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6665227阅读:36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立在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基础上的智能泊停车系统和方法,可优先适用但并非仅限于借用行车道路的路边设置的机动车泊停车区域。
背景技术
在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上升与泊停车场地有限的矛盾日益增大的情况下,为充分发挥道路的功能,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 时段和/或路段内,借用行车道路的单侧或两侧路面作为允许机动车泊停区域(停车场),已成为一种较常采用的管理措施。由于这类路内/边泊停车区域是借用行车道路的路面设置的,因此除在路面标示出停车边界和车位等标识夕卜,不可能如专用停车场那样设置相应的门禁栏杆、围栏等物理性边界设施,车辆的进出和泊停完全处于开放的随机状态,因此在停车管理上目前只能通过值守人员不断的巡视、登记、收费等人工方式进行。这种耗费大量人员的室外人工值守方式,不仅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和管理工作强度大,工作条件艰苦,运营管理成本高,作业效率低,而且停车逃费现象经常发生,甚至发生车辆被盗等问题,使管理难以规范,并时常发生纠纷。而停车费用的收取由于多采用现场现金交易的方式,也造成了管理的漏洞大。

发明内容
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建立在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使用基础上的智能泊停车系统,并进一步提供了一种机动车的智能泊停车方法,从而可以满意地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对机动车的泊停进行合理、规范、高效的智能化管理。本发明的智能泊停车系统和方法,可以优先适用、但并非仅限于对借用行车道路路边设置的机动车泊停车区域及管理。本发明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是由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以形成机动车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的间隔设置的机动车信息采集/传感单元组成,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分别用于监控泊停区域两个不同边界的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信息采集单元。其中,所说中央控制单元能对由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所传送的信息/信号数据进行放大、分析、比较和运算,并将结果按预设方式进行存储、反馈、发送、删除等相应处理,可以在目前已经十分成熟的技术和/或设备中选择和使用。所说与中央控制单元的连接,也可以包括有线连接和/或无线通讯等目前已广范使用和成熟的技术或方式。上述系统中用于形成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的所说RFID信息采集单元的设置方式,根据泊停车场地的不同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选择。例如,对于例如借用行车道路单侧或两侧路边作为允许机动车泊停区域时,由于区域的一侧已经有路沿(或建筑物、自然阻挡物)等固有边界,因处于开放状态而需设置泊停区域电子栅栏的边界常为f 3个,且以2 3个的为多,此时RFID信息采集单元的设置,可以至少为用于对沿行车道路路边设置的泊停车区域的前端和后端边界进行监控的两个,和/或至少用于对泊停车区域三个不同边界进行监控的三个。对属于完全开放而各方向均需设置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的场所,本发明上述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中所说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显然应至少为用于对泊停车区域四个不同边界进行监控的四个。在上述设置方式的基础上,本发明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可以进一步单独或以任意组合方式选择的优选方式还包括
所说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于形成电子栅栏边界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还可以有用于采集RFID信息采集单元所监控边界上的机动车通过与否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在上述由RFID信息采集单元所形成的监控边界基础上再引入不同形式的其它监控设备,有利于防止或减少单独由RFID监控中可能出现的盲区或误判,提高监控信息的准确性;
进一步,所说的机动车运动信息传感单元,可以采用目前已十分成熟并有广泛应用的地感线圈、红外发射-接收结构或激光发射-接收结构中的一种;
在上述所说的设置机动车运动信息传感单元中,进一步优选的是包括有至少用于监控与RFID信息采集单元的监控边界相间隔的内/外侧辅助边界、特别是与RFID信息采集单元的监控边界相间隔的外侧辅助边界上,机动车通过信息的地感线圈、红外发射-接收结构或激光发射-接收结构中的一种。辅助边界与RFID信息采集单元监控边界之间的间隔距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设定。进一步设置辅助边界,特别是设置与RFID信息采集单元的监控边界相间隔的外侧辅助边界,可有助于在为使车辆准确停入车位而反复移动车辆时,可能导致因多次触发RFID监控边界而被记录情况下的准确判断,减少或消除误判。此夕卜,该辅助边界的设置,还可用于在泊停车区域设有特定的机动车进/出口、并在进/出口还设有相应道闸栏杆时,在车辆靠近道闸栏杆时能进行自动提前开关放行;
