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和制造该显示装置的方法_5

文档序号:8298732阅读:来源:国知局
发生改变。
[0184]因为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没有这种根据相关技术的图案膜层3(见图1),所以当在高温下使窗部61与触摸屏面板64a彼此附着时,不出现上述缺点。因此,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应用到各种类型的触摸屏面板64a。
[0185]根据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的显示装置10、20、30、40、50和60可以应用到便携式通信装置。然而,本公开不局限于便携式通信装置,而可以应用到各种类型的电子装置(如TV、笔记本、监控器和/或类似物)。
[0186]尽管已经参照本公开的各种实施例示出并描述了本公开,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将理解的是,在不脱离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公开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在此作出形式和细节上的各种改变。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前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前表面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显示部是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中的任意一种,并且包括触摸屏面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触摸屏面板是膜电极型触摸屏面板、混合型盖玻璃一体式触摸屏面板、盖玻璃一体式触摸屏面板和外嵌式触摸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触摸屏面板中的任意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具有锯齿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锯齿形状包括脊和沟。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具有Z字形图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窗部由钢化玻璃、强化塑料、强化丙烯酸树脂和聚碳酸酯中的至少一种形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11.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前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使用激光在窗部的前表面上蚀刻三维图案。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显示部是液晶显示器和发光二极管中的任意一个,并且包括触摸屏面板。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触摸屏面板是膜电极型触摸屏面板、混合型盖玻璃一体式触摸屏面板、盖玻璃一体式触摸屏面板和外嵌式触摸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触摸屏面板中的任意一种。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窗部由钢化玻璃、强化塑料、强化丙烯酸树脂和聚碳酸酯中的至少一种形成。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18.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前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沉积层,设置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前表面上。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沉积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22.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前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 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24.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25.—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后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沉积层,设置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27.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28.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沉积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29.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 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31.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32.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前表面和后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沉积层,设置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34.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
35.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沉积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36.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 在沉积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37.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38.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沉积层,使得在窗部与沉积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3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后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41.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42.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43.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45.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46.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窗部,具有在其前表面和后表面上的三维图案; 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 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 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48.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三维图案被蚀刻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
49.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50.一种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形成三维图案; 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 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形成屏蔽印刷层;以及 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设置显示部。
51.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使用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
52.根据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形成彩色印刷层,使得在窗部与彩色印刷层之间不存在图案膜层。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和制造该显示装置的方法。该显示装置包括:窗部,具有在其前表面上的三维图案而不形成图案膜层;彩色印刷层,形成在窗部的后表面上;屏蔽印刷层,形成在彩色印刷层的后表面上;以及显示部,设置在屏蔽印刷层的后表面上。
【IPC分类】G06F3-041, B44C5-04, B32B33-00
【公开号】CN104615298
【申请号】CN201410613658
【发明人】高在训, 金庆勋
【申请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5月13日
【申请日】2014年11月4日
【公告号】US2015012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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