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扫地机齿轮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5276阅读:1503来源:国知局
一种扫地机齿轮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扫地机器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扫地机器人齿轮箱。



背景技术:

随着国内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本一直在欧美市场销售的扫地机器人走入平常百姓家,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扫地机器人将在不久的将来像白色家电一样成为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清洁帮手,产品也会由现在的初级智能向着更高程度的智能化程度发展,逐步的取代人工清洁。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智能扫地机,其齿轮箱的箱座与箱盖的装配方式一般采用螺丝装配方式,虽然可靠,但是存在装配效率低的问题;而且传统的减速齿轮箱的塑胶齿轮都是用聚甲醛pom料注塑出来的,这种料刚性、耐摩性、抗冲击性好,但是噪音比较大;还有传统的减速箱马达齿与二级齿是多用圆柱直齿轮,这种齿轮虽然加工生产简单方便,但是啮合平稳性,传输扭矩没有圆柱斜齿轮好,噪音比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型齿轮箱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装配工序简单,安装效率高,噪音小,扭距大,成本低的齿轮箱。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扫地机齿轮箱,包括箱盖、箱座、马达、第二传动轴、第三传动轴和第四传动轴,所述箱盖上设置有多个卡扣,所述箱座和箱盖通过卡扣连接固定,所述马达安装在齿轮箱座的下端,所述马达、第二传动轴、第三传动轴、第四传动轴为平行设置,所述马达的驱动轴上套设有马达齿轮,所述第二传动轴上套设有第二级齿轮,马达齿轮与第二级齿轮外部啮合,第三传动轴上套设有第三级齿轮,第三传动轴由第二传动轴驱动,第四传动轴上套设有第四级齿轮,第三级齿轮与第四级齿轮外部啮合,所述第四传动轴上端穿出箱盖上设置的圆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盖上设置有4个卡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级齿轮采用尼龙PA12注塑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马达齿轮和第二级齿轮为圆柱斜齿轮,圆柱斜齿轮的螺旋角为15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第三级齿轮和第四级齿轮为圆柱直齿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该扫地机齿轮箱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安装效率高、成本低、故障率低;第二级齿轮是尼龙PA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较低,噪音小,消音效果好;马达齿轮与第二级齿轮为圆柱斜齿轮,斜齿轮比直齿轮重合度高,传输扭距大。

附图说明

图1为扫地机齿轮箱的结构示意;

图2为扫地机齿轮箱的俯视图;

图3为扫地机齿轮箱的左视图;

图中:1-箱盖,2-箱座,3-马达,4-马达齿轮,5-第二级齿轮,6-第三级齿轮,7-第四传动轴,8-第二传动轴,9-第三传动轴,10-第四级齿轮,11-圆孔,12-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扫地机齿轮箱,包括箱盖1、箱座2、马达3、第二传动轴8、第三传动轴9和第四传动轴7,所述箱盖1上设置有多个卡扣12,所述箱座2和箱盖1通过卡扣12连接固定,所述马达3安装在齿轮箱座2的下端,稳固性较好,所述马达3、第二传动轴8、第三传动轴9、第四传动轴7为平行设置,所述马达3的驱动轴上套设有马达齿轮4,所述第二传动轴8套设有第二级齿轮5,马达齿轮4与第二级齿轮5外部啮合,第三传动轴9套设有第三级齿轮6第三传动轴9由第二传动轴8驱动,第四传动轴7套设有第四级齿轮10,第三级齿轮与第二级齿轮外部啮合,马达3带动马达齿轮4转动,马达齿轮4带动第二级齿轮5转动,第二级齿轮5带动第三级齿轮6转动,第三级齿轮6带动第四级齿轮10转动,所述第四传动轴7上端穿出箱盖1上设置的圆孔11,作为齿轮箱的输出轴;作为优选,所述箱盖1上设置有4个卡扣11;作为优选,所述第二级齿轮5采用尼龙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较低,消音效果好;作为优选,所述马达齿轮4和第二级齿轮5为圆柱斜齿轮,且圆柱斜齿轮的螺旋角为15度,斜齿轮比直齿轮重合度高,传输扭矩大;作为优选,第三级齿轮6和第四级齿轮10为圆柱直齿轮。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驱动轴与传动轴之间都是平行设置,马达3带动马达齿轮4转动,马达齿轮4带动第二级齿轮5转动,第二级齿轮5带动第三级齿轮6转动,第三级齿轮6带动第四级齿轮10转动;合并箱体时,通过箱盖1上设置卡扣12将箱座2和箱盖1连接固定;第二级齿轮5采用尼龙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较低,降低了噪声。

该扫地机齿轮箱结构简单,设计合理,安装效率高、成本低、故障率低;第二级齿轮5是尼龙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较低,噪音小,消音效果好;马达齿轮4与第二级齿轮5为圆柱斜齿轮,斜齿轮比直齿轮重合度高,传输扭矩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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