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粘晶装置,包括:
平台,相对于台座可沿第1方向移动地设置;以及
第1反作用构件及第2反作用构件,分别相对于所述台座可沿所述第1方向移动地设置;
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构成为在所述平台沿所述第1方向移动时,分别在所述第1方向上与所述平台反向地移动,
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以所述平台为间隔而分别配置于与所述第1方向正交的第2方向的两侧,并且
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以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的重心成为基于所述平台的重心的位置的方式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所述平台、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分别以所述平台、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的重心成为基于所述台座的重心的位置的方式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的重心位置在所述第1方向、所述第2方向、及与所述第1方向及所述第2方向正交的第3方向上,与所述平台的重心位置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还包括第1方向驱动部,所述第1方向驱动部包括线圈及磁铁,且在所述第1方向上分别驱动所述平台与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并且
所述磁铁及所述线圈的其中一个设置于所述平台,
所述磁铁及所述线圈的另一个设置于所述第1反作用构件及所述第2反作用构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所述平台相对于所述台座可沿所述第2方向移动地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所述平台构成为沿所述第1方向移动相对较长的距离,沿所述第2方向移动相对较短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所述平台构成为沿所述第1方向以相对较高的加速度移动,沿所述第2方向以相对较低的加速度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粘晶装置,其中
在所述平台设置用于粘晶的粘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