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蜗壳法兰与电机壳体法兰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16549阅读:499来源:国知局
一种蜗壳法兰与电机壳体法兰的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蜗壳法兰与电机壳体法兰的连接结构,属于法兰连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高速电机直驱离心压缩机的排气蜗壳与电机机壳的法兰联接要求密封可靠,排气蜗壳主要起到引导压缩气体以及对压缩气体降速增压的作用。目前高速离心压缩机的排气蜗壳与电机法兰的安装联接方式一般为螺栓拧紧固定,如图1所示:这种安装联接方式为通过圆周上一定数量的螺纹孔,按一定的拧紧力矩用螺钉将蜗壳法兰面与电机法兰面安装固定。

目前这种安装连接方式存在三个问题:一,螺钉安装需要特定安装工具以及扭力扳手,装配前需要准备齐所有工具,否则无法操作;二,由于法兰上安装螺纹孔多,加工制造和装配工时较多,操作不便捷;三,需要安装空间较大,安装空间狭窄时很难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法兰联接安装过程中存在的操作不便捷和操作工时较多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蜗壳法兰与电机壳体法兰的连接结构,包括蜗壳法兰、电机机壳法兰、定位销子、卡箍;所述定位销子穿过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上对应的孔内;所述卡箍内侧具有V形槽,卡箍上具有箍槽密封结构;所述V形槽将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夹紧固定,所述箍槽密封结构将卡箍锁定。

进一步的,所述卡箍内侧具有至少两段V形槽,使V形槽具有一定弹性。

进一步的,所述箍槽密封结构包括螺栓紧固部件。

进一步的,所述卡箍包括外卡箍带,所述外卡箍带内侧具有V形槽。

进一步的,所述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的被夹紧部位为一对斜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装配简单:装配时可使用常用的装配工具;

2)装配快速:因为采用了整体式密封设计,只需拧紧一个螺栓便完成整个卡箍的紧固密封操作,可节省安装时间和降低安装费用;

3)紧凑式设计:与传统的法兰安装连接比较,V型卡箍装配时所需要的安装空间小,适于安装空间狭窄的工作场合;

4)重量更轻:与传统的法兰安装比较,V型卡箍重量更轻,大大降低了整体重量。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通过螺栓紧固连接的主视图。

图2是图1中A-A向的局部剖视图。

图3是卡箍的立体示意图。

图4是V型卡箍的密封原理示意图。

图5是高速离心机排气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连接示意图。

图6是V型卡箍的安装方式示意图。

图中,1.蜗壳法兰,2.V型卡箍,3.电机机壳法兰,4.定位销子,5.V形槽,6.箍槽密封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见图3-6,一种蜗壳法兰与电机壳体法兰的连接结构,包括蜗壳法兰1、电机机壳法兰3、定位销子4、卡箍;所述定位销子4穿过蜗壳法兰1与电机机壳法兰3上对应的孔内;所述卡箍内侧具有V形槽,卡箍上具有箍槽密封结构6;所述V形槽将蜗壳法兰1与电机机壳法兰3夹紧固定,所述箍槽密封结构6将卡箍锁定。

本技术方案采用V型卡箍安装固定法兰的形式,其中法兰连接角向固定的形式配合用销子固定,V型卡箍起到固定联接、轴向压紧密封的作用。V型卡箍根据其不同的使用条件,其所构成的外卡箍带宽度、卡箍材料及紧固密封形式会有所不同。

在此实施例中,参见图3,所述卡箍内侧具有三V形槽,使V形槽具有一定弹性。

在此实施例中,参见图3,所述箍槽密封结构6包括螺栓紧固部件。

在此实施例中,参见图3,所述卡箍包括外卡箍带2,所述外卡箍带2内侧具有V形槽。

在此实施例中,参见图4,所述蜗壳法兰1与电机机壳法兰3的被夹紧部位为一对斜面。

本实用新型是解决法兰联接安装过程中存在的操作不便捷和操作工时较多等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操作方法是采用V型卡箍安装固定法兰的形式,其中法兰连接角向固定的形式可以配合用定位销子4固定,V型卡箍起到固定联接、轴向压紧密封的作用。V型卡箍根据其不同的使用条件,其所构成的外卡箍带宽度、卡箍材料及紧固密封形式会有所不同,其结构形式如图3所示:

V型卡箍的密封原理如图4所示:通过拧紧槽型卡箍上的紧固螺丝,由于螺丝的拉紧力,将卡箍直径方向垂直向下产生作用力(如图中F1所示),F1作用力通过卡箍槽与被联接的两接触面分解为图中所示的两个作用力(如图中F2所示),通过箍槽密封结构将被联接的两法兰面挤压到一起,实现两联接件的密封。

高速离心机排气蜗壳法兰与电机机壳法兰连接如图4所示:法兰联接是由蜗壳法兰1、V型卡箍2、电机机壳法兰3、定位销子4构成,其中周向定位可以通过配合平面上安装销子来实现,V型卡箍起到压紧法兰面固定密封作用。

V型卡箍的安装方式如图6所示:V型卡箍为三瓣式弹性结构,拧紧固定式只需要拧紧一个螺钉即可完成,操作便捷省时,节省操作空间。

以上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各种变换或改进,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总的构思的前提下,这些变换或改进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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