上述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于形成电子栅栏边界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中,还可以有用于记录机动车辆穿过RFID信息采集单元监控边界的图像信息的影像采集单元,不仅同样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单独由RFID监控中可能出现的盲区或误判,提高监控信息的准确性,在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更可以作为还原事实真相和处理纠纷的证据材料。采用本发明上述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进行自动化智能管理的一种基本工作过程和方法,是按图2所示的方式对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采集的机动车信息进行处理。其中
I)对于未设置所说运动信息传感单元的上述泊停车系统,各RFID信息采集单元对同一机动车(例如某机动车A)在同一时间所米集的信息作为同一次记录处理,避免不同RFID信息采集单元对同一机动车(A)在同一时间内的通过或泊停行为的记录相互重复、干扰或冲关;
2)对同一个RFID信息采集单元对该机动车(A)在同一监控边界上的持续记录时间超过预设时间长度时,例如因各种原因有意或无意地使车辆驻留在某一 RFID信息采集单元所监控的边界上时,该记录如果是第I次的记录,则作为有效记录;如果是第2次的记录,则作为无效记录,并自第I次的记录时间起开始收费计时。上述工作过程中所说的“在设定时间区间内等待”,是指根据管理规定或需要,对进入泊停车区域内的车辆予以免费的短暂停留等所允许的时间区间(例如可允许免费停留15分钟等)。对于除设置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外,同时还设置了所说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的上述泊停车系统,所说该机动车(A)的第2次有效通过的记录,应为同时包括由RFID信息采集单元采集的通过监控边界的信息记录,和由机动车运动信息采集单元在同一时间对该同一区域边界采集的通过监控边界的信息记录,使对车辆是通过或是泊停的区分和判断更为准确,减少或消除误认误判,也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因此导致的争议或纠纷。由此可以理解,本发明上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及其泊停车方法,可以满意解决目前只能靠人工对机动车泊停进行管理的方式,特别是对借用行车道路的路边设置的时段性机动车泊停车区域和管理的方式,是一种全天候和无需室外人工值守的泊停车系统和管理方式,极大地节省了人力资源,降低了运营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作业效率,而且还可以对非允许泊停时段的违章泊停车辆进行监控和记录,提高了交通管理水平,还能有效减少了停车逃费现象,甚至车辆被盗等问题的发生,使交通和泊停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同时,收费方式也可以通过如由RFID电子标签或相关联的银行卡(汽车消费卡)直接扣费,或是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自行前往缴费,避免和消除了现金交易的管理漏洞。显然,本发明上述的泊停车系统和方法,除特别适用于借用行车道路路边设置的时段性机动车泊停车区域外,同样也适用于包括部分开放或全开放形式的各种机动车泊停车场地或场所。以下结合由附图所示实施例的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的上述内容再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发明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以下的实例。在不脱离本发明上述技术思想情况下,根据本领域普通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做出的各种替换或变更,均应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图1是本发明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的一种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的一种工作流程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1所示的,是以借用行车道路路边设置的时段性机动车泊停车区域时,本发明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的一种设置方式,由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以形成机动车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2的间隔设置的机动车信息采集/传感单元组成。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中,包括若干个分别用于监控泊停区域不同边界(图中所示的为包括前端、后端和一侧的3方边界)的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信息采集单元1,区域内标识有相应的泊停车位3。此外,还可以在该RFID信息采集单元I的监控边界2的外侧相间隔的位置,设置由目前已有报道和/或使用并也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的地感线圈、红外发射-接收结构或激光发射-接收结构等机动车运动信息传感单元(图1中未示出)设置一条辅助边界,并还可进一步设置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的图像信息的影像采集单元(图1中未示出),对机动车是否属于有效通过由RFID信息采集单元I监控的边界2进行辅助监控,并记录机动车是否通过RFID信息采集单元所监控边界的相关信息。本发明上述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的一种基本工作方式即智能泊停车方法,按图2所示的方式对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采集的机动车信息进行处理进行。该流程中
