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3656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复检装置,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铜箔分切成不同宽度的铜箔,分切后需要对铜箔表面进行再次检查,目前是直接在分切机上对分切后的铜箔卷进行复检,复检时占用了分切机的使用,降低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使用方便、效果良好的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包括安装架,其中所述安装架主要由沿水平方向设置的至少一个导向杆以及沿竖直方向活动架设在导向杆上的两个支架组成,各支架均可沿导向杆进行水平移动;各支架上端均设有与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相配合的轴承座;在其中一个支架上设有驱动铜箔收卷辊转动的旋转驱动机构。

上述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中,所述导向杆有4个,所述支架由两条纵向杆以及连接两条纵向杆的第一横向杆和第二横向杆组成,第一横向杆连接两条纵向杆的中部,第二横向杆连接两条纵向杆的底部;纵向杆和第一、第二横向杆连接部位均设有导向套,导向杆沿水平方向活动穿设在各支架对应的导向套内。

上述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中,所述第一横向杆的长度小于第二横向杆的长度,所述纵向杆与水平面的夹角a为60-80°。

上述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中,在铜箔收卷辊末端近端部设有第一齿轮,所述旋转驱动机构由设在其中一个支架上的支座、沿水平方向活动穿设在支座和支架之间的转轴、设在支座和支架之间转轴外围且与第一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以及设在转轴自由端上的操作手柄组成。

上述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中,所述轴承座上端面成型有与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相配合的弧形凹槽。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将分切后的铜箔收卷辊移动至安装架上,不占用分切机的使用的同时,还方便对铜箔进行复检;通过设置可沿导向杆水平移动的支架,使支架能够根据铜箔收卷辊上不同轴承的间距进行适当调整,提高装置的使用范围;通过上小下大的支架结构,使支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通过旋转驱动机构能够方便转动铜箔收卷辊,方便检查铜箔。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中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安装架1、导向杆2、支架3、纵向杆3a、第一横向杆3b、第二横向杆3c、导向套3d、轴承座4、旋转驱动机构5、支座5a、转轴5b、第二齿轮5c、操作手柄5d、第一齿轮6。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铜箔复检的装置,包括安装架1,其中所述安装架1主要由沿水平方向设置的至少一个导向杆2以及沿竖直方向活动架设在导向杆2上的两个支架3组成,各支架3均可沿导向杆2进行水平移动;优选的,所述导向杆2有4个,所述支架3由两条纵向杆3a以及连接两条纵向杆3a的第一横向杆3b和第二横向杆3c组成,第一横向杆3b连接两条纵向杆3a的中部,第二横向杆3c连接两条纵向杆3a的底部;纵向杆3a和第一、第二横向杆3b,3c连接部位均设有导向套3d,导向杆2沿水平方向活动穿设在各支架3对应的导向套3d内。当然,导向杆2的个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置一个导向杆2时,导向杆2和导向套3d配合使支架3能够沿导向杆2进行移动。优选的,所述第一横向杆3b的长度小于第二横向杆3c的长度,所述纵向杆3a与水平面的夹角a为60-80°。采用这种上小下大的结构,使支架3更加牢固同时具有更好的承重能力。

各支架3上端均设有与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相配合的轴承座4,所述轴承座4上端面成型有与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相配合的弧形凹槽。检查时,根据所检查铜箔卷的规格不同,调节好两个支架3之间的宽度使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刚好落在轴承座4上的弧形凹槽内。

在其中一个支架3上设有驱动铜箔收卷辊转动的旋转驱动机构5。优选的,在铜箔收卷辊末端近端部设有第一齿轮6,所述旋转驱动机构5由设在其中一个支架3上的支座5a、沿水平方向活动穿设在支座5a和支架3之间的转轴5b、设在支座5a和支架3之间转轴5b外围且与第一齿轮6啮合的第二齿轮5c以及设在转轴5b自由端上的操作手柄5d组成。转动操作手柄5d时,第二齿轮5c带动第一齿轮6转动,第一齿轮6带动铜箔收卷辊转动,方便工作人员对整卷铜箔的检查。

使用时,根据铜箔收卷辊上的轴承间距适当调整两个支架3之间的间距,通过转动操作手柄5d带动铜箔收卷辊转动,方便检查铜箔。

以上所举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仅用来方便说明本实用新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提技术特征的范围内,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技术内容所作出局部更动或修饰的等效实施例,并且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内容,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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