-滚轮;9-电动机;10-喷气泵;11-连接管;12-液压装置;13-转动杆;14-气流搅拌器;15-喷气口;16-内滑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食品加工搅拌装置,包括滑竿4,滑竿4的上方安装有防脱堵头1,滑竿4上安装有滑行驱动器2和加气装置5,加气装置5安装在滑竿4的下方,滑行驱动器2的左侧安装有固定栓3,滑行驱动器2的右侧安装有液压装置12,液压装置12的右侧安装有电动机9,电动机9的下方安装有喷气泵10,喷气泵10的下方安装有转动杆13,转动杆13的底部安装有气流搅拌器14,气流搅拌器14的底部安装有喷气口15,滑竿4的底部安装有底座7,底座7的底部安装有滚轮8,滑行驱动器2与滑竿4通过内滑竿16滑动连接,加气装置5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加气装置5分别安装在滑竿4的左右两侧,且通过连接板6固定连接,加气装置5与喷气泵10通过连接管11固定连接,转动杆13为中空结构。

具体使用方式;该设备在使用时,通过滑行驱动器2在滑竿4的内部的内滑竿16上滑动,从而控制液压装置12和安装在其右侧的电动机9上下滑动,通过液压装置12控制伸缩杆伸缩,从而控制电动机9及其下方的气流搅拌器14左右移动,通过电动机9带动转动杆13转动,从而带动气流搅拌器14转动,同时,通过喷气泵10将加气装置5输送至气流搅拌器14的喷气口15处喷出,对食品进行气流翻滚搅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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