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58183阅读:400来源:国知局
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布料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结构简单、设计新颖的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



背景技术:

油页岩是一种含有有机质的沉积岩,属于高矿物质的腐泥煤,为低热值固体化石燃料,属于非常规油气资源,以资源丰富和开发利用的可行性而被列为21世纪非常重要的接替能源,与石油、天然气和煤一样都是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油页岩是富含有机物的沉积岩,粒度小,主要成分为油母质(由有机化合物组成的固态混合物),可自其提炼出液态烃类。虽然名为“油页岩”,但事实上地质学家并不全然将之归类为页岩,且油母质与石油并不相同。油页岩近年在能源矿产方面,受传统石油油价上涨以及某些地区欲维持其能源来源独立性的影响,而渐受重视。现有的设备适合处理8mm 以上的油页岩,其中粒度大于8mm 的油页岩用输送机从上部送入油页岩干馏炉中进行干馏,而粒度小于8mm 以下的碎屑被废弃了,这部分造成大约25 ~ 35% 的油页岩被浪费。而这些小颗粒油页岩堆放需要占用大量的场地,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因此,需要研究开发一种新技术,将其小颗粒油页岩进行二次加工,使其加工后的油页岩能够采用现有干馏设备进行提炼,使其原来被废弃的小颗粒油页岩能够被利用,减少资源浪费,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油页岩工业化的二次加工,原料输送过程中,传统的简易布料装置,对油页岩原料无法完成均匀布料,且单个布料,效率低下,影响二次加工的进度,增加人工作业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合理的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提高作业效率,有效降低人工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包含支架,设于支架上的导轨,与导轨配套的布料车,所述布料车与原料输送带连接,导轨下设置有多个接料机构,所述接料机构包含储料仓,与储料仓连接的电振给料机,所述电振给料机包含与储料仓连通设置的接料筒,与接料筒连通的连接筒,连接筒端部的出料口与粉碎机进料口连接,接料筒上设置有拨料装置,连接筒上设置有控制阀。

上述的,连接筒通过连接件与储料仓固定。

优选的,所述连接件包含连接件一和连接件二。

上述的,拨料装置包含转轴,及径向均布于转轴圆周上的多个拨叉片。

上述的,所述控制阀为电动闸阀。

上述的,储料仓上设置有储仓料位移传感器,所述位移传感器、控制阀及布料车控制信号端均与控制中心相信号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新颖合理,导轨设于多个接料结构上方,布料车通过输送带装满料后,通过控制布料车的匀速运动,可实现接料结构的均匀布料,布料精度得到有效保证,储料仓设置有位移传感器,通过控制中心的信号控制,大大降低了工作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二次加工的进度得到有效保证,大大提高公司效益,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T区域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中标号1代表布料车,标号2代表输送带,标号3代表导轨,标号4代表储料仓,标号5代表电振喂料机,标号6代表粉碎机,标号7代表支架,标号51代表接料筒,标号52代表连接筒,标号53代表拨料装置,标号54代表控制阀,标号55代表闸板控制给料器。

下面结合附图和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并通过优选的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限于此。

实施例一:参见图1~2所示,一种小颗粒油页岩自动化布料装置,包含支架,设于支架上的导轨,与导轨配套的布料车,所述布料车与原料输送带连接,导轨下设置有多个接料机构,所述接料机构包含储料仓,与储料仓连接的电振给料机,所述电振给料机包含与储料仓连通设置的接料筒,与接料筒连通的连接筒,连接筒端部的出料口与粉碎机进料口连接,接料筒上设置有拨料装置,连接筒上设置有控制阀。

上述的,连接筒通过连接件与储料仓固定。

优选的,所述连接件包含连接件一和连接件二。

上述的,拨料装置包含转轴,及径向均布于转轴圆周上的多个拨叉片。

上述的,所述控制阀为电动闸阀。

上述的,储料仓上设置有储仓料位移传感器,所述位移传感器、控制阀及布料车控制信号端均与控制中心相信号连通。

本实用新型导轨设于多个接料结构上方,布料车通过输送带装满料后,通过控制布料车的匀速运动,可实现接料结构的均匀布料,布料精度得到有效保证,储料仓设置有位移传感器,通过控制中心的信号控制,大大降低了工作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二次加工的进度得到有效保证,大大提高公司效益,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据此做出多种变化,但任何与本实用新型等同或者类似的变化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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