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轨道取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42502发布日期:2021-04-27 18:58阅读:109来源:国知局
小型轨道取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型轨道取电装置。


背景技术:

2.电子价签是一种在货柜上展示产品价格的设备,相较于现有的纸质价签具有方便管理,显示清晰等特点,为了能够方便供电需要在货架上设计通电轨道,电子设备通过与轨道内的电路板接触实现取电,现有通电轨道通电装置都比较大,影响美观,占用轨道中部的有限空间,影响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改进,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轨道取电装置提及体积较大影响美观,且占用轨道空间影响取电设备的安装。
4.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小型轨道取电装置,包括外壳体及固定于外壳体内的一对竖向固定板,所述竖向外侧固定有弹簧,所述弹簧上固定有能伸出外壳体外侧的导电片,所述导电片连接有导线,所述导线由外壳体后侧伸出。
5.进一步的,所述竖向固定板朝向外侧具有横向隔板,所述弹簧限位于相邻横向隔板之间。
6.进一步的,所述外壳体由上盖及下盖固定连接而成,所述竖向固定板与下盖一体成型。
7.进一步的,所述上盖与下盖通过卡扣连接或螺栓连接。
8.进一步的,所述上盖上具有凸柱,所述下盖具有与凸柱同轴设的导向槽,所述上盖凸柱套于下盖导向槽内。
9.进一步的,所述上盖及下盖后侧具有凹陷的以供导线限位的卡槽,所述导线前侧中部具有内凹能陷入卡槽内的卡圈。
10.进一步的,所述上盖的外表面具有限位凸部。
11.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横向插接轨道为轨道提供电力,结构简单,插接稳定,占用轨道空间小,且不影响轨道中部区域。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分解结构示意图一。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分解结构示意图二。
14.图3为本实用新型导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16.如图1~3所示,小型轨道取电装置,包括外壳体10及固定于外壳体内的一对竖向
固定板110,所述竖向外侧固定有弹簧20,所述弹簧上固定有能伸出外壳体外侧的导电片30,所述导电片连接有导线40,所述外壳体后侧具有导线,所述导线与导电片连接。
17.本实施例中,所述竖向固定板朝向外侧具有横向隔板111,所述弹簧20限位于相邻横向隔板111之间。
18.本实施例中,所述外壳体由上盖101及下盖102固定连接而成,所述竖向固定板与下盖一体成型。
19.本实施例中,所述上盖与下盖通过卡扣连接。
20.此外实际设计中,所述上盖上具有凸柱120,所述下盖具有与凸柱同轴设的导向槽,所述上盖凸柱套于下盖导向槽130内,利用凸柱120与导向槽130的配合从而实现上盖与下盖扣合过程的导向。
21.本实施例中,所述上盖101及下盖102后侧具有凹陷的以供导线限位的卡槽50,所述导线前侧中部具有内凹能陷入卡槽内的卡圈410。
22.所述上盖的外表面具有限位凸部103从而能够方便的将外壳体插入轨道内。
23.如图3所示为通电导轨结构,导电导轨本体60一侧具有凹槽610,安装时取电装置从侧部插入,通过限位凸部103与凹槽部位的开口配合实现导入,导电片在弹簧的作用下保证与导轨本体内侧的导电板620持续接触实现导电板经导电片与导线连接,导线通过电源插头与电源联通实现为导轨导电板620的供电,工作时,取电装置位于导轨两侧,能节约空间保证导轨中部的工作区域连接显示器或电子价签等设备。
24.上述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除另有声明外,如果其公开了数值范围,那么公开的数值范围均为优选的数值范围,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优选的数值范围仅仅是诸多可实施的数值中技术效果比较明显或具有代表性的数值。由于数值较多,无法穷举,所以本实用新型才公开部分数值以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且,上述列举的数值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创造保护范围的限制。
25.如果本文中使用了“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的话,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晓:“第一”、“第二”的使用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上对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外,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的含义。
26.同时,上述本实用新型如果公开或涉及了互相固定连接的零部件或结构件,那么,除另有声明外,固定连接可以理解为:能够拆卸地固定连接( 例如使用螺栓或螺钉连接),也可以理解为:不可拆卸的固定连接(例如铆接、焊接),当然,互相固定连接也可以为一体式结构( 例如使用铸造工艺一体成形制造出来) 所取代(明显无法采用一体成形工艺除外)。
27.另外,上述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任一技术方案中所应用的用于表示位置关系或形状的术语除另有声明外其含义包括与其近似、类似或接近的状态或形状。
2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任一部件既可以是由多个单独的组成部分组装而成,也可以为一体成形工艺制造出来的单独部件。
29.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对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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