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8004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食品加工行业,特别是对于外皮带有如泥土般易脱落、易粉碎杂质的食品原料,往往是采用筛分机进行筛分处理,但是由于食品原料所带杂质,会导致筛网阻塞,使得筛分效果越来越差。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839839.X的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便于筛分处理的食品加工筛料装置,包括金属板,所述金属板上开设有一长方形的开口,所述金属板两侧均设置有一纵板,所述每个纵板上均设置有三个弹簧块,所述每个纵板下方均设置有一横板,所述横板之间设置有两个拉板,所述拉板一端设置有一磁铁块,另一端表面设置有一椭圆形的拉手,所述拉板表面上设置有20个通孔,横板之间设置有两个拉板,所述拉板一端设置有一磁铁块,便于拆分清洗,拉板上设置有一椭圆形拉手,便于其拆卸,弹簧块的设计,使其能够更好的固定,拉板表面上设置有若干个通孔,便于对食品原料进行筛分处理,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但是其结构简单,筛料装置简单,且没有震动装置,筛选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以解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其结构包括机座、震动弹簧、振动本体、大束环、出料口、底框、中框、上框、小束环、防尘盖、进料口、卡扣、机身、加重片、震动马达、固定脚、下部重锤、震动马达固定杆,所述机座与振动本体活动连接,所述大束环通过震动弹簧与机座连接,所述出料口与底框固定连接,所述中框与底框固定连接,所述底框与上框固定连接,所述上框与小束环连接,所述小束环通过卡扣与上框连接,所述防尘盖与小束环活动连接,所述进料口位于防尘盖上面,所述机身与振动本体固定连接,所述加重片与震动马达固定连接,所述震动马达通过震动马达固定杆与振动本体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脚与机座固定连接,所述下部重锤与震动马达固定连接,所述机身内部包括初步筛料网、粗网、细网、网架,所述初步筛料网位于粗网上面,所述粗网位于细网上面,所述细网与网架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防尘盖通过小束环与上框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机身左右各设有两个出料口。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其结构设有多层筛料装置,且设有震动装置,筛选效果好。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机座-1、震动弹簧-2、振动本体-3、大束环-4、出料口-5、底框-6、中框-7、上框-8、小束环-9、防尘盖-10、进料口-11、卡扣-12、机身-13、加重片-14、震动马达-15、固定脚-16、下部重锤-17、震动马达固定杆-18、初步筛料网-1301、粗网-1302、细网-1303、网架-130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4、请参阅图1、图2与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食品加工筛料装置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机座1、震动弹簧2、振动本体3、大束环4、出料口5、底框6、中框7、上框8、小束环9、防尘盖10、进料口11、卡扣12、机身13、加重片14、震动马达15、固定脚16、下部重锤17、震动马达固定杆18,所述机座1与振动本体3活动连接,所述大束环4通过震动弹簧2与机座1连接,所述出料口5与底框6固定连接,所述中框7与底框6固定连接,所述底框6与上框8固定连接,所述上框8与小束环9连接,所述小束环9通过卡扣12与上框8连接,所述防尘盖10与小束环9活动连接,所述进料口11位于防尘盖10上面,所述机身13与振动本体3固定连接,所述加重片14与震动马达15固定连接,所述震动马达15通过震动马达固定杆18与振动本体3固定连接,所述固定脚16与机座1固定连接,所述下部重锤17与震动马达15固定连接,所述机身13内部包括初步筛料网1301、粗网1302、细网1303、网架1304,所述初步筛料网1301位于粗网1302上面,所述粗网1302位于细网1303上面,所述细网1303与网架1304固定连接,所述防尘盖10通过小束环9与上框8活动连接,所述机身13左右各设有两个出料口5。

在进行使用时,将要筛选的物料从进料口11,在震动马达15带动下,使机身13摇晃,增加了物料的筛选速度,筛选好的物料从机身13上的出料口5出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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