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14807阅读:46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无人生产车间中的智能搬运小车,具体涉及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



背景技术:

在自动化无人生产车间中,需要智能搬运小车(AGV)快速地为各种工位进行上下料作业,而这些智能搬运小车都是以可充电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这就要求电池在AGV内部固定牢靠,若电池在AGV运行过程发生滑动,则会对电池造成伤害。但若用固定支架将电池固定在AGV内部,则会造成更换电池困难的问题,尤其不利于换电池方式续航的AGV。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该电池卡紧装置能够方便地将电池固定在AGV内,提高电池在AGV内部运行的稳定性以及保护电池;也方便地采取电池,提高提高换电池的速度。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存放电池的支撑盒、用于卡紧电池的卡紧机构、以及设置在支撑盒内部呈对称分布的金属板,其中,每块金属板上设置有电源输出端子,所述电源输出端子一端与金属板连接,另一端延伸出支撑盒外表面与外部用电设备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方案,所述支撑盒为前后贯通的箱体,其中,所述支撑盒设有朝远离支撑盒方向向外延伸的导向面。这样,当电池进入支撑盒时,若电池发生水平方向上的位移,所述导向面可以引导电池顺利进入支撑盒。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方案,所述的卡紧机构包括第一电磁铁和第二电磁铁,其中,第一电磁铁固定在支撑盒的左侧,第二电磁铁固定在支撑盒的右侧,其中,所述第一电磁铁与第二电磁铁错开分布,错开距离与电池的前后两端的距离相等。当电池推入支撑盒并在向前运动的过程中,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电池时,检测模块将信号传递给AGV控制系统,AGV控制系统控制第一电磁铁以及第二电磁铁的线圈失电,使得第一电磁铁与第二电磁铁的铁芯弹出,从而卡紧电池;当更换电池的时候,AGV控制系统控制第一电磁铁与第二电磁铁的线圈得电,使得第一电磁铁与第二电磁铁的铁芯缩回,方便电池的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方案,所述检测模块由两个安装在金属板下方的红外传感器组成,两个红外传感器沿着支撑盒的轴线呈对称分布。这样,通过红外传感器检测到电池时,检测模块将信号传递给AGV控制系统,AGV控制系统控制卡紧机构的闭合,从而将电池固定在指定位置,使得电池电极片与支撑盒上的金属板接触,从而实现对外部设备的供电。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通过卡紧机构快速对进入支撑盒的电池进行限位,使得电池电极片与金属板连接,从而实现对外部用电设备进行供电,在此过程中,本实用新型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的电池更换速度快,效率高。

2、本实用新型的AGV电池卡紧装置结构简单、体积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支撑盒的透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装入电池后的支撑盒的俯视图。

图中1.支撑盒,2.第一电磁铁,3.第二电磁铁,4.接线端子,5.检测模块,6.金属板,7.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存放电池的支撑盒1、用于卡紧电池的卡紧机构2、以及设置在支撑盒内部呈对称分布的金属板6,其中,每块金属板上设置有电源输出端子4,所述电源输出端子一端与金属板连接,另一端延伸出支撑盒外表面与外部用电设备连接。

如图2-图3所示,支撑盒1的结构为前后贯通的箱体,其中,所述支撑盒左右侧面的终端处呈逐渐向外扩展的曲线形;推入电池7时,曲线型设计其导向作用,引导电池7进入支撑盒中部;向外扩展的曲线设计使得支撑盒开口部分增大,方便电池7的推入。

如图3所示,卡紧机构由两个电磁铁构成,其中,第一电磁铁3固定在支撑盒的左侧,第二电磁铁4固定在支撑盒的右侧,其中,两个电磁铁错开分布,错开距离为电池7的长度;当电池7推入支撑盒1中部时,卡紧机构中的电磁铁铁芯弹出,卡紧电池7。

参见图1-图3,本实用新型的用于AGV的电池卡紧装置的工作原理是:当AGV电量不足时,行驶至更换电池的区域后,电磁铁2、电磁铁3通电,铁芯吸附,电池7处于自由状态。

利用自动化设备或者人工将电池7推出后,这里假设从支撑盒1后端推出,检测模块5接通,说明电池7已被取出,第一电磁铁2断电,第一电磁铁2中的铁芯弹出。

将新的电池7从后端推入,由于第一电磁铁2中的铁芯弹出,对电池7起定位作用,当电池7到达支撑盒1中部时,检测模块5断开,说明电池7已放入,第二电磁铁3断电,第二电磁铁3的铁芯弹出,对电池7起限位作用。

上述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内容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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