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装置和制造显示装置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6601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基底,包括显示区和围绕所述显示区的外围区;

多个显示结构,位于所述显示区中;

第一阻挡构件,位于所述外围区中并且围绕所述多个显示结构,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具有第一高度;

第二阻挡构件,在从所述显示区到所述外围区延伸的第一方向上与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分隔开,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围绕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具有大于所述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

第一包封层,位于所述多个显示结构、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之上,其中,所述第一包封层由无机材料形成;

第二包封层,位于所述第一包封层之上,所述第二包封层在所述显示装置的深度维度上与所述第一阻挡构件的至少一部分叠置,所述第二包封层由有机材料形成;以及

第三包封层,在所述第一包封层和所述第二包封层之上,所述第三包封层由无机材料形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二阻挡构件由相同的材料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的上表面是不平坦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的上表面具有凹部和凸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的上表面具有多个凹进。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高度与所述第二高度的比在0.6:1至0.8:1的范围内,其中,所述第一高度被限定为从所述基底的上表面至所述第一阻挡构件的上表面,其中,所述第二高度被限定为从所述基底的上表面至所述第二阻挡构件的上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包封层和所述第三包封层在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之上彼此直接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不直接接触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彼此平行。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在所述基底上的所述外围区中的第三阻挡构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在从所述外围区至所述显示区延伸的第二方向上与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分隔开,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具有所述第一高度。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以及所述第三阻挡构件由相同的材料形成,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至所述第三阻挡构件中的每个的上表面是不平坦的。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阻挡构件与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之间,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彼此分隔开,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具有所述第一高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以及所述第三阻挡构件由相同的材料形成,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三阻挡构件中的每个的上表面是不平坦的。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挡构件与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之间,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彼此分隔开,其中,所述第三阻挡构件具有所述第二高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以及所述第三阻挡构件由相同的材料形成,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和所述第三阻挡构件中的每个的上表面是不平坦的。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基底和所述多个显示结构之间的多个半导体元件,其中,所述多个半导体元件中的每个包括:

有源层,在所述基底之上;

栅电极,在所述有源层之上;以及

源电极和漏电极,在所述栅电极之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

栅极绝缘层,在所述有源层之上;

绝缘夹层,在所述栅电极之上;

平坦化层,在所述源电极和所述漏电极之上;以及

像素限定层,在所述平坦化层之上。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阻挡构件包括:

下阻挡图案,在所述绝缘夹层之上;以及

上阻挡图案,在所述下阻挡图案之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上阻挡图案覆盖所述下阻挡图案并且具有所述第二高度,其中,所述上阻挡图案的下表面的一部分直接接触所述基底,其中,所述上阻挡图案不暴露所述下阻挡图案。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下阻挡图案和所述平坦化层由相同的材料形成。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高度大于被限定为从所述基底的上表面至所述像素限定层的上表面的高度。

22.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多个显示结构中的每个包括:

下电极,设置在所述平坦化层和所述像素限定层之间,所述下电极具有直接接触所述像素限定层的多个侧部;

发光层,在所述下电极之上;以及

上电极,在所述发光层之上。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

第一电源电压线,位于所述外围区中以及在所述绝缘夹层之上,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在从所述外围区至所述显示区延伸的第二方向上与所述第一阻挡构件分隔开;以及

第二电源电压线,在所述第二方向上与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分隔开,其中,所述第一阻挡构件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之上。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上电极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延伸并且在所述外围区中直接接触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被构造为接收第一电源电压,其中,所述第二电源电压线被构造为接收大于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的第二电源电压。

26.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电源电压线和所述第二电源电压线以及所述源电极和所述漏电极由相同的材料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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