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齿轮支承装置,包括至少一个齿轮,通过固定在基准架台的规定位置,使所述齿轮与设置于另一架台的齿条或另一齿轮啮合,其特征在于,
该齿轮支承装置具有:
固定底座,该固定底座固定于所述基准架台;
位置调整用底座,该位置调整用底座以能相对于所述固定底座转动的状态与所述固定底座连接;
第一齿轮,该第一齿轮在远离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的转动中心的位置设置于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以及
位置调整机构,该位置调整机构能对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相对于所述固定底座的转动角度进行调整,以使所述第一齿轮能相对于所述固定底座发生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齿条或另一齿轮间的齿隙的适当值相对应的位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齿轮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位置调整机构具有:第一螺栓孔,该第一螺栓孔形成于所述固定底座和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中的任意一方;第二螺栓孔,该第二螺栓孔形成于所述固定底座和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中的任意另一方,且该第二螺栓孔的直径比所述第一螺栓孔大;以及螺栓,该螺栓具有与所述第一螺栓孔大致相等的直径尺寸,且该螺栓贯通所述第一螺栓孔和所述第二螺栓孔,
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通过相对于所述固定底座转动与所述螺栓和第二螺栓孔的直径尺寸差相对应的角度,使所述第一齿轮相对于所述固定底座发生与齿隙的适当值相对应的位移。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齿轮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二齿轮设置在所述位置调整用底座的转动中心的位置,
设定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的位置关系,以使在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齿条间的齿隙为零时,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齿条间的齿隙为适当值。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齿轮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底座以能相对于所述基准架台在一定范围沿上下方向转动的状态临时固定,在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齿条或另一齿轮啮合的状态下,所述固定底座能固定于所述基准架台。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齿轮支承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固定底座设置有把手部,在使所述固定底座相对于基准架台在一定范围沿上下方向转动时,能把持该把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