1)各RFID信息采集单元I对同一机动车A在同一时间所采集的信息作为同一次记录处理;
2)同一个RFID信息采集单元I对机动车A在同一监控边界2上的持续记录时间超过预设时间长度时,如果该记录是第I次记录,则作为有效记录;如果是第2次记录为无效记录,并由第I次记录的时间起开始作为收费计时。 在除图1中所示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I基础上,同时还设置了所说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时,所说该机动车A的第2次有效通过边界的记录,应为同时包括由GFID信息采集单元I采集的通过边界的信息记录,和由机动车运动信息采集单元在同一时间对该同一区域边界2采集的通过边界的信息记录。
权利要求
1.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特征是由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以形成机动车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2)的间隔设置的机动车信息采集/传感单元组成,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分别用于监控泊停区域两个不同边界的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信息采集单元(I)。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1)为至少用于对沿行车道路路边设置的泊停车区域前端和后端边界进行监控的两个。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1)为至少用于对泊停车区域三个不同边界进行监控的三个。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的RFID信息采集单元(1)为至少用于对泊停车区域四个不同边界进行监控的四个。
5.如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于形成电子栅栏边界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还有用于采集RFID信息采集单元(1)所监控边界(2)上的机动车通过与否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的机动车运动信息传感单元为地感线圈、红外发射-接收结构或激光发射-接收结构中的一种。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的机动车运动信息传感单元包括至少用于监控与RFID信息采集单元(I)的监控边界(2)相间隔的外侧辅助边界上机动车通过信息的地感线圈、红外发射-接收结构或激光发射-接收结构中的一种。
8.如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其特征是所说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于形成电子栅栏边界(2)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还有记录机动车辆穿过RFID信息采集单元监控边界的图像信息的影像采集单元。
9.机动车智能泊停车方法,其特征是采用权利要求1至8之一的泊停车系统,并按图2所示的方式对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采集的机动车信息进行处理,其中 1)各RFID信息米集单兀(I)对同一机动车(A)在同一时间所米集的信息作为同一次记录处理; 2)同一个RFID信息采集单元(I)对机动车(A)在同一监控边界(2)上的持续记录时间超过预设时间长度时,如果是第I次的记录,则为有效记录;如果是第2次的记录为无效记录,并自第I次记录的时间开始收费计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智能泊停车方法,其特征是在同时设有所说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时,所说机动车(A)的第2次有效通过的记录,应为同时包括由GFID信息采集单元(1)采集的通过信息的记录,和由机动车运动信息采集单元在同一时间对该同一边界(2)采集的通过信息的记录。
全文摘要
机动车智能泊停车系统和方法。该泊停车系统是由与中央控制单元连接用以形成机动车泊停区域电子栅栏边界的间隔设置的机动车信息采集/传感单元组成;所说的信息采集/传感单元包括至少两个分别用于监控泊停区域两个不同边界的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信息采集单元,并可以进一步设置其它用于辅助监控的运动信息传感单元。在已逐渐推广使用的机动车RFID电子标签基础上,通过由各机动车信息采集/传感单元形成的泊停区域边界电子栅栏,不仅可以对进/出泊停区域的机动车进行监控、识别、判断和计费收费等自动化、智能化管理,还可以显著提高在机动车的防盗、治安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文档编号G07F17/24GK103021090SQ20121053587
公开日2013年4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3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13日
发明者徐基仁, 刘光渝, 蓝光维 申请人:成都兴同达